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月, 为全面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为济南交警的题词精神,变交警效 应为社会效应,使全区的执法水平和各项工作有一个新的提高,区十三届人大常委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作出在全区范围认真开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争当人民好公 仆”的决定。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人大常委会精心筹划,认真组织,层层发动 和动员,很快在全区范围内掀起了“严格执法不徇情,热情服务办实事,争当人民 好公仆”的热潮。广大干部深入基层和群众,察民情,办实事,为民排忧解难,在 半年多的时间内,就涌现出一大批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的人民好公仆。经区好公 仆评选委员会精心组织, 反复酝酿,分别于1997年1月和12月发动群众投票选举产 生了王建、李长水等两届20名“人民好公仆”,并在《济南日报》上向全社会公布, 引起社会强烈的反响。 通过开展这项活动,全区学习好公仆,争当好公仆,察民情,办实事,为民排 忧解难已蔚然成风。严格执法,热情为民,廉洁勤政,创一流工作成绩已成为广大 干部的工作目标。 (冯晓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