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定审批国家体育二级裁判员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山东省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鲁体综合[2000]41号)。 3、申报材料:填写《申请等级裁判员登记表》。 4、办事对象:全市三级体育裁判员。 5、办事程序: (1)审查; (2)核准发证。 6、办事时限:即办。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二、评定审批国家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国家体委令第19号)。 3、申报材料: (1)本人的申请书; (2)相应级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 (3)所在单位或体育组织的推荐证书;申请晋级者还需提交等级证书。 4、办事对象:全市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 5、办事程序: (1)审查材料; (2)核准办证。 6、办事时限:即办。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三、评定审批国家体育二级运动员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国家体育总局)。 3、申报材料:证明达到二级运动员的成绩证书、比赛秩序册、成绩册。 4、办事对象:全市业余训练运动员。 5、办事程序: (1)审查; (2)核准办证。 6、办事时限:即办。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四、二、三级武术段位评定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国家体委体武字[1997]231号《关于下发中国武术段位制的通知》。 3、申报材料: (1)填写《中国武术段位制申请表》; (2)本人2寸免冠近照4张。 4、办事对象:具有初段资格的武术运动员和武术爱好者。 5、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材料; (3)考试考核; (4)批准办证。 6、办事时限:即办。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五、评定审批国家二级体育健身气功辅导员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健身气功管理暂行办法》(国家体育总局第4号令)。 3、申报材料: (1)培训考核合格证; (2)所在单位或行政管理部门推荐信。 4、办事对象:国家体育三级健身气功辅导员。 5、办事程序: (1)申请; (2)审查; (3)批准。 6、办事时限:即办。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六、评定审批体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山东省体育市场管理条例》。 3、申报材料: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证明材料; (2)提报考核材料。 4、办事对象:从事体育经营活动的体育教练、指导、裁判安全救护等专业技术人员。 5、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 (2)审查; (3)核准发证。 6、办事时限:3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七、体育社团审核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 3、申报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验资报告、场所使用权证明; (3)发起人和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4)章程草案。 4、 办事对象: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 员总数不得少于50人;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有固定的驻所和专职工作人 员,有合法的资金来源,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申请单位和个人。 5、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 (2)受理审查; (3)转民政部门批准登记。 6、办事时限:即办。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 八、评定审批举办全市性体育竞赛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体育局窗口。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国家体育 总局第3号令)。 3、申报材料:提交法人签署的申请书并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包括体育竞赛名称和承办单位名称; (2)举办体育竞赛宗旨; (3)该项比赛的组织实施方案; (4)经费来源和用途; (5)竞赛使用的场地、器材和设施的名称、类型等; (6) 举办对抗激烈、超大超强或者危险性较大的体育竞赛,申办人还应提供人身保 险和医疗急救方案;射击项目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运输枪弹证明和枪弹管理的措施。 4、办事对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管 理人员,拥有与体育竞赛规模相适应的经费,具备体育竞赛所需的场地、设施和器材 的申请单位。 5、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 (2)审查; (3)现场考察; (4)批准。 6、办事时限:5个工作日。 7、收费标准:不收费。 8、办事电话:5165810 9、监督电话:553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