建国前, 县城仅有民生等3处官办厂房建筑。 建国后,县城工业逐步发展起来。至 1985年县城工业企业建筑总面积达128939平方米, 其中:厂房、仓库面积90085平方米, 占总面积的70%。 1950~1958年,工业建筑面积8800平方米;1958~1968年,厂房建筑面积3474平方米; 1969~1978年, 厂房建筑面积32500平方米, 相当于上个10年建筑面积的10倍。1979~ 1985年, 工业建设从外延转向内涵挖潜改造, 并加强住宅建设,6年中厂房及住宅投资 1001.1万元,建筑面积83760平方米。 县城工厂占地面积为70万平方米。 厂房结构除化肥厂、酒厂采用双层3层钢筋混泥土 结构外,其他企业均为单层跨砖木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