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别构成 民国13年(1924年)。全县总人口为427610人,其中男性人口230140人。 占总人口数的53.82%, 女性人口197470人, 占总人口数的46.18%。性比例(以女性为 100) 为116.54。民国22年(1933年)全县总人口为410213人,其中男性人口为218209人, 占总人口数的53.19%。 女性人口为192004人, 占总人口数的46.81%, 性比例下降到 113.65。 建国后, 性比例渐趋平衡。 据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 全县走人口为 380128人, 其中男性人口188787人,占总人口数的49.66%;女性人口为191341人,占总 人口数的50.34%。 性比例为98.67。 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 全县总人口为 487245人,其中男性人口为245134人,占50.31%。女性人口为242111人,占49.69%。性 比例为101.25。至1985年,在全县总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49626人。占50.4%;女性人口 为245617人。占49.6%。性比例101.63。 表3-2 1985年末全县总人口及性比例情况表 ┏━━━━┯━━━━━━━━━━━━━━━━┯━━━━━━━━━━┯━━━━━┓ ┃ 地区别 │ 总人口数(人) │ 占总人口百分比 │性比例(女┃ ┃ ├──────┬────┬────┼──────┬───┤ ┃ ┃ │ 合计 │ 男 │ 女 │ 男 │ 女 │ ┃ ┠────┼──────┼────┼────┼──────┼───┼─────┨ ┃ 总计 │ 495243 │ 249626 │ 245617 │ 50.40 │49.60 │ 101.63 ┃ ┠────┼──────┼────┼────┼──────┼───┼─────┨ ┃ 城关镇 │ 68769 │ 34728 │ 34041 │ 50.50 │49.50 │ 102.02 ┃ ┠────┼──────┼────┼────┼──────┼───┼─────┨ ┃平安店镇│ 49258 │ 24225 │ 25033 │ 49.18 │50.82 │ 96.77 ┃ ┠────┼──────┼────┼────┼──────┼───┼─────┨ ┃ 归德镇 │ 80962 │ 39944 │ 41018 │ 49.34 │50.66 │ 97.38 ┃ ┠────┼──────┼────┼────┼──────┼───┼─────┨ ┃ 孝里镇 │ 51976 │ 26353 │ 25623 │ 50.70 │49.30 │ 102.85 ┃ ┠────┼──────┼────┼────┼──────┼───┼─────┨ ┃ 崮山镇 │ 34410 │ 17389 │ 17021 │ 50.53 │49.47 │ 101.16 ┃ ┠────┼──────┼────┼────┼──────┼───┼─────┨ ┃ 张夏镇 │ 44998 │ 22854 │ 22144 │ 50.79 │49.21 │ 103.21 ┃ ┠────┼──────┼────┼────┼──────┼───┼─────┨ ┃ 万德镇 │ 54094 │ 27467 │ 26627 │ 50.77 │49.23 │ 103.15 ┃ ┠────┼──────┼────┼────┼──────┼───┼─────┨ ┃武家庄乡│ 16094 │ 8392 │ 7702 │ 52.14 │47.86 │ 108.96 ┃ ┠────┼──────┼────┼────┼──────┼───┼─────┨ ┃五峰山乡│ 30490 │ 15566 │ 14924 │ 51.05 │48.95 │ 104.30 ┃ ┠────┼──────┼────┼────┼──────┼───┼─────┨ ┃ 马山乡 │ 33339 │ 16843 │ 16496 │ 50.52 │49.48 │ 102.10 ┃ ┠────┼──────┼────┼────┼──────┼───┼─────┨ ┃ 双泉乡 │ 30853 │ 15865 │ 14988 │ 51.42 │48.58 │ 105.85 ┃ ┗━━━━┷━━━━━━┷━━━━┷━━━━┷━━━━━━┷━━━┷━━━━━┛ 年龄构成 建国初期,由于人口迅速增长,少年人口的比重上升较快。1964年全国第 二次人口普查, 全县少年人口(014岁)已达154239人,占总人口数的重达到40.6%;老 年人口(65岁以上) 为19666人,占总人口数的5.2%。老少总抚养指数高达84.32%,属 年轻人口型。进入70年代,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少年人口比重日趋下降。1982年全 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少年人口减少为146800人,占总人口数的比重下降为30.1%;老 年人口(65随以上) 增至27699人, 占总人口数的5.7%。总抚养指数下降到55.8%。比 1964年下降28.52个百分点。人口年龄中位数为24岁,比1964年的20岁上升4岁,由年轻人 口型过渡为成年人口型。 表3-3 1964年和1982年两次人口普查全县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 ┃ │ 人口数(人) │ 构成 ┃ ┃ ├────────┬────────┼────────┬──────┨ ┃ │ 1964年 │ 1982年 │ 1964年 │ 1982年 ┃ ┠──────┼────────┼────────┼────────┼──────┨ ┃ 总人口 │ 380128 │ 487245 │ 100 │ 100 ┃ ┠──────┼────────┼────────┼────────┼──────┨ ┃ 0-14岁 │ 154239 │ 146800 │ 40.6 │ 30.1 ┃ ┠──────┼────────┼────────┼────────┼──────┨ ┃ 15-64岁 │ 206223 │ 312746 │ 54.2 │ 64.2 ┃ ┠──────┼────────┼────────┼────────┼──────┨ ┃ 65岁及以上 │ 19666 │ 27699 │ 5.2 │ 5.7 ┃ ┗━━━━━━┷━━━━━━━━┷━━━━━━━━┷━━━━━━━━┷━━━━━━┛ 文化构成 建国后,教育事业飞速发展,人口文化结构发生极大变化。1982年全国第 三次人口普查,与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比较:在全县总人口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 的(包括大学肄业生),由225人增加到615人,由0.67千分之上升为1.26千分之;具有高 中文化程度的, 由1746人增加到29700人,由4.59千分之上升为61.1千分之;具有初中文 化程度的, 由10130人增加到94198人,由26.65千分之上升为193.30千分之。具有小学文 化程度的,由106127人增加到183572人,由279.19千分之上升为367.76千分之。1982年全 县不识字或初识字的人数(6周岁以上)为132151人,占总人口数的27.12%,比1964年全 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时的53.6%下降26.48个百分点。 表3-4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人口文化构成情况表 ┏━━┯━━━━━┯━━━┯━━━┯━━━┯━━━┯━━━━┯━━━━━━━━━━┓ ┃地区│6岁及6岁以│大学毕│大学肄│ 高中 │ 初中 │ 小学 │ 文盲半文盲 ┃ ┃ │ │ │ │ │ │ ├───┬──────┨ ┃ │ │ │ │ │ │ │ 人数 │其中:6-11岁┃ ┠──┼─────┼───┼───┼───┼───┼────┼───┼──────┨ ┃总计│ 440306 │ 565 │ 50 │29770 │94198 │ 183572 │132151│ 10870 ┃ ┠──┼─────┼───┼───┼───┼───┼────┼───┼──────┨ ┃城关│ 58293 │ 274 │ 23 │ 5709 │14642 │ 23955 │13690 │ 1683 ┃ ┃镇 │ │ │ │ │ │ │ │ ┃ ┠──┼─────┼───┼───┼───┼───┼────┼───┼──────┨ ┃许寺│ 43590 │ 36 │ 4 │ 2813 │ 8967 │ 20030 │11740 │ 913 ┃ ┃公社│ │ │ │ │ │ │ │ ┃ ┠──┼─────┼───┼───┼───┼───┼────┼───┼──────┨ ┃归德│ 73025 │ 61 │ 3 │ 5373 │15614 │ 29358 │22616 │ 2028 ┃ ┃公社│ │ │ │ │ │ │ │ ┃ ┠──┼─────┼───┼───┼───┼───┼────┼───┼──────┨ ┃孝里│ 46999 │ 82 │ 11 │ 2922 │ 9603 │ 17768 │16613 │ 900 ┃ ┃公社│ │ │ │ │ │ │ │ ┃ ┠──┼─────┼───┼───┼───┼───┼────┼───┼──────┨ ┃崮山│ 31243 │ 24 │ 1 │ 1870 │ 7581 │ 13449 │ 8318 │ 591 ┃ ┃公社│ │ │ │ │ │ │ │ ┃ ┠──┼─────┼───┼───┼───┼───┼────┼───┼──────┨ ┃张夏│ 40727 │ 22 │ 1 │ 2292 │ 8479 │ 18360 │11573 │ 947 ┃ ┃公社│ │ │ │ │ │ │ │ ┃ ┠──┼─────┼───┼───┼───┼───┼────┼───┼──────┨ ┃万德│ 61842 │ 22 │ 2 │ 3813 │11073 │ 26696 │20236 │ 1355 ┃ ┃公社│ │ │ │ │ │ │ │ ┃ ┠──┼─────┼───┼───┼───┼───┼────┼───┼──────┨ ┃五峰│ 27243 │ 14 │ 1 │ 1573 │ 6121 │ 11021 │ 8513 │ 678 ┃ ┃公社│ │ │ │ │ │ │ │ ┃ ┠──┼─────┼───┼───┼───┼───┼────┼───┼──────┨ ┃马山│ 29609 │ 16 │ 3 │ 1716 │ 6427 │ 12348 │ 9099 │ 705 ┃ ┃公社│ │ │ │ │ │ │ │ ┃ ┠──┼─────┼───┼───┼───┼───┼────┼───┼──────┨ ┃双泉│ 27735 │ 14 │ 1 │ 1689 │ 5691 │ 10587 │ 9753 │ 1070 ┃ ┃公社│ │ │ │ │ │ │ │ ┃ ┗━━┷━━━━━┷━━━┷━━━┷━━━┷━━━┷━━━━┷━━━┷━━━━━━┛ 行业职业构成 民国22年(1933年),全县丁男分业比较:全县男劳力218209人,其 中农民174567人, 占全县男劳力的80%;从事手工业者4364人,占2%;从事商业者2182 人。 占1%;从事教育者32731人,占15%;军人2182人,占1%,僧道和游民2183人,占 1%; 建国后,随着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行业职业结构也发生显著变化。1982年全国第 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共有在业人口274310人,其中农、林、牧、渔业者占全县在业人口的 87.87%; 电力、矿业、制造、建筑以及交通邮电者占全县在业人口的6.86%;从事商业、 饮食、服务、金融以及公用事业和居民服务业者占1.77%;文教、卫生、科研、国家机关 及其他劳动者占3.5%。 表3-5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的行业状况表 ┏━━━━━━━━━┯━━━━━┯━━━┯━━━━━━━━━━━┯━━━┯━━━━┓ ┃ 行业名称 │在业人口(│构成(│ 行业名称 │在业人│构成(% ┃ ┃ │人) │%) │ │口(人│) ┃ ┃ │ │ │ │) │ ┃ ┠─────────┼─────┼───┼───────────┼───┼────┨ ┃ 总计 │ 274310 │ 100 │1、农、林、牧渔业 │241026│ 87.87 ┃ ┠─────────┼─────┼───┼───────────┼───┼────┨ ┃2、矿业及木材采运 │ 1032 │ 0.38 │3、电力、煤气、自来水 │ 294 │ 0.11 ┃ ┃业 │ │ │生产供应业 │ │ ┃ ┠─────────┼─────┼───┼───────────┼───┼────┨ ┃4、制造业 │ 12433 │ 4.53 │5、地质勘控和普查业 │ 2 │ - ┃ ┠─────────┼─────┼───┼───────────┼───┼────┨ ┃6、建筑业 │ 3182 │ 1.16 │7、交通运输、邮电通信 │ 1861 │ 0.68 ┃ ┃ │ │ │业 │ │ ┃ ┠─────────┼─────┼───┼───────────┼───┼────┨ ┃8、商业、饮食业、 │ 4258 │ 1.55 │9、住宅管理,公司事业 │ 253 │ 0.09 ┃ ┃物资供应及仓储业 │ │ │和居民服务业 │ │ ┃ ┠─────────┼─────┼───┼───────────┼───┼────┨ ┃10、卫生、体育和社│ 2179 │ 0.79 │11、教育、文化艺术事业│ 5093 │ 1.86 ┃ ┃会福利事业 │ │ │ │ │ ┃ ┠─────────┼─────┼───┼───────────┼───┼────┨ ┃12、科学研究和综合│ 43 │ 0.02 │13、金融保险业 │ 356 │ 0.13 ┃ ┃技术服务业 │ │ │ │ │ ┃ ┠─────────┼─────┼───┼───────────┼───┼────┨ ┃14、国家机关、政党│ 2289 │ 0.83 │15、其他行业 │ 9 │ - ┃ ┃和群众团体 │ │ │ │ │ ┃ ┗━━━━━━━━━┷━━━━━┷━━━┷━━━━━━━━━━━┷━━━┷━━━━┛ 表3-6 1982年人口普查全县在业人口的职业状况表 ┏━━━━━━━━━━━━━━━━━━━━┯━━━━━━━━━━━━┯━━━━━━┓ ┃职业分类 │ 在业人口(人) │ 构成(%) ┃ ┠────────────────────┼────────────┼──────┨ ┃总 计 │ 274310 │ 100.00 ┃ ┠────────────────────┼────────────┼──────┨ ┃1、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 9748 │ 3.55 ┃ ┠────────────────────┼────────────┼──────┨ ┃2、机关、党群企事业负责人 │ 2441 │ 0.89 ┃ ┠────────────────────┼────────────┼──────┨ ┃3、办事人员及有关人员 │ 1635 │ 0.60 ┃ ┠────────────────────┼────────────┼──────┨ ┃4、商业工作人员 │ 2310 │ 0.84 ┃ ┠────────────────────┼────────────┼──────┨ ┃5、服务性工作人员 │ 2344 │ 0.85 ┃ ┠────────────────────┼────────────┼──────┨ ┃6、农、林、牧、渔劳动者 │ 236187 │ 86.10 ┃ ┠────────────────────┼────────────┼──────┨ ┃7、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 │ 19602 │ 7.15 ┃ ┠────────────────────┼────────────┼──────┨ ┃8、不便分类的其他劳动者 │ 52 │ 0.02 ┃ ┗━━━━━━━━━━━━━━━━━━━━┷━━━━━━━━━━━━┷━━━━━━┛ 家庭婚姻状况构成 建国前,大家庭开始解体,但"四世同堂"仍被少数人羡慕和称赞, 兄弟分居者多, 长幼分居者少。 民国13年(1924年) ,全县户均人口5.2人。民国22年 (1933年),户均人口4.7人。建国后大家庭已不多见。1964年,户均人口4.5人。1985年, 户均人口4.3人。 建国前,订婚多以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行之。婚龄男子在十六七岁,女子在十八九岁。 豪门富户,有的以十二三岁的幼童娶二十岁左右的女子为妻。清末民国初,存有男子纳妾、 娶童养媳和限制寡妇改嫁的旧俗。建国后,包办婚姻制度已废除。青年男女婚前经人介绍 或自由恋爱,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据1982年全国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年龄在15及15岁以 上的人口中, 未婚的100966人, 其中男56655人,女44311人;有配偶的211544人,其中 男103359人,女108185人;丧偶的26542人,其中男8014人,女18528人;离婚的1393人, 其中男1110人,女28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