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备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年代,一般都是以大刀、长矛、土枪、土炮为武器,仅 有少量钢枪,武器装备的改善多来源于战斗胜利品和上级奖励。1942年后,鲁西南战 场不断扩大,民兵战斗次数大增,缴获的长短枪逐渐增多,民兵武器装备也大大改善 。同时,又相继建立一些火药制造所,自己生产炸弹、地雷和手榴弹等。1957年,全 区民兵有各种枪炮46141件。1958年后,野战部队换装下来的部分武器武装了民兵, 全区民兵武器达21万余件。这些武器主要有步枪、冲锋枪、卡宾枪、轻重机枪,还有 12.7毫米高射炮等。至1961年底,全区武器总数已达34万余件。1962年后,随着国产 56式武器逐步装备部队,53式则换下装备了民兵。在民兵武器装备过程中,重型火器 和技术装备也得到了相应发展,至1980年,全区民兵制式武器占总数的98.2%。对于 通讯、防化、侦察、工兵也加强了装备。 1982年,民兵工作进行了调整改革。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调整品种,搞好配套 。军分区对民兵武器、装备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鉴定,旧杂式武器全部淘汰,53式武 器进行回收,民兵全部装备了较新制式武器。不仅有1956年式半自动步枪、冲锋枪、 轻机枪,58式连用机枪,53年式重机枪,而且还有一定数量的打坦克、打飞机武器, 全面提高了民兵战斗力。 武器管理 个人管理:抗日战争至建国后70年代初,民兵武器主要是个人分散管理 。平时各级党委对持枪民兵进行爱武器教育,搞好保管、维修和使用。70年代中期, 为了适应战备、训练需要,将民兵武器集中起来,在县级人武部的统一规划下,有重 点地配给一些村、镇民兵分队,多的10余支,少的五六支,采取了定人、定责任、定 武器的三定方法,把武器固定在政治可靠、责任心强的人手中。 集中管理:1975年后,武器大量增多,菏泽地区建立了一批武装基干民兵,每个 县装备1-2个机炮连(每连有重机枪6挺,迫击炮3门);每个公社建一个武装民兵基干 营(每连配步枪30支,冲锋枪5支,轻机枪1挺)。不少县还建造了武器室,配备了军械 员,民兵武器实行集中管理。 1981年后,武器管理作了调整。在农村,改由人民公社集中管理,通信兵装备器 材由县人武部集中管理。各单位建立昼夜值班、登记、擦械、检查、使用等制度,有 67%达到先进库室标准。县级人武部有120-200平方米,军分区有180平方米的装备仓 库。1985年底,全区民兵武器均由县级人武部集中管理。 防空设施 60年代起,为了适应现代化战争的需要,国家开始加强“三线”建设。 菏泽专区是山东半岛的内陆腹地,是山东省的战略后方和战役纵深要地。菏泽、梁山 两县城是省、地重点防空城镇。为达到战争中人民群众“走”、“藏”、“消”的目 的,有效地抗击敌人的突然袭击,专区和10个县均成立了防空办公室。各县城陆续修 建了一批地下掩蔽、防空工事。据统计,1985年全区有人防工程86处,15111平方米 。其人防工程建设和使用原则为:工程种类齐全、设备配套完善,平战布局合理,工 程质量符合标准。人员掩蔽工程原则上谁建设谁使用,战时视情况统一调配,组织联 防。后来,根据国际形势变化和国家建设需要,不少工程已为生产所利用,有的改为 仓库,有的作为旅社、餐厅或生产工厂、作坊。 菏泽地区1985年人防工程情况表 ┌────┬──┬─────┬─────────────────┐ │项目县别│个数│面积 │其中 │ │ │ │(m2)├────┬───┬──┬──┬──┤ │ │ │ │掩蔽工事│指挥所│仓库│医院│车间│ ├────┼──┼─────┼────┼───┼──┼──┼──┤ │菏泽市 │53 │11014 │9143 │784 │1031│56 │ │ ├────┼──┼─────┼────┼───┼──┼──┼──┤ │单县 │4 │239 │ │124 │ │115 │ │ ├────┼──┼─────┼────┼───┼──┼──┼──┤ │梁山 │29 │3858 │2796 │200 │792 │ │70 │ ├────┼──┼─────┼────┼───┼──┼──┼──┤ │合计 │86 │15111 │11939 │1108 │1823│171 │7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