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高级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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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年10月,段店区老屯村(现属匡山街道办事处)王振善建起西郊地区第一个
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习称高级社)。同年冬,济南市郊区工委在郊五区演马庄、于
家庄、赵家庄、董家庄试办高级社。1956年底,先后建起段店、东方红、一二五、
五一、星火、火焰、红光、先锋、双喜、晨光、黎明 (以上为现段店镇及段店北路、
张庄路、匡山街道办事处地区) 、四合、兴林、燎原、曙光、梨园、七一、虹吸、
太阳升、和平(以上为现吴家堡镇地区)共20个高级社。土地归集体所有,牲畜、大
农具折价入社,土地、劳力、牲畜、大农具固定到队,社对队实行包工、包产、包
成本、超产奖励的政策。社员实行按劳分配,采取评工记分和劳动定额记工法。据
统计,1 956年比1955年,集体平均增产19.2%,社员平均增收20%; 约80%以上
的贫农、中农增收,10%的农户平收,9%的富裕中农有所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