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9月,区房管局根据济政发(1992)72号《关于印发(济南市城镇住房制度 改革提租和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区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驻济各级机关、 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部队企业化工厂和军办企业的自管公有住房,按统一标准 调整了租金,砖混一等成套住宅租金由原来的0.12元/平方米提高到0.35元/平方 米。1994年,区房管局根据《济南市提高公有住房租金以及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 管理的规定》 ,从1994年12月1日起,砖混一等成套住宅执行使用面积月租金0.90 元/平方米。 1991—1997年,区房管局认真做好公户(以单位名义承租的公房) 、民户(以个 人名义承租的公房) 租金收缴管理工诈,租金做到应收尽收,结帐及时准确,严把 收缴关,使租金到位及时。历年来收租率均在95%以上。 1991—1997年房租收缴情况列表 单位:万元 ┌─────┬─────┬──────┬───────┬───────┐ │ 年 度│租金总额 │公户租金额 │民户租金额 │ 收租率(%) │ ├─────┼─────┼──────┼───────┼───────┤ │ 1991 │513.19 │ 409.43 │ 103.76 │ 100 │ ├─────┼─────┼──────┼───────┼───────┤ │ 1992 │620.76 │ 404.40 │ 216.36 │ 99.88 │ ├─────┼─────┼──────┼───────┼───────┤ │ 1993 │755.58 │ 405.83 │ 349.75 │ 99.9 │ ├─────┼─────┼──────┼───────┼───────┤ │ 1994 │749.52 │ 388.01 │ 360.91 │ 99 │ ├─────┼─────┼──────┼───────┼───────┤ │ 1995 │1228.13 │ 539.78 │ 688.35 │ 97.94 │ ├─────┼─────┼──────┼───────┼───────┤ │ 1996 │1202.91 │ 406.86 │ 796.05 │ 95.73 │ ├─────┼─────┼──────┼───────┼───────┤ │ 1997 │1149.75 │ 387.45 │ 762.30 │ 95.36 │ └─────┴─────┴──────┴───────┴───────┘ 1995年开始,根据济南市政府有关规定对确属生活困难的住户办理了租金缓交 手续。 1995—1997年,共办理缓交租金手续1186户,累计缓交租金达27.32万元, 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困难户的关怀。 (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