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经济合同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13&A=4&rec=87&run=13

解放后由市工商局管辖。1984年成立区工商局经济合同管理股、经济合同管理
委员会、经济合同仲裁庭等机构,开展《经济合同法》宣传、经济合同鉴证、调处
经济合同纠纷等工作。 至1989年,共鉴证经济合同4364份,标的金额25324万元;
受理合同纠纷134起, 挽回经济损失280万元;签发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4 364
份;确立经济合同专(兼) 职人员604名(含驻区市以上企业);开展了“重合同,守
信用”竞赛活动。对新出现的企业承包合同、租赁合同和横向联合合同进行了管理
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