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999年5月, 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分别由区人 事局、 区民政局移交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01年5月,区医疗保险办公室成 立。全区社会保险形成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五险合一,社会保障涵盖了社会各个方面,形成了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 1996年, 全区参保企业136个,参保职工86622人 (包括省、市驻区单位),离退休人员17658人,征缴养老金2.3亿元,支付退休金 2937万元。 2001年6月份起,养老金的交费比例:国有企业和县以上集体企业由原 来按本人工资额28%缴纳,提高到按29%缴纳,其中企业缴纳23%,个人缴纳比例 由5%提高到6%;私营企业和个体劳动者的缴纳比例为29%(其中单位缴21%,个 人缴8%) ;征缴养老金4.4亿元,支付退休费2.8 7亿元。2001年,省属驻区企业 移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截至同年底,参保企业421个,参保职工46124人, 离退休职工14108人, 征缴社会保险费8937万元, 支付退休费9254万元。 1996~ 2001年,年均征缴率95%。2000年,全区离退休养老金全部实现100%社会化发放。 1996~1999年,分别为离退休职工每月人均提高离退休费90元、70元、55元。失业 保险, 1996年全区参加失业保险单位162个, 参保职工8.5万人,收缴失业保险金 348万元,支付失业保险金35万元。1999年,国务院第258号令颁布《失业保险条例》, 待业职工统一为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制度逐步建立起来。1996~2001年,累计收缴 失业保险金5756万元, 发放失业保险金2486万元。 其中,2001年收缴失业保险金 964万元, 为1929名失业职工发放失业保险金1011万元,保证了失业职工的基本生 活。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1996~2001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 险工作成绩显著, 保险基金平稳运行。 到2001年底, 参保单位169个,参保职工 1.64万余人,参保率达98%;离退休职工3594人,年内共收缴养老保险金5079万元, 支付离退休费4400万元,发放率100%。2000年8月,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顺 利启动。 到2001年底,累计收缴失业保险金800万元,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机构改 革、人员分流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1996年以来,全区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坚持自愿原则,积极、 慎重、稳妥开展。2000年,区政府制定并下发了《农村基层干部参加农村社会养老 保险暂行办法》,促进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开展。到2001年底,全区参保人 数22746人, 滚存基金达1320万元, 有416人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均12元,最高达 1046元。同年,实现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体制的通知》精神,2002年1月1 日,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处、医疗保险办公室划归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垂直管理。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实行市、 县(市、区)两级统筹。该项工作已于2002年1月 10日移交完毕。(杨洪旗) 自然灾害 1996年,全区主要有干旱、洪涝、风暴、病虫、霜冻等自然灾害,总受灾面积 3.12万公顷,受灾人口24万人,成灾11万人。其中,春旱、霜冻造成春季作物、果 林不同程度的损害。 干旱持续时间较长,造成玉米干枯1.8万公顷。1997年,雨水 连绵,降雨量达203毫米,同时出现7~9级暴风及冰雹,受灾农田4.7万公顷,折损 树木6345株,电线杆23根,房屋倒塌1283间。西营镇集米峪村出现山体滑坡等灾害。 1998年, 总受灾面积3.6万公顷,成灾面积2.8万公顷。其中,旱灾1.2万公顷,风 暴灾2.1万公顷,冰雹灾0.8万公顷。唐王、华山、遥墙、王舍人、董家、郭店、西 营等7个镇分别遭受暴风雨冰雹袭击, 受灾粮田1.5万公顷,蔬菜0.3万公顷。1999 年, 总受灾面积2.8万公顷,成灾面积1.2万公顷。其中,旱灾2.1万公顷,病虫灾 0.9万公顷。 受灾人口32万人,缺粮21万人。2000年,春季无雨,造成南部山区春 播困难,北部稻田无法插秧;6~8月暴雨成灾,致使西营镇枣林山体滑坡,毁坏倒 塌房屋142间,死亡1人;柳埠镇山洪暴发,造成水利设施蓄水池迎水坝被冲毁,冲 坏公路22公里。2001年,50年未遇的大旱致使发生多种自然灾害,全区14个乡镇及 大正示范区受灾面积21.7万公顷。其中,旱灾20.6万公顷,病虫灾0.78万公顷,其 他灾害0.32万公顷,成灾面积18.9万公顷。全区有481个缺粮村,6.4万户,22万人。 其中,基本口粮短缺的有436个村,4.3万户,14万人,需安排口粮总数7905吨。因 灾缺水的行政村有190个,1.9万户,5.9万人,家畜8万余头。 (韩茂龙 朱 婷) 救灾救济 1996年以来,由于自然灾害等原因,全区每年都有部分人口缺粮缺衣生活困难。 在及时核查灾情,指导开展生产自救的同时,为使受灾群众战胜灾荒,渡过难关, 保障基本生活,市、区政府每年都及时拨发救灾救济款、粮,帮助灾民渡过难关。 1996~2001年, 累计拨款9986万元,拨粮1280万公斤,筹集发放衣被3万余件。为 使救灾救济款粮物确实落实到每个受灾户,区、乡镇两级把救灾救济作为稳定社会、 促进改革开放的大事来抓。每次出现灾情,各级领导都亲赴现场,指挥抢险救灾, 组织领导生产自救。民政干部深入基层挨村调查,逐户落实。确保了救灾救济款、 粮、物落实到每个灾民手中。 1998年,我国长江、松花江、嫩江流域遭受特大洪涝灾害,历城区按照上级统 一部署,迅速开展救灾捐助活动。据统计,全区支援灾区共捐款2365万元,捐赠衣 被5.87万件。2001年10月,在捐助新疆救灾活动中,全区社会捐助对口支援新疆灾 区募捐资金52.55万元,衣被1.37万件。 (韩茂龙 朱 婷) 扶贫工作 1996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针对全区仍有部分群众没有解决温饱问题,研究制 定了扶贫措施,将民政联户活动拓宽延伸,与采取“领导关注,部门联动,社会参 与”、区领导包乡镇、区直部门包村、党员干部联户等措施有机结合起来。1996年, 党员干部联户投入扶贫资金150万元,扶持7868户。97个区直部门包村上项目75个, 投资250万元,办好事实事600余件。同年10月,区民政局选择高而乡进行扶贫试点。 经过多次与该乡党委、政府座谈,入户调查摸底,听取村干部、党员及群众的意见, 并组织人员到全国、全省扶贫救助工作比较好的开封、德州等地学习,乡政府多方 筹资20万元引进50只亚洲黄羊,建起了养殖扶贫基地。对有养殖能力的贫困户采取 供给或无偿提供种羊的办法进行扶持,对无致富能力的从基地盈利中提取救济金进 行救助。通过科技扶持、实体互助扶持、联户扶持等方法,高而乡脱贫率达68%, 完成了第三周期扶贫任务。 (韩茂龙 朱 婷) 残疾人事业 历城区残疾人联合会成立于1990年11月,隶属区民政局管理,为副局级事业单 位。1996年,区残疾人联合会有职工4人。2001年,有职工7人,辖区肢残人、区盲 人、 区聋人、区智力残疾人、区精神残疾人5个协会。1996年,全区各乡镇及大正 科技示范区建有残疾人工作机构21个, 工作人员136人。全区各村(居)建有残疾 人协会及相应机构。 1998年5月,召开区残疾人联合会第三次代表大会,大会选举 区委常委、副区长秦承安为主席团主席,区民政局副局长孙玉华为执行理事会理事 长, 李继承为执行理事会副理事长。1999年3月,区残疾人联合会升格为正局级事 业单位。2001年12月,区残疾人联合会作为人民团体,不再隶属区民政局。至2001 年底,全区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及大正示范区、各村(居)均建立健全了残疾人协 会相应机构。全区有残疾人13261人。其中,农业人口12079人,非农业人口1182人, 肢体残疾7083人,智力残疾1907人,盲人569人,聋哑人2678名,精神残疾706人, 其他残疾318人。 (张恒宝 朱 婷) 康复工作 1996~1999年,区残疾人联合会在区卫生局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建立了以区人 民医院、 区中医医院、区精神病康复中心为依托的康复网络。6年来,为残疾人做 白内障复明手术269例,有178名肢体残疾人得到康复医疗和基本技能培训,有36名 肢残儿童得到正规训练或家庭康复治疗,有86名聋哑儿童接受手语训练。为新婚育 龄妇女、孕妇、儿童等缺碘残疾人补碘24人次。 (张恒宝 朱 婷) 残疾人就业 1996~2001年,全区各级残疾人组织将安置残疾人就业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 一是按照国家政策在全区各用人单位中进行分散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二是以福 利企业为依托安置残疾人就业; 三是扶持帮助残疾人兴办个体企业。6年来,区残 疾人联合会共举办种植、养殖、微机、加工、缝纫等培训班9期,培训残疾人386名, 使参加培训人员都能掌握1门以上的专业技术。全区残疾人有516人被安置在机关、 企事业单位, 467人被安置在福利企业就业,569人兴办个体企业。213名残疾人在 乡镇、村或乡镇企业及福利企业担任领导职务。 (张恒宝 朱 婷) 优抚工作 1996年, 全区共有在乡复员军人3910人,伤残军人962人,“三属”(革命烈 士家属、 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609人,义务兵家属3060户。按照上 级规定的抚恤定补标准,乡(镇)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调整为每人每月50元, 孤老55元;烈属抚恤金,农村调整为每人每月70元,孤老75元;1997年,城镇每人 每月85元,孤老90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城镇每人每年900元,农村调整为650元。 1998年9月,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加强优抚工作的通知》,就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 优抚及医疗费用等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1998年,全区农村义务兵家属2474户,每 户优待金提高到1400元。烈属定期抚恤金,农村提高到每人每月83元,城镇为98元。 同年底,区民政局为全区20名伤残军人更换了假肢。翌年,为全区配备轮椅的伤残 军人更换了轮椅。2000、2001年,两次调整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定量补助,达到每 人每月90元,孤老95元。农村义务兵家属年优待金达2128元。55名入藏义务兵除乡 镇按规定优待外, 区民政局还按城镇义务兵优待金的2倍给予照顾。2000年,将城 镇户口“三属” 的定期抚恤金提高到每人每月208元。全区三等甲级、三等乙级伤 残军人的伤残抚恤金在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每年提高360元。 2001年,区民政局 利用3个月的时间对全区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普查登记, 普查结果全部输入微机。通 过普查,截至2001年底,全区共有重点优抚对象4851人。其中,在乡复员军人3179 人, 伤残军人864人,“三属”565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43人;全区总优待户为 5019户,户均1340元,总支付优待金673.18万元。1996~2001年,区政府在解决优 抚对象生活因难的基础上,通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优抚医院,拨专款为优抚 对象实行医疗费减免,向省荣军医院介绍病员等办法,在重点解决优抚对象就医难 的问题上收到了较好效果。 (张恒宝 朱 婷) 退伍军人安置 1996年6月起, 济南市各区的城镇退役义务兵安置工作由市政府退伍军人安置 办公室统一管理。1996~2001年,全区共接收农村退役义务兵2119人。其中,军地 两用人才176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28人。农村退役义务兵安置主要是出具落户信、 两用人才安置信等。在农村退役义务兵安置工作中,区民政局对每一批退役义务兵 都热情接待,在规定的期限内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对学有专长的军地两用人才,区 民政局和各乡镇两用人才介绍所主动为其牵线搭桥,介绍到乡镇企业及其他企事业 单位就业。 6年来,区民政局共安置介绍农村退役义务兵1226人。对历年来接收的 退役义务兵中的精神病患者都按在乡复员军人的定期补助标准发放定期定量补助, 需要住院治疗的及时安排,对退役义务兵其他带病回乡人员也按有关规定,办理了 定期补助。 1996~2001年,区民政局还接收安置了退伍志愿兵3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4 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接收军休人员给予了大力支持,并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及 时为其落实了工资医疗等待遇。截至2001年底,全区共接收安置军队离退休干部12 人,退休志愿兵3人,军队无军籍退休职工27人。 (张恒宝 朱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