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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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1年4月5日,在全市率先成立了市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设办公
室,与区政法委合署办公。9月在济南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期间,9名区级领
导分别到11个单位宣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听课人数300多人次。区综治委印发了6
万份致全区居民群众的一封信,累计出动宣传车48辆次,转遍全区各主要街道和18
个自然村。9月8日,组织全区38个单位的2000余人在大纬二路、人民商场、共青团
路、济微路散发各种宣传品2万余份。区公安分局现场发放群众被盗自行车3辆、摩
托车6辆。宣传月活动期间,《济南日报》等新闻媒介先后6次报道了市中区宣传月
活动的情况。10月,济南市综治办在杆石桥街道办事处召开居民小区安全防范现场
经验交流会。
1992年4月10日,区委、区政府同全区16个街(镇) 签定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
标管理责任书,各街(镇)也按照“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多层次、多形式
地签定责任书1700余份。制定了市中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二、四、六、八、十”
工程 (即二站:济南火车站南站、天桥长途汽车联运站;四场:人民商场、大观园
商场、英雄山市场、百货一零商场;六个要害部位:省委、市委、市政府、济南军
区、市电报大楼、银行金库;八条交通干线:经二路、经四路、经七路、经十路、
济微路、大纬二路、玉函路、顺河街;十个居民小区:杆南、凤林、德南、乐山、
王官庄、梁庄、七里山、郎茂山、八里洼、舜玉) 。对上述场所,加强防范,内外
结合,重点治理。居民小区继续推广乐山小区“六配套” (修院墙、建传达、盖车
棚、 装防盗门、 成立自管组织、建章立制) 的成功经验。全区群众性联防队伍达
2178个共6550余人,居民住宅区修建围墙925处,设传达室450处,设看车棚257处,
安装防盗门22284个,增强了居民住宅的防盗能力。
1993年4月上旬,区委、区政府与各街(镇) 签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
任书,各街(镇)同各居(村)所属厂企及驻地单位签责任书1400余份。5月中旬开始,
开展了历时三个半月的夏季治安整顿,对火车站南站、大观园商场等重点场所,督
促整改,收到明显效果。市中区确定了杆石桥派出所技防系统网络化、南郊派出所
暂住人口管理和王官庄派出所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的试点工作。在全国、省、市三级
人大、政协会议和省、市两级党代会召开期间,组织各街(镇)认真排查不安定因素,
公安分局共开展打击行动11次,稳定了社会秩序,圆满完成了三级两会安全保卫工
作。收集近年来的中央、省、市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文件,编印了《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文件选编》一书,下发全区各基层单位。由区政法委总结的《强化城区防
范机制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经验,在全市政法工作会议上作了介绍,
受到好评。
1994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指导方针,积极开展
工作。区委、区政府号召街(镇)逐级签订综合治理目标责任书1410份,把领导责任
制落到实处。坚持重大案件查究,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积极开展重点
专项治理,分别在六月、十一月对火车南站进行集中治理整顿,依法严肃处理了14
名不法业户。整顿了南站领导班子,全部清退了附近村庄的收费管理人员,由培训
后保安队员上岗执勤。协助市客运管理处查处有违法运营行为的出租车14辆。成立
了区整治农村治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七贤镇26个村(居)党支部排
查摸底, 调整2个党支部。加强了铁路护路联防,护路用房和基本设施按照上级要
求准时投入使用。保证了三级人大政协会议、庆祝国庆四十五周年、金秋经贸洽谈
会和龙山文化艺术节等各项安全保卫工作。 对全区227家厂企进行调查,亏损面占
36%,对少数职工情绪不稳定的,分别情况研究可行措施。协调公安、劳动、矿管
等部门,对七贤镇10个炸药库进行安全检查,收缴各类危险爆炸物品3548件,其中
枪支231支,炸药2.3吨,匕首141把,子弹332 3发,手榴弹22枚、导火索一宗,消
除了隐患。
1995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紧紧围绕“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
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方针,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打击各种犯罪”。
在各级人大政协会议和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期间,政法各部门对全区不安定因
素进行了5次排查;建立了“三情”(敌情、社情、政情)报告制度;先后派出2个工
作组到土屋村和七贤村,解决群众上访问题。继续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
制, 层层签订责任书1420份,对发生在驻区及所属单位的5起重大被盗案件进行了
查究,对发案单位和责任人给予严肃通报和处理。在全区开展创建治安模范街(镇)、
村 (居) 、单位活动,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创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街道办事处
(镇)活动实施方案》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村(居)标准》,在全区进行了广
泛宣传发动。大力推广了南郊、王官庄派出所暂住人口管理经验,全区有暂住人口
26304名,办证率达95%。对1994年以来的138名刑满释放、80名解除教养和61名违
法青少年实行公安、社会、街道、家庭、学校相结合的帮教网络,帮教措施落实率
100%,重新犯罪率均为4.3%。
1996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根据区委提出的“自我加压,横下一条心,创
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模范区”的总体思路,扎扎实实做好工作,实实在在树好形象。
区委、区政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全区全方位目标管理,列入区委区政府
工作报告,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做到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检
查、 同落实、同考核,层层签订责任书1115份。4月份,区综治委、区纪委、区委
组织部、区人事局、区监察局五部委联合制定了《市中区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领导责任制的实施细则》,建立了五部委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情况。对发生
在驻区及所属单位的7起重大案件及时进行查究, 督促有关单位对直接责任人进行
严肃处理。 对领导责任制落实不利,防范措施不完善导致发生重大案件的区属3个
单位,在各项评先选优和年终考核中,给予一票否决。强化措施,全面抓好基层综
合治理工作。一是抓普法,把教育延伸到基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三五”普法规划
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办好政法部门定点包校、离婚前教育学校和暂住人口法制教
育培训班。二是抓硬件,把防范重点放在基层,在居民小区大力推广杆石桥地区治
安防范经验,狠抓了建围墙、设传达、建车棚、安装防盗门(锁)、设楼群自管员、
建章立制“六配套”建设。全区新安防盗门(锁) 1万余户,新建看车棚50个,看车
棚总面积达8.8万平方米,新建停车场13个,总面积达1.8万平方米。三是抓服务,
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区综治委协调公安机关与市中工行成立警银联防促进会,实
行警银联防, 破获刑事案件6起,堵住冒领14次,抓获犯罪分子15名,堵住假币10
万元,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万元。
1997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围绕维护稳定的大局,坚持“两手抓、两手都
要硬”的方针,取得显著成绩。以保证香港顺利回归和中共十五大胜利召开为重点,
做好全区稳定工作。 坚持重大案件防范责任查究制度和一票否决权。对9个单位进
行了一票否决,对发生在驻区及所属单位的重大被盗案件在每月综治例会上进行通
报, 对5起重大案件进行查究,1人受到行政处分,对7人进行了经济处罚。认真做
好下岗职工安置工作, 全区362名副处级以上干部每人联系一户特困下岗职工,全
区共安排下岗职工840人。从区机关选拔51名干部(处级27人) 包村驻点,有23名处
级干部直接被任命为村党支部副书记,结合开展“三民工程”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工作。
强基固本,狠抓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一是狠抓了三级综治办建
设,结合机构改革,区编委为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定编10人,16个街(镇)均设立
了政法办公室,政法办主任全部竞争上岗,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1—2名。街镇综治
委、综治办主任分别由党委书记担任和分管副职兼任。区综治办举办两期各街(镇)
分管领导和政法办主任学习班。加强了各街(镇)群防群治组织建设,建立专职巡逻
队伍99支830人,在213个村(居) 中已有192个建立了治保、调解、普法、帮教、巡
逻组织,占总数的90%,各种巡逻队伍和治保会等组织直接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2 5
人,提供破案线索51条,调处民间纠纷207起,调处率100%。二是完善村居“五位
一体”办公室,在原有六项工作记录簿的基础上,在街(镇)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
理月报表制度, 及时掌握基层综治工作情况。8月份对全区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调
查摸底, 排查出三年来劳改释放人员104名,劳教释放人员22名。其中72人已安置
就业。
(吴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