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主要业务:门面房招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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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办事部门:经营中心
    2、 办事依据:《中共菏泽市委  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直国有资产管理工
作的通知》(菏委[2003]77号)。
    3、办事原则:公开、透明
    4、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身份证;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5、办事对象: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6、办事程序:
   (1)携相关证明,按要求填写报名材料;
   (2)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公开招租;
   (3)签订租赁合同。
    7、办事时限:十五个工作日
    8、收费标准:不收费
    9、办事电话:5613765
    10、监督电话:5613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