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商投资企业(独资)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的审批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证明; (2)设立企业申请报告; (3)设立企业申请表;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企业章程; (6)投资者营业执照(身份证明); (7)投资者有效的资信证明; (8)投资者近三年资产负债表(个人投资免); (9)厂房租赁或购买合同(如自建厂房,则不需提供); (10)设立企业的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简历; (11)环保评估证明; (12)审批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4、办事对象:外商投资企业(独资)。 5、办事程序: (1)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2)设立企业审批; (3)领取批准证书。 6、办事时限:1天。 7、收费标准:40元(批准证书工本费)。 8、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收费标准的 批复》(鲁价涉发[1995]280号)。 9、办事电话:5165836 10、监督电话:5334062 (二)外商投资企业(合资、合作)设立、变更及相关事项的审批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2、 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 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 3、申报材料: (1)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呈批文件; (2)环保评估证明,国有资产评估确认; (3)企业名称核准登记证明; (4)合营各方的合法开业证明及银行资信证明; (5)中方企业合同章程的呈报文件; (6)合同、章程; (7)有关附件:①合营各方注册登记证明(外方以个人名义投资需提供身份证明); ②合营各方董事会成员委派书及简历。 4、办事对象:合资、合作企业。 5、办事程序: (1)合资合作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2)外经贸局受理; (3)材料齐全审批。 6、办事时限:1天。 7、收费标准:40元(批准证书工本费)。 8、 收费依据:《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收费及收费 标准的批复》(鲁价涉发[1995]280号)。 9、办事电话:5165836 10、监督电话:5334062 (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2、办事依据:商务部[2004]第14号令。 3、申报材料: (1)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办事对象:企业。 5、办事程序: (1)企业通过商务部网上登记; (2)市外经贸局登记备案; (3)颁发对外贸易经营都备案登记表。 6、办事时限:即办。 7、办事电话:5165836 8、监督电话:5334062 (四)加工贸易合同审批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2、办事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35号;外经贸部外经贸发[1999]314号。 3、申报材料: (1)经营企业出具的书面申请报告及加盖经营企业公章的《加工贸易业务申请表》; (2)经营企业进出口经营权批准文件(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工商营业执 照(复印件); (3)加工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4)经营企业对外签订的进出口合同(正本); (5)经营企业与加工企业签订的加工协议(合同)正本; (6)审批机关认为需要出具的其他证明文件和材料。 4、办事对象:加工贸易企业。 5、办事程序: (1)企业提供申报材料; (2)外经贸局受理; (3)材料齐全审批。 6、办事时限:即办。 7、办事电话:5165836 8、监督电话:5334062 (五)电子口岸核准 1、办事部门: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外经贸局窗口。 2、办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第13号。 3、申报材料: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 4、办事对象:企业。 5、办事程序: (1)企业提供海关录入的电子口岸录入表; (2)外经贸局通过网上核准。 6、办事时限:即办。 7、办事电话:5165836 8、监督电话:5334062 二、出口企业参加广交会的申报程序 (一) 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向所在县区外经贸部门提出申请,县区外经贸 部门对企业的资格情况初审后,上报市外经贸部门,市外经贸部门转报省外经贸厅。 (二) 分配性摊位。经省外经贸厅对有关企业的资格审核后再征求市外经贸局部 门的意见,然后落实到企业。 (三) 招展性摊位。对符合招展资格的企业的申请、逐级上报,由省外经贸厅转 报国家有关进出口商会,由国家有关商会分配落实到企业。 (四)企业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进出口经营资格;2、出口实绩达到要求; 3、必须是国家有关进出口商会的会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