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资格认定 1、办事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 2、办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 3、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考试合格证。 4、办事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5、办事程序: (1)专业测试; (2)教学能力测评; (3)本人申请; (4)审核发证。 6、办事时限:1个月。 7、收费标准:认定费290元,资格证工本费6元。 8、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03] 29号)关于教育 资格认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9、办事电话:5333168 (二)设置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审核 1、办事部门:职成教科。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办事对象:申办者。 5、办事程序: (1)审查申办报告; (2)实地考察; (3)签署意见; (4)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 6、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95 (三)民办高中段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1、广告备案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申报材料: (1)批准办学的文件; (2)招生广告全文(两份)。 4、办事对象:学校。 5、办事程序 (1)审查材料; (2)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95 (四)民办高中段教育机构审批 1、办事部门:职成教科。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申报材料: (1)设置、停办申请书; (2)县(区)教育局行政部门意见; (2)其他必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4、办事对象:申请人。 5、办事程序: (1)审查申报材料; (2)实地考察; (3)发文。 6、办事时间: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