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86~1994年,长清县税务局机关设办公室、计会科、税政科、征管科、 人监科、涉外科、咨询所等7个科室(所),下辖11个税务所和1个税务稽查队,共有干 部职工181人,其中局机关40人,基层征收单位141人,负责全县以流转税为主体的28 个税种的征收管理工作。 1994年8月,按照新税制的要求,在原税务局的基础上分别 成立长清县国家税务局(简称国税局)和地方税务局,实行人员分流,各税各征。 1997年,县国税局机关设办公室、综合业务科、计划财务科、个体税收管理科、 政治工作科、监察室和长清县税务师事务所。下辖征收单位有城区征收分局、稽查分 局、涉外分局和崮山、万德、五峰、归德等4个农村征收分局,共有干部职工128人, 其中局机关26人。国税局主要负责征收增值税、消费税。长清县国税局隶属济南市国 税局,市国税局对县国税局实行人、财、物三垂直管理体制,县国税局所征税款全部 上缴国库。至1997年,属国税局征管的县内纳税企业共3000多家。 1986~1997年长清县国税局领导人 ┌───┬──┬───────┬────────┬──┐ │姓名 │性别│职务 │任期 │备注│ ├───┼──┼───────┼────────┼──┤ │郝庆柱│男 │局长兼党组书记│1986.1~1990.6 │ │ ├───┼──┼───────┼────────┼──┤ │张广水│男 │副局长 │1986.1~1990.6 │ │ │ │ │局长兼党组书记│1990.6~ │ │ ├───┼──┼───────┼────────┼──┤ │魏刚强│男 │副局长 │1986.1~1992.10 │ │ ├───┼──┼───────┼────────┼──┤ │翁建平│男 │副局长 │1990.6~ │ │ ├───┼──┼───────┼────────┼──┤ │卢传忠│男 │副局长 │1992.10~ │ │ ├───┼──┼───────┼────────┼──┤ │李连鑫│男 │副局长 │1996.4~ │ │ └───┴──┴───────┴────────┴──┘ 【国税征收】1986~1994年,济南市分配给长清县的税收计划总额为25960万元, 实际完成27680万元, 为分配计划的106.63%。为确保各年度税收任务的完成,税务 部门采取一系列征管措施:①全面落实岗位目标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 性,实行严格的奖罚措施。②加强税收收入调度,积极开展清理欠税,努力实现堵漏 保收。③狠抓税收征管基础建设,加大税收稽查力度,不断强化依法治税。④加强宏 观调控, 严格控制减免税。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了各年度税收计划的顺利完成。 199 4年8月,国税局与地税局分设后,国税系统干部职工一方面认真学习、贯彻和执 行《税收征收管理法》,转变和建立新的税收征管模式;另一方面,经过大量深入细 致的工作,迅速实现了新税制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国税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1994~ 199 7年,共完成国家税收20863万元,占市国税局下达给县国税局任务的102.88%, 其中, 1994年完成4668万元, 占下达任务的100.14%; 1995年完成5151万元, 占 101.18%;1996年完成5044万元,占103.68%;1997年完成6000万元,占106.52%。 【税收检查】1986年以来,长清县税务部门始终把税收征收与检查结合起来抓, 充分发挥税务稽查队的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检查。针对个别企业和个 体业户的偷漏税行为,做到及时稽查,及时结案,税款及时入库。12年间,共稽查纳 税企业和个体户12000户(次) ,查补入库税款1680万元。税务检察室自1987年成立以 来,突出重点,狠抓大案要案,先后开展了20次专项检查,为治理税收秩序、促进依 法治税、确保税收工作的开展,起到保驾护航作用。1987~1997年,共检察立案52起, 其中起诉6人,逮捕6人,追缴税款400万元。此外,税务部门还认真开展了个体税收、 增值税专用发票等专项检查,共检查入库税款1100万元。 【税收征管】1986年以来,为严格税收管理,县税务部门坚持每两年进行一次税 务登记换证。1997年,全县注册登记换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达到3655户。在开展各 项检查中, 查验补发税务登记证920多个。通过税务登记换证,进一步摸清了税源底 数,避免了错征漏征。自1994年10月开始,县国税局针对新的税收形势和工作特点, 确定在国税系统进行“两个转变”,即:转变旧的税收征管模式,转变不适应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治税观念。在此基础上,实行一系列的税收征管改革新举措。一是 实施和完善纳税申报制度;二是建立健全纳税资料档案;三是实行微机数字管理等等。 此后,随着税务咨询事务所和税务师事务所的建立,至1997年,县国税系统已初步形 成一个税收征管、税务稽查和税务代理三位一体的税收征管新模式。 【涉外税收】 1990年以来,长清县涉外企业有了较快发展。1991年8月,为适应 涉外税收工作的需要, 县税务局设立了涉外税收征收管理科。1994年8月,国税局组 建后,成立涉外分局。在涉外税收管理中,税务人员正确处理服务开放与维护国家利 益、落实优惠政策与加强征管、创造宽松的投资环境与依法治税的关系,严格执法, 热情为外资企业服务,不折不扣地把涉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位。1991~1997年,共 为外资企业办理出口免税1149万元,减免所得税731万元,办理增加税负返还183万元, 合计达2063万元,优化了外商投资环境,增强了外资企业经济实力。同时,也促进了 涉外税收的大幅度增长, 涉外税收收入已由1993年的140万元增加到1997年的1258万 元。1991~1997年,累计涉外税收总额已达4100万元。 【税收宣传】1986年以来,县税务部门始终把税收宣传当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199 4~1997年, 分别在全县开展了“税收与经济、税收与法制、税收与社会、税收 与文明”为主题的税收宣传讨论,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在每年的“税收宣传月” 活动中,税务干部职工齐上阵,把税收知识、法规、政策等宣传到户、到人。据统计, 1994~1997年,全县共制作固定性税法宣传牌265块(条);书写大字宣传标语420条; 举办税法培训班12期,培训2300人(次);召开税企座谈会11次;举办税法电视有线广 播320次;出动宣传车180辆(次) ;接受税收咨询的达25000人次。全县接受税收宣传 教育的总人数累计达100万人次,占应接受教育的90%以上。 (陈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