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民初,县公署设工房,分管农业。 民国9年(1920)县设劝业所,兼管农、林业。 民国20年(1931)县设建设局,翌年改为科,管理农、林、水利、交通、道路 建设。 1945年至1949年,历城县政府设实业科管理农业。 1950年实业科更名为建设科,分管农业、林业、水利、交通等项事业。 1955年改称为农业科。1956年建农业局。 1961年9月改称农林水利局。同年11月,分设农业局。 1963年改称农牧局。 1965年改称农业局。1966年又改称农牧局。 1971年县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设农林水组。 1976年改称农林局。 1980年分设农业局。 1985年改称农牧渔业局。 县农业机械管理局于1959年建立。1984年改称为县农机管理总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