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1997年,共立查违纪案件43起,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1人。其中,开除党 籍4人, 副局级以上干部6人, 挽回经济损失255万元。 区纪委、监察局1996年、 1997年连续被市纪委、监察局评为执纪办案先进单位。1995—1997年,受理来信来 访627件次, 其中来信328件次,来访299件次。1996年被评为省、市纪检监察信访 工作优秀单位。 区纪委按照党中央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清理超 标小汽车7辆,严格党政机关购车审批程序,对区级领导干部的住房、建房、购房、 装修住房等情况进行摸底。协助区委制定《关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严格控制就 餐标准的意见》,实行了“禁酒令” ,落实《接待开支登记簿》制度。对559部公 款安装的住宅电话进行清理作价,收回资金26.7万元。对住济南大厦机关70部办公 电话实行定额管理,年节约开支30多万元。1995—1997年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全 区预算外资金进行检查,查处违纪资金1325万元,未纳入专项管理资金818.1万元, 清理小金库资金20万元, 处理违纪人员3人。协助政府对预算外资金实行“收支两 条线”管理,建立了结算中心,已累计代储资金5523.8万元,间歇可利用资金1200 万元,为重点项目调度资金570万元。 1995—1997年先后开展建筑领域项目执法监 察;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行政处罚规定废止文件清理检查;行政执法工作检查; 统计法执行情况检查; 建筑工程项目收费检查; 药品购销中收受回扣问题的检查。 共查出违纪金额95.1万元, 收缴罚款55.7万元, 收回固定资产折旧26.96万元。 1996年,区纠风办被省、市政府评为先进单位。1995—1997年,区纪委在全区开展 “学党章,正党风,做合格党员”、“党纪政纪教育年”、“讲政治,正风纪,做 表率”活动,共上党课1196场次,参加党纪政纪知识答卷1870人,观看录像120部, 781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35993人次。 (李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