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文明临沂”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文明临沂建设督导考核办 法》,组织实施文明临沂“八大工程”(素质、细胞、诚信、平安、净化、新风、生态、示范工程), 层层分解责任,强化督导检查,推动了各项建设任务的落实。制定《临沂市公民公约》,开展文明礼 仪宣讲演示和知识竞赛活动,形成了讲文明、讲礼貌、讲秩序的良好风气。 按照市委、市政府“一创六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龙头,整体推进全国双拥模范城市、中 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 的总体部署,加强了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各项创建活动相互联动、全面推进。年内,省级园林城市、 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省级验收,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复核,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 工作通过国家验收。按照《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任务分 解的要求,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在硬件建设方面进行梳理,摸清存在的问题,找出了差距,明确 了责任。加强社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四进社区”(科技、文化、法律、卫生进社区)活动和“科 普示范社区”创建活动,培育了一批样板社区,在社区教育、管理和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在加强“文明一条街”建设的基础上,以“一池四改”(沼气 池,改水、改厨、改圈、改厕)、“三清五化”(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道路硬化、河道净化、 环境洁化、村庄绿化、民居美化)、“六通九有”(通照明、通电视、通电话、通自来水、通道路、 通沼气;有科学的村庄建设规划、有稳定增收的主导产业、有增收致富的技能、有具体实用的村规民 约、有符合规划造型的住宅、有标准的村级卫生室、有规范的村级活动阵地、有管理民主的村级领导 班子、有师资条件和设施齐备的学校)为重点,大力推进文明生态村建设。4月30日,在临沭县召开 全市文明生态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了临沭的创建经验。组织县区文明办主任赴海口等地对文 明生态村创建工作进行了考察。 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创建“文明诚信民营企业” 、“文明诚信个体工商户”、 “十佳文明窗口”等活动,命名表彰了一批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机关、文明风景旅游区和文明 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