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年新收327件,旧存29件,共计356件,审结272件。比87年多结131件,结 案率提高93%。 针对经济纠纷案件多的特点,经济审判以派出巡回法庭,理顺乡镇、街道企业 经济关系作为办案的指导思想。为使经济审判迅速适应经济形势的发展及改革的需 要, 从年初开始,抽掉6名同志组成两个巡回法庭,分别到七贤镇和郎茂山地区, 就地收案办案,共收案117件,审结103件,为企业追回债款近100万元。 经济巡回法庭,帮助企业解决了大批纠纷和老大难问题,促进了生产的发展。 如白马山建材厂, 是一个只有300多人的小厂,但对外债权有40多万元长期收不回 来,束手无策。巡回法庭登门收案,共受理30件,标额达20多万元。在已审结的部 分案件中,已追回外债10多万元。从而使该厂周转资金得到缓解。此外,还根据企 业自身的特殊情况,用非诉讼方式帮助企业处理了一些牵涉内部工作方法和制度方 面的经济纠纷问题,效果很好。如市塑料十厂,有外债90多万元收不回来,审判人 员从实际出发,用非诉讼方式,即法律帮助的方法,共为该厂追回42万元的外债。 (顾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