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商业,是在1958年“大跃进”期间兴办街道服务业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 来的。 至1959年4月,全区各街道办事处动员居民献资金、腾住房、凑工具和政府 提供部分资金进行扶助,因地制宜,因陋就简,组办起商店、修理服务部、食堂、 托儿所和幼儿园等273处。食堂就餐人员有6456人,收托儿童3129人。1960年商业、 服务、 修理店、组、站、队209处,食堂70处,托儿所、幼儿园78处,总计商业、 服务网点357处,从业人员共1388人。在食堂就餐人员和收托儿童分别猛增到16136 人和8360人。 1961年, 收缩街道商业、食堂和托幼网点,扩大修理服务,修理网点由125处 增到227处,从业人员亦由627人增到1067人,修理项目由32种增加到38种。1962年 根据中共中央调整国民经济的“八字方针”和华东局的指示,街道商业、服务业进 行关、停、并、转,食堂、托儿所、幼儿园大部并入就近工厂;修理网点转为个体 经营。到1963年初街道商业、服务业基本停办,从业人员回家待业。1964年春,街 道生产和生活服务事业再度兴起,开办商业、饮食、服务等32项,100多家店(组), 到1965年形成“工商并举、前店后厂、工贸结合、生产与生活服务结合”的格局。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街道商业服务业失去组织领导和管理,许多网点相继 停业。1971年又陆续恢复,对从业人员采取“参加自愿、去留自由、不参加生产经 营者一律不发工资”的办法,使区街商业稳步发展。1972年街道生产和商业服务的 总产值和总收入(因街道统一核算, 统计数字未分。 下同) 达779万元,恢复到 “文化大革命”前的水平。1973~1975年街道厂、店、组、站、所总数达到242处, 从业人员6781人,年总产值和收入增长到1611.09万元,逐年递增29%。年利润增 盈到141.35万元, 年上缴国税126.71万元。年从业人员工资总额达到411.55万 元.人均年收入606.92元.逐年递增36.2%。 1976~1977年,街道生产和商业服务业加快了发展步伐,与国营公司、厂、店 挂钩“代营、代销、代购”网点,总数增加到381处,从业人员发展到10095人。年 总产值和总收入增长到2662万元,实现利润214万元。为满足居民文化生活的需要, 街道新兴办文化站、卫生站、托儿所、幼儿园67处,所需经费由利润中补贴。 1978年后,街道商业服务蓬勃发展。1979年街道企事业单位由办事处统管、统 收、统支、统一核算共负盈亏,改为独立经营核算、自负盈亏实体;事业单位开支 实行定期、定额包干,由企业上交街道办事处的利润中拨给,节约归已,超支自负; 劳动分配按经营好坏拉开档次,调动了企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积极性。工商企业和事 业分档管理, 分开统计。1980年有商业和服务网点216处,从业人员2130人,经营 总收入556万元。 官扎营街道办事处得到省化工厅技术处、省化工研究所、省粘合 剂学会和五三研究所支持,与济南化工站联营开设了批零兼营的天桥化工粘合剂商 店, 填补了省内空缺,先后为280多家应用单位送货上门,进行技术服务;经营部 兼为郊区农民粘合破损农具,为城市居民粘合破损日用品。街居劳务性服务扩大到 为居民代购、代修理生活日用品、代接送儿童入托、开办儿童餐桌,为双职工就学 子女解决中午吃饭问题;为驻地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送饭;代照顾病弱老人就医 和生活;为在乡荣誉军人和残疾人及鳏寡孤独老人服务;代操办红白喜事等10项不 出居服务。在街道办事处辖内,开辟一条商业街,形成日用商品供应和维修较为齐 全的小商业服务中心。在开办高档耐用品修理部以后,陆续将一般日用品修理转让 给个体户经营。 到1985年各类网点248处,从业人员2963人,经营总收入3095.34 万元, 实现利润200.33万元,比1980年网点总数增加14.81%,从业人数增加37 .84%, 经营总收入增长4.56倍,利润增盈7.83倍。1981~1985年,5年间利税 总额共计892.41万元,相当自有全部资产的1.27倍。1986年后,调整行业和网点, 工贸结合,以工为主的网点转归工业系统;网点相对集中,一般性日用小商品和修 理网点退让给个体户经营。 到1990年虽网点总数减少为193处, 从业人员减少为 2075人,但企业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经营能量增强,经营门路拓宽,营业总收入 猛增到12715万元, 比1985年增长3.11倍,是1980年的22.86倍,实现利润459. 73万元,比1985年增盈1.29倍。1981~1990年10年间营业总收入逐年递增36.7%, 利润逐年递增33.5%。绝对值1981~1985年平均年增长营业总额507.87万元,利 润34.96万元。1986~1990年平均每年增长营业总收入1923.93万元,利润51.88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