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录用干部是菏泽地区干部来源的主要渠道。菏泽地区吸收录用干部主要对象 是大、中专毕业生,城镇待业人员,自学成才人员,闲散科技人员,农村青年和工人 。 吸收录用大、中专毕业生1979年前,菏泽地区接收分配大中专毕业生由人事部门 负责办理。1980年,按上级指示精神,师范院校毕业生由教育局负责接收分配,其他 毕业生仍归人事部门办理。1981年,大中专毕业生又全部归地区人事局接收分配。1 984年,这项工作由地区教育局负责办理。 吸收录用其他人员建国后,专署根据省委精神,在社会上招收大批干部。1951年 ,全区招收389名农村知识分子、优秀工人和在职勤杂人员为干部。1956年,全区在 社会上吸收录用300名中级医务人员和部分初级医务人员。 1960年,全区共录用干部1245人,其中从农民中录用934名,从工人中录用311名 。1965-1966年,从工农知识分子中选拔补进一批干部并吸收录用一批服役制干部, 总数为131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吸收录用干部工作遭到破坏,全区仅1979年吸 收录用69名干部。各部门、各单位为维持工作,不得不挑选一批工人、农民暂时到干 部工作岗位上工作。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吸收录用干部工作得到恢复。1978年,全区从中小学民 办教师中招收干部身份的中小学教师878名。1980年通过考试、考核,录用了584名闲 散科技人员。同时招收“社来社去”毕业生和农经管理人员共445名。1984年,全区 为13959名“以工代干”人员和920名民办教师办理了转干手续,并录用选聘文化站工 作人员159名,录用在职“五大”(电大、业大、职大、自大、函大)毕业生85人,录 用原在国营单位当工人,自愿到集体单位或乡镇企业当干部的中专毕业生42人。198 5年,通过考试、考核,为金融、保险、公检法系统录用273名社会青年,其他行业录 用795人。 菏泽地区部分年份大中专毕业生分配情况表 ┌──┬──┬──┬──┬───────┐ │年份│小计│大专│中专│备注 │ ├──┼──┼──┼──┼───────┤ │1959│1201│95 │1106│ │ ├──┼──┼──┼──┼───────┤ │1960│833 │312 │521 │ │ ├──┼──┼──┼──┼───────┤ │1961│1530│284 │1246│ │ ├──┼──┼──┼──┼───────┤ │1962│1020│274 │746 │ │ ├──┼──┼──┼──┼───────┤ │1963│1057│238 │819 │ │ ├──┼──┼──┼──┼───────┤ │1964│640 │140 │500 │ │ ├──┼──┼──┼──┼───────┤ │1965│166 │116 │50 │省分配数 │ ├──┼──┼──┼──┼───────┤ │1974│862 │166 │696 │省分配数 │ ├──┼──┼──┼──┼───────┤ │1975│82 │32 │50 │分到地直部门数│ ├──┼──┼──┼──┼───────┤ │1976│1750│161 │1589│ │ ├──┼──┼──┼──┼───────┤ │1977│1592│248 │1344│ │ ├──┼──┼──┼──┼───────┤ │1981│3482│760 │2722│ │ ├──┼──┼──┼──┼───────┤ │1982│3466│1102│2364│ │ ├──┼──┼──┼──┼───────┤ │1983│2192│717 │1475│ │ ├──┼──┼──┼──┼───────┤ │1984│2147│685 │1462│ │ ├──┼──┼──┼──┼───────┤ │1985│2301│607 │169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