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围绕企业改制和金融改革,协助辖区金融企业解决不安全隐患503起, 抢险救灾37起,为有关单位挽回经济损失183万余元,审结企业改革纠纷案件900余 件,调节经济标的活化企业呆滞资金约1.1亿元;审结破产案件7件;处理债务5200 余万元;安置职工近1000人;区法院七贤法庭妥善审结了20余件农村土地承包、转 让纠纷案件。坚决打击卖淫、嫖娼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 批捕持有、 使用假币案犯6人,金融诈骗犯5人,走私案犯1人;对全区1100余家公 共娱乐场所清理整顿,共查处卖淫嫖娼案件12起;关闭取缔无证经营或有违法行为 的业户119家;取缔封闭式包间946间;有效地净化了社会风气。积极查办国家工作 人员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私分国家资产等犯罪案件,查办行政执法人员犯罪案 件4件、经济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犯罪案件10件,为发案单位挽回经济损失720万元。 区法院审结济南市首例单位走私案件——淄博开瑞经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走私晴纶 丝束案, 涉案金额达639万元。审结了济南市建国以来最大的经济犯罪案件——山 东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进出口公司出纳员侵占、挪用资金案,涉案金额1347万元,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88万元。经济审判比上年增长45%。 1999年,区政法系统加强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打击金融财税领域的犯 罪, 全年共审理五类经济案件22起,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15万余元。区公安分局 会同区文化局、市中工商分局,对48家夜总会、歌舞厅等娱乐场所清理整顿,清查 文化市场,整改治安隐患87处;查获制黄贩黄违法人员50人;收缴各类非法音像制 品33769件,非法书刊30977册。加强治安服务岗亭规范化建设、金银珠宝营业场所 和居民小区技防设施建设及星级宾馆登记联网等项工作。通过检查验收,全区有11 家金银珠宝营业场所、150个金融网点、7家星级宾馆达到标准。整顿辖区治安秩序, 协调配合街道办事处(镇),对小纬二路、顺河街、斜马路市场、济微路西侧等10 条路段进行综合治理,取缔违章摊贩、收容乞讨人员、清理乱贴乱画违章广告、取 缔乱停乱放机动车辆,并对全区46个停车场清洗粉刷,为看管人员统一订做工作服、 安全帽,使辖区社会秩序和生活面貌大为改观。区法院全年审结骗税、票据诈骗、 伪造金融凭证等新型疑难案件和出售、购买假币、挪用资金等犯罪案件23件,计50 人,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30万元;审结经济纠纷案件1320件,标的额0.78亿元。 区检察院查办国有企业中的经济犯罪案件16起, 金融系统中的经济犯罪案件8起; 行政执法部门中的渎职犯罪案件3起。 1999年,新合同法颁布后,聘请法律教授为 全区局以上领导干部、区直企业管理人员作《合同法》讲座。各基层法律服务所为 43家个体私营业户担任法律顾问,代理诉讼59起。组织各办(镇)经济管理人员、 企业负责人、 辖区个体私营业户,共计800余人进行了税法考试,提高了上述人员 的纳税意识。 2000年,区政法系统积极服务经济建设。区公安分局从查处一个匿名恐吓电话 入手,获取了犯罪嫌疑人搅乱东八居委会工作秩序的证据,区法院及时公开审理, 为建设东八大市场,提供了良好的安全环境。面对执行难的问题,区法院对有履行 能力拒不履行、阻挠抗拒执行的当事人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使一些老 大难案件和钉子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区检察院把 预防职务犯罪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建立内部廉政责任制、 深入工地一线了解情况等做法,先后在三联舜湖社区、山东地税苑工程、山东三箭 集团展开了同步预防。区司法局公证处围绕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拓服务领域, 共办理经济类公证903件。 2001年,区政法系统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偷税、漏税、走私、贩私等严重 经济犯罪,共受理经济案件30起,涉案金额460余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 万元。加大对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探索实行干警提供案件线索奖励制度,立案侦 查贪污贿赂案件42起, 立案数在全市检察系统居第一位, 为国家和集体挽回损失 500余万元。发挥司法行政的保障作用,全年办理各类经济公证事项404件。 2002年,区政法各部门开展了打击经济犯罪专项斗争,至10月底,破获各类经 济案件216起, 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8200余万元;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304件,审 结3969件, 结案标的额37482万元;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5件,为国家和集体 挽回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办理经济公证事项1192件。 2003年,区政法各部门大力实施法治环境创新,突出整治重点,针对东八、西 八、张安等治安问题较多的地区,组织力量集中强化整顿,对家庭旅馆、桑拿、娱 乐场所进行综合清查和治理, 共查处各类治安案件2898起, 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 3897名, 营造了良好的治安环境。加强案件审理,共受理经济案件131起,审理犯 罪嫌疑人196名,挽回或避免经济损失9273.97万元。加强反贪侦查,共立查贪污贿 赂等职务犯罪案件24起,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90万元。深入辖区,送法入企, 送法入村居,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严厉打击借“非典”疫情扰乱社会治 安和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检查业户280余家,维护了治安和经济秩序。 2004年,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一、整治交通秩序。共检查过往车辆5898辆, 暂扣违章大货车246辆。二、整治公共场所秩序。以辖区旅馆业、公共场所为重点, 与166家旅馆、186家公共娱乐场所、11家大型商场逐一签订了《治安责任书》,下 达《整改通知书》82份,消除治安隐患106处。为保障“亚足杯”期间的治安环境, 加大对省体育中心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先后组织三次治安清查,查处“黄赌毒” 案件18起, 查获各类不法分子38名,查缴各类枪支3支,刀具45把,较好地完成了 亚足赛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三、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成立公安、工商和文化3个 专门工作小组,出动人员6513人次,检查娱乐服务场所4293次、宾馆酒店1624次、 其他场所2865次。处理卖淫嫖娼12人,赌博人员46人,缴获淫秽非法印刷品、音像 制品27盘,罚款361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