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全县只设一仓官管理度量衡。民国初,县城设度量衡检定所。民国20年 (1931年) 7月成立山东省度量衡检定所历城县分所,配主任检定员1名,检定员2 至3名。民国22年9月,因鲁西水灾严重,县检定员奉省令裁减。分所同时被撤销, 所遗检定事务归县实业科办理。 建国后,历城因地处省城,1959年前县内的度量衡管理工作由省度量衡检定所 代办。1959年,济南计量局成立后,县的度量衡管理归市计量局代管。1975年成立 历城县标准计量所,编制10人,为县政府主管标准计量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县 的标准计量管理工作。县标准计量所开始归属县科委,1985年4月归属县经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