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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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6年由县民政局移交县建委公房7720间,建筑面积115911平方米。
    1979年至1983年,县投资145.73万元,其中县建委投资64.5万元,新建砖混
结构的宿舍楼6幢。
    县直机关各单位的自管房,总建筑面积190376平方米,其中1980年至1985年新
建宿舍楼建筑面积100863平方米。
    公房收费标准按1976年济南市革委102号文件 《对济南市民用公房租金标准》
规定执行。各单位自管房收费标准自行确定,一般自管房比公房收费低。
    住房月租费表(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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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    级│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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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房金额│   0.122 │  0.116  │  0.110  │   0.104 │   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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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管房金额│   0.08  │  0.07   │  0.06   │   0.05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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