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2004年,人代会期间及闭会期间,代表共提出建议、批评、意见350件, 全部转交给区政府。 350件建议中,除1件不属于区政府办理外,其余349件全部办 结。区人大常委会采取定期电话询问、面见承办单位负责人、视察了解办理情况、 述职时汇报办理建议情况等措施进行全程跟踪督办,使得办理建议工作质量逐年提 高, 2004年达到了三个100%,即:办结率100%,面复率100%,代表满意、基本 满意率100%。 1998年,市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形成代 表建议19件,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的8件,市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3件,公安方 面2件, 其它方面2件;需协调市有关单位办理的建议4件,主要涉及公交、交通管 理、河渠治理等方面的问题。办理工作从1998年4月开始,截止6月底已全部办理完 毕。 其中,属市有关单位处理的4件建议,区有关职能部门均向上级作了报告和反 映,并向代表作了解释和说明。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8件, 占总件数(不含协调市有关单位办理的4件,下同)的53.3%;所提建议已被采纳, 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4件,占总件数的26.7%;所提建议因受财力、 物力、规划和管理权限等限制,问题暂不能解决的3件,占总件数的20%。 1999年,市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形成代 表建议52件,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24件,市场管理方面6件,环境保护方面2件, 民政与社会治安方面4件,教育方面4件;需协调市有关单位处理的12件建议,主要 涉及路灯、公共交通、规划、外环路维修、通往烈士陵园道路建设等问题。办理工 作从4月份开始,截止7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需要协调市有关单位解决的12 件建议,由区政府办公室通过有关途径向市级有关单位进行了反映,向代表作了答 复。8~9月,对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对答复的问题作了进一步落实。所提建 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件,占总件数(不含协调市有关单位办 理的12件,下同)的60%;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的10件,占总件数的25%;所提建议,因受规划、地域、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或政 策规定等原因,未被采纳或问题暂不能解决的6件,占总件数的15%。 2000年,市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形成代 表建议66件,其中,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37件,劳动人事与民政、治安方面12件, 教育卫生方面9件,群众生活及社会发展方面8件。这些建议中,需协调市有关部门、 单位处理的13件,主要涉及道路维修、社会治安、城市规划、交通、电力、电信等 问题。从4月开始,截止7月底全部办理完毕。8~9月,对办理情况进行了全面复查, 进一步落实了办理答复。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9件,占 需办理总件数的59.1%;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1件,占 总件数的31.8%;所提建议因受规划、地域、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等 原因,问题暂不能解决的6件,占总件数的9.1%。 2001年,市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形成代 表建议49件。其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包括道路维修、房管、绿化、环保、市 场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有29件,占59.2%;促进卫生、民政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有 5件,占10.2%;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发展镇域经济方面的建议有6件,占12.2 %; 关于政法、群众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建议有9件,占18.4%。这些建议中,需协 调市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10件,主要涉及交通、电力、土地等问题。经过全区及 市有关部门、 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7月底,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49件建议全部 办结并逐件答复代表, 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4件建议也都按规定时限完成了办理 任务。从反馈情况看,53件建议中,满意的36件,基本满意的16件,不满意的1件。 53件建议中,代表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4件,占需办理 总件数的45.3%;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7件,占总件数 的32.1%;所提建议因受规划、地域、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等原因, 问题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的12件,占总件数的22.6%。 2002年,市中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与闭会期 间共形成代表建议71件。其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包括道路维修、房管、环保、 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有46件,占64.8%;促进教育、卫生、民政事业发展方面 的建议有7件,占9.9%;增加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发展农村经济方面的建议有6件, 占8.4%; 群众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建议有12件,占16.9%。这些建议中,需协调市 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20件,主要涉及路灯、电力、公路等问题。经过全区及市有 关部门、 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7月底,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68件建议全部办结 并逐件答复代表,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3件建议也都按规定时限完成了办理任务。 71件建议中,代表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6件,占需办理 总件数的50.7%;所提建议已被采纳,或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25件,占总件数的 35.2%;所提建议因受规划、地域、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等原因,问 题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的10件,占总件数的14.1%。 2003年,市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形成代 表建议36件。其中,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包括城市规划、环境卫生、环境保护、 街巷及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有15件,占41.7%;城市及乡镇公路建设方面的建 议有7件, 占19.4%;促进卫生、民政事业发展方面的建议有3件,占8.3%;增加 农业基础设施投入,发展镇域经济方面的建议有2件,占5.6%;关于群众生活及其 他方面的建议有9件,占25%。这些建议中,需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14件, 主要涉及路灯、交通、电力、土地等问题。经过全区及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 力, 截止7月底,代表在会议期间提出的36件建议全部办结并逐件答复代表。从反 馈情况看,36件建议中,满意的26件,基本满意的8件,不满意的1件。36件建议中, 代表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20件,占需办理总件数的55.6 %; 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件,占总件数的22.2%;因 受规划、地域、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或政策规定等原因,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 的8件,占总件数的22.2%。 2004年,市中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经 过议案审查委员会的审议,均作为代表的重要建议、意见处理。会议期间,形成代 表建议57件。其中,交通及公路方面的建议有19件,占33.3%;加强城市建设与管 理(包括城市规划、环境卫生、环境保护、街巷及市场管理等)方面的建议有16件, 占28.1%;关于群众生活及其他方面的建议有16件,占28.1%;增加农业基础设施 投入,发展区域经济方面的建议有5件,占8.8%;不属政府办理的1件,占1.7%。 这些建议中,需协调市有关部门、单位办理的16件,主要涉及路灯、交通、电力等 问题。经过全区及市有关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10月底,代表在会议期间和 闭会期间提出的56件建议全部办结并逐件答复代表。从反馈情况看,56件建议中, 满意的52件, 基本满意的4件。 满意率、基本满意率达到了100%,办结率达到了 100%,面复率也达到了100%。56件建议中,代表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经解 决或基本解决的38件,占需办理总件数的67.8%;所提建议已被采纳,问题已列入 计划逐步解决的14件,占总件数的25%;因受规划、地域、财力等客观条件限制, 或政策规定等原因,暂不能解决或不能解决的4件,占总件数的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