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前,辖区在城区建有简陋公厕94处,主要分布在商埠和城关一带。 1954年开始,人民政府对城区公厕进行统一整修。到1977年,辖区新建公厕41 处。1978年新建13处。1980年以后,对原有94处公厕全部实行改建,建成水冲式公 厕50处, 机抽式公厕27处,旱厕71处。1985年,共建有公厕148处,另有家庭厕所 (平房院落)8000余处。 1990年, 辖区共建有高标准水冲式公厕72处, 总建筑面积4519平方米,蹲位 841个, 旱厕减至43处。新建公厕依据人口密度合理设置,均为砖混凝土结构,内 外瓷砖装饰,外型美观,通风适用。实行专人管理,适当收费,制度上墙,一日两 冲,全日保洁。卫生标准达到无臭味、无蝇蛆、无尿碱、无蜘蛛网、无粪迹。 解放初期,辖区公厕粪便由私人晒粪户及匡山肥料厂清除队负责清运。1958年 公厕粪便处理由甸柳庄肥料厂和匡山肥料厂负责。1986年全部改由匡山肥料厂二队 负责清运。每日出勤120人,运粪车9部,日产日清粪肥7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