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类 婚嫁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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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婚  菏泽区内通行男娶女嫁,婚姻关系比较稳固。从前的男女婚媾,自由恋爱者
极少,多是家长包办,通媒结亲,即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议婚,就是媒人
来往于双方家长之间,商量缔结婚姻关系。媒人有临时的、有职业的。职业媒人多由
巧嘴中年妇女担任,俗称“媒婆”,她们经多识广,信息灵通,为人说媒收受谢礼。
媒婆议亲,首先口头探询女方意图,女方不允,一般也只婉言谢绝,俗谚“一家女,
百家求”,可以不允,但不可以得罪媒人。若双方可以作亲,这时一般由男方出面正
式请媒人商量订亲事宜。
    婚龄  旧时,早婚的习俗比较流行。一般男15-16岁即娶,有的甚至10岁即娶18、
20岁之妇。早婚大多是女长于男,一般相差七、八岁。1950年国家《婚姻法》规定:
婚龄男不小于20岁,女不小于18岁。1980年的《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为男满22周岁
,女满20周岁。由于政府提倡晚婚,实际婚龄男25周岁,女为23周岁。议婚的年龄不
尽相同,通常在婚前一年就议定,但旧时也有指腹为婚、娃娃亲和童养媳等现象。
    下恳  又称“开名”、“换贴”、“换书”、“换小字”,就是正式订婚的文书。
帖用红纸写上“正亲家某某之长(次)子”及属相,由媒人送往女家;女家答以“允贴
”,帖上写“正亲家某某之长(次)女”及属相,由媒人送往男家,此为小贴。贫寒之
家,只换小贴,便定终身。富裕之家,还要换大贴,又称传柬。柬贴是用一块长方红
纸叠作四折,俗称“四幅柬”。帖上写“赤绳良缘,百年好合”、“敬求金诺”等字
样,早晨由媒人送往女家;女家在复柬封套上印有“广寒宫殿”、“仰答尊命”等字
样,早饭后由媒人送往男家。是日中午,男家须设宴招待媒人和女方客人。换大贴,
则为定终身,如赤绳系足,不得反悔。
    择吉  俗称“要好”。男家派人到女家讨新娘生辰,一般第一、二次女方不答应,
以表示女家舍不得将女儿嫁出,借以抬高身价,第三次才表示同意。生辰讨回后,男
方请算命先生根据生辰选定结婚日期。吉日择定后,写出婚单,注明结婚时应注意的
事项,并带衣料、首饰送往女家,谓之“送好”。女方要回敬扇子、腰巾等,另附一
包麸,一包食盐,意为“夫妇有缘”。
    嫁娶喜日前一天,男家要张贴喜联,收拾新房,添置床帐。下午新郎要先拜祖先
,再拜长辈、四邻。喜日零点,娶亲人马先行,富家用花轿或轿车,一般人家用牛马
车,上扎“扑楞”(拱形车篷),前端吊红毡,后端吊布单,车中坐娶女婆,必须是全
备人(夫妻子女齐全者),还带一只公鸡与童男(俗称“抱打鸣鸡的”)。女家回礼要配
一只母鸡,也派一男童,称“挂门帘的”。双方家长要向男童赠喜钱,赠钱往往男家
赠钱数高于女家。
    新娘上轿(车)之前,先“上头”、“开脸”、“穿嫁衣”谓之“成人”。完备后
,娶亲人鸣炮“催驾”,一般要催三次,这时新娘要痛哭流涕,表示舍不得爹娘。上
轿(车)时要避开禁忌和注意方向。
    嫁妆  要由男家来人预先抬走,或娘家人提前一步送去,嫁妆多少,视女家经济情
况而定,一般分大三件、小三件、大八件、小八件、巧十三、全嫁妆等。贫家有的只
陪送一个柜子或箱子,有的连柜箱也没有,只有一个花包袱包裹衣物。
    娶亲时忌走原路,一般是出东进西,路上如遇井、石、庙宇、坟地和十字路口都
须放鞭炮,或用红毡遮蔽。
    一般在早晨四时左右新娘到男家门首,出来两位大姑娘,手端托盘,上放酒和用
红纸封的进门礼(钱)相迎,然后由一位“全备”妇女手持火把围新娘的轿(车)转三圈
,以示驱逐路遇的邪恶。新娘下车时足不着地,坐在椅子上,由人抬至天井院内,站
在红毡上与新郎同拜天地。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夫妻对拜。然后新娘从红毡上步
入洞房。
    洞房内点燃明灯,俗称“长命灯”,由娶女婆用秤杆挑去新娘的“蒙头红”,新
郎新娘行“合礼”,饮“交心酒”,婚礼告成。
    梁山、郓城、鄄城一带,娶亲一般都在上午早饭后,至中午十一二点娶新娘回家
,只有娶寡妇才在夜里。
    新婚三日内,不分男女老幼,均可到洞房去“闹”,夜晚邻居开始听房,若无人
听房,窗下或门旁放一把扫帚,以之代人。
    婚后第三天早上,新娘早起先拜公婆,早饭后拜本家长辈,受拜人都须赠送拜钱
,用红纸包好,这是新娘的积蓄。
    三天,新郎新娘同去新娘家,俗称“回门”,古称“归宁”。“回门”时新郎由
一位有经验的人带领,俗称“帮客”,作用是免新郎失礼,再则怕闹婿过分。这天,
女家设盛筵相待,并请娘舅、姑夫、伯叔相陪,新婿坐上首,独占一方。新婿到岳父
家后,先拜家谱或神主,后拜岳父母,然后入席,新婿面前要摆双盅、双筷。吃喜面
时,岳父家用红纸封钱给新郎,俗称“绞面礼”。新郎回门时所带礼物,女方多不折
留,如收一部分,必须有更好的东西回敬。新娘回门之后,即可参加家庭日常劳动了
。
    贫穷人家,婚礼从简,甚贫者,常领一幼女至男家,俗称“童养媳”,至宜婚年
龄,再行婚礼。
    旧时寡妇再嫁,被视为耻辱,不守贞节。无赖之徒闻讯后常乘机抢夺,故寡妇改
嫁,多于夜间,礼仪从简。
    建国后,国务院颁布了《婚姻法》,废除了封建婚姻制度,规定男女青年必须自
己作主,提倡自由恋爱,自选对象。有的虽经中间人介绍,但决定权在本人。现在菏
泽地区广大农村的定婚方式是,先由中间人介绍,经双方家长同意,再让青年男女见
面交谈,若无意见,便交换礼品,然后开名(亦称换贴)定婚。结婚前,男女商订结婚
日期,共同到基层政府的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然后举行婚礼。50年代,婚礼
大大简化,嫁衣是新做的普通式样,有不少新婚夫妇办完结婚登记手续便一起回家。
60年代,流行女方由三、五位伙伴陪同去其婆家,男方组织人在路上敲锣打鼓迎接,
到家后举行结婚仪式,婚后一、二天便参加集体生产劳动。70年代,结婚时男方组织
青年男女一、二十人,骑新自行车,胸戴红花至女家将新娘带回,回家后举行简单婚
礼。80年代,城市结婚,开始使用小汽车,新娘在前一天下午到理发店梳妆,其嫁衣
多为红裙套装,有的是白色婚礼服。农村则使用拖拉机迎接新娘,然后再举行婚礼。
在城市,青年男女办理完结婚登记手续后举行“旅行结婚”的渐多。为了移风易俗,
喜事新办,菏泽地区城乡有不少地方政府或机关单位为两对以上的新婚夫妇举行集体
婚礼。会上有政府、妇联、团委代表莅临祝贺,有新婚夫妇代表、家长代表致谢,会
场鞭炮齐鸣,掌声阵阵,开一代新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