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辖区农民生活困苦,常年过着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粮食亩产量50 公斤左右,蔬菜产量每亩千余公斤。遇到灾荒年,粮食、蔬菜欠收,加之农民交纳 地租、捐税外,实际收入所剩无几。据不完全统计,1942~1945年,就有35户农民 被迫卖儿卖女, 妻离子散,家破人亡,150余人外出讨饭为生。农民穿的是破旧的 补丁衣裳,有的夏缺单衣,冬无棉衣、棉被。住的是土草房,不少户的房子夏不遮 雨,冬不避风。 建国后,进行了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农民有了自己的土地,初步解决了吃饭 问题。到1956年,农村由初级合作社发展为高级合作社,农民收入有所提高,生活 进一步改善。 是年,蔬菜合作社的菜农人均收入为121元,农业合作社的粮农人均 收入为56元。随着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由半年糠菜半年粮的生活水平提高到粗粮 能吃饱,夏有单衣冬有棉,不少农户改造了房屋,住上砖瓦房。 1960~1962年,由于自然灾害的影响,农民收入一度下降到年人均41元,人民 生活出现了困难。 1964年后,通过治山改土,变旱田为水田,粮食、蔬菜产量逐年提高,农民收 入亦相继增加。 1970年,人均收入突破100元,农民的主食也逐步由粗粮向细粮转 化。 1978年后,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村办企事业迅猛发展,农民的经济收入大 幅度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发生巨大变化。1979年农民人均收入207元,1985年达801 元。 1988年人均收入为1101元,比1978增长7.3倍,比1958年增长10.4倍。农民 生活主食已基本实现细粮化,肉类、禽蛋、鱼虾等副食消费量大量增加。衣着面料 亦向化纤、绸缎、毛料发展。住宅也从平房向楼房转化,居住新村逐步形成。1988 年人均住房面积达到16.14平方米,比1950年增长2.3倍。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 每百户拥有自行车225辆,缝纫机63.8架,钟92.5块,手表227.5块,电风扇116 .3台,洗衣机43.8台,电冰箱17.5台,摩托车3.8辆,彩色电视机22.5台,黑 白电视机73.8台,收音机33.8台,收录机53.8台,照像机10架,大件家具522. 5件。 1990年, 农民人均收入1080元。人均住房面积24.1平方米。耐用消费品每百 户拥有自行车248.8辆, 缝纫机75架,钟82.5块,手表247.5块,电风扇142.5 台,洗衣机61.3台,电冰箱43.8台,摩托车12.5辆,彩色电视机48.8台,黑白 电视机62.5台, 收音机43.8台, 收录音机61.3台,照像机12.5架,大件家具 510件(其中沙发237.5个,大衣柜131.3个,写字台141.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