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 1987年6月, 市委、市府作出 《关于改革市区中学管理体制的决定》,将现行的初、高中混合,设校由市统一管 理的体制,改为初、高分别设校,由市、区(县)分级管理的新体制。市中区撤销 了原教育局建制,新组建区教育委员会,接收了10所下放归区教委管理的中学,形 成了区管初中(以初中为主的完中),职业高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的新体制,解 决了九年制义务教育分割管理,中、小学严重脱节的问题,使基础教育得到加强。 1988年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新体制。 (高敦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