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项目选址。 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一式二份(需报省审批的一式三份);(2) 建设项目选址区位图;(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4)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承诺时限: (1) 局审项目: 10 个工作日;(2)市审项目:市政府批复后 3 个工作日; (3)省审项目:市政府批复后3个工作日上报省建设厅(4)大型市政基 础设施项目、重点工程和市民普遍关注的建设项目的规划选址,应批前公示,公示期 为10 日,公示期不计入承诺办事时限。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申报材料:(1) 建设用地申请表;(2)选址意见书;(3)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 / 开 发合同、摘牌确认书、土地出让合同;(4) 现状地形图;(5)平面规划图。承诺时限, 市政府批复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凡需批前公示的项目, 公示期为 10 日,公示期不计入承诺办事时限。 (三)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申报材料:(1)建设用地审批表;(2)现状地形图。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工程类) 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审批表;(2)土地使用权证;(3)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 / 开发合同;(4) 现状地形图;(5)平面规划图;(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7)建筑 设计方案;(8) 建设工程施工图;(9)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0)地震、消防等相关 部门意见。 承诺时限:施工图核准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凡重点地段、重要工程及市审项目,均需批前公示,公示期为 10 日,公示期不计入 承诺办事时限。 (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改、扩建工程类) 申报材料:(1)建设工程审批表;(2) 项目批准或备案文件;(3)土 地使用权 证;(4) 房屋权属证明;(5)现状地形图;(6)原批准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和结构安全签 定书;(7) 建筑设计方案;(8)建筑施工图;(9)岩土工程地质勘察报告;(10)地震、 消防等相关部门意见。 承诺时限,施工图核准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凡重点地段、重要工程及市审项目,均需批前公示,公示期为 10 日,公示期不计入 承诺办事时限。 (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工程类,含临时市政工程) 申报材料:(1) 市政工程审批表;(2)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或项目批准文件;(3)现 状地形图;(4)施工图。 承诺时限: 施工图核准后 3 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大型或 重要市政基础设施、广告及城市雕塑,均需批前公示,公示期为 15 日,公示期不计 入承诺办事时限。 (七)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民房工程类) 申报材料: (1) 居(村)民自建自用房屋建设申请表;(2) 土地使用权证;(3) 《危房鉴定报告书》(限特别控制区、一类控制区) 承诺时限:报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公示期除外) (八)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申报材料:(1) 建设工程审批表;(2)土地权属证明;(3)规划总平面图;(4)建筑 设计方案;(5)消防等相关部门审查意见。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 (九)城市规划编制单位资质认定 申报材料:(1)《资质证书》申请表(一式三份);(2)专业技术人 员资格证书; (3)注册资金证明;(4)固定工作场所证明;(5)技术、质量、经营、财务管理制度。 承诺时限:10 个工作日内报省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