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市政府制定政策,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实行优惠。在全市农业税率总体降低的基础上,为 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按每户1人课税地亩计算再降低0.5个百分点的征收税率,全市为独生子女家庭减轻 税赋400万元。严格落实政策法规规定的免费、奖励政策,全市共为58万户独生子女父母落实6960万 元的奖励经费。对自愿终生只要1个女孩的家庭给予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共奖励853户,发放 奖金100多万元。各级采取财政投入、社会筹集、个人捐助等方式,设立计划生育公益基金,对1652 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实行了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