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辑 经济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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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0年,经济检察工作从调查研究入手,掌握经济犯罪分子活动规律,统一立案
标准,半年后转入侦查办案。1981年,立案侦查的大案要案增多,难度加大。是年,
侦破了河南省郾城县农民张俊友在定陶、曹县农行系统利用行贿手段,诈骗国库款2
4.5万元一案,对全案18名被告人提起公诉。1982-1984年,检察机关侦破犯罪数额在
万元以上的案件14起,10万元以上的案件3起。在“严打”斗争中,坚持“两打”斗
争(打击刑事犯罪和打击经济犯罪)一起抓的方针,及时侦破27起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1985年,打击经济犯罪为检察机关的主要任务。对发案多、问题严重的行业和系统,
集中清查。先后在公路、粮食等系统中立案侦察29起58人,其中大案、要案15起23人
。
    1980-1985年,全区共立案侦查302起532人,提起公诉154起202人,免予起诉10
6起172人,作其它处理的27起55人。追缴赃款、赃物折款297.69万元,为国家挽回经
济损失609.68万元。

      菏泽地区检察机关1980-1985年经济检察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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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数目年份│立案侦查  │侦查终结  │起诉      │免诉      │撤销案件│追缴赃款│挽回经济│
│            ├──┬──┼──┬──┼──┬──┼──┬──┼─┬──┤赃物折款│损失    │
│            │件  │人  │件  │人  │件  │人  │件  │人  │件│人  │(元)    │(元)    │
├──────┼──┼──┼──┼──┼──┼──┼──┼──┼─┼──┼────┼────┤
│1980        │36  │39  │27  │30  │4   │5   │8   │9   │15│16  │39579   │65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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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        │11  │83  │63  │74  │45  │50  │13  │17  │3 │7   │371000  │56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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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        │91  │144 │74  │125 │30  │45  │40  │70  │4 │15  │934000  │15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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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36  │69  │40  │79  │28  │38  │9   │19  │2 │8   │92400   │1097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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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        │47  │64  │42  │56  │25  │34  │15  │18  │2 │4   │310000  │4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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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81  │133 │44  │74  │22  │30  │21  │39  │1 │5   │1230000 │34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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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02 │532 │290 │438 │154 │202 │106 │172 │27│55  │2976979 │6096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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