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行政许可事项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h&A=18&rec=57&run=13


   (一)教育资格认定
    1、办事部门:市教育局人事科。
    2、办事依据:《教师资格条例》。
    3、申报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考试合格证。
    4、办事对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5、办事程序:
   (1)专业测试;
   (2)教学能力测评;
   (3)本人申请;
   (4)审核发证。
    6、办事时限:1个月。
    7、收费标准:认定费290元,资格证工本费6元。
    8、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鲁价费函[2003] 29号)关于教育
资格认定费收费标准的复函。
    9、办事电话:5333168
   (二)设置非学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审核
    1、办事部门:职成教科。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申报材料:
   (1)申办报告;
   (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办事对象:申办者。
    5、办事程序:
   (1)审查申办报告;
   (2)实地考察;
   (3)签署意见;
   (4)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批。
    6、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95
   (三)民办高中段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广告备案
    1、广告备案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申报材料:
   (1)批准办学的文件;
   (2)招生广告全文(两份)。
    4、办事对象:学校。
    5、办事程序
   (1)审查材料;
   (2)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6、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95
   (四)民办高中段教育机构审批
    1、办事部门:职成教科。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3、申报材料:
   (1)设置、停办申请书;
   (2)县(区)教育局行政部门意见;
   (2)其他必须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4、办事对象:申请人。
    5、办事程序:
   (1)审查申报材料;
   (2)实地考察;
   (3)发文。
    6、办事时间: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