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农业生产历史悠久,但农具发展速度不快。从建国前至1953年,区内农民仍 然使用传统的人畜农具。建国后,自1950年开始引进和推广新式人畜力农具。1954年 ,先后引进苏联产纳齐-54、齐斯-35及英国产福农-20拖拉机三台,共计80千瓦,同 时购置了24行播种机和脱粒机各一台,当年拖拉机作业2200亩。1955年,购进美国产 198型柴油机,并于当年从事机械排灌作业。以后又投资购置了各种类型的农业动力 机械和作业机械。1958年,掀起了群众性的农具改革运动,一方面对传统的人、畜力 农具进行了改革,另一方面也引进一些机械化和半机械化机具。1958-1962年由国营 农业机械为主过渡为以社营、集体购买经营农业机械为主。1967-1979年,国家共向 区内专项无偿投资8000余万元,购置了大量农业机械。据1979年底统计:全区农机总 动力为860157千瓦,其中拖拉机9459台,电动机14887台,柴油机60074台,汽油机4 61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由于党的富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农村推行农业生产联 产承包责任制,农民收入逐年增加。1980年秋,区内出现农民购买经营农业机械的现 象,从而打破了过去“官办”机械化的格局。据1980年底统计,全区有户营拖拉机2 80余台,占当年全区拖拉机总量的2.7%。到1985年底,全区拥有拖拉机24587台,其 中户有户营的21598台;柴油机85938台,户有户营的68337台;电动机37344台,户有 户营的27317台;18万台(件)农业机械中,户有户营的占80%以上。出现了国家、集 体、个体经营并存,以个体经营为主的局面。农业机械的经营项目已从80年代前的主 要从事种植业转向农、林、牧、副、渔大农业中的多种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