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入实施“五会维权”和“助你维权”行动。通过加强工会、职代会、股东会、职工持股会、 董监事会的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全市共有2281家企业建立了 职代会制度,其中,国有、集体及其控股和改制企业全部建立了职代会制度,受理职工意见和建议8 万多条。全市改制企业共建立职工持股会24个。县区属以上公司制企业中,有517个单位建立了职工 董、监事制度,建制率达95%。市总工会对全市企业提出了“六不得”(不得和职工拒签劳动合同; 不得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不得拒绝交纳职工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金; 不得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危及职工人身安全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不得侵害女职工特殊权益;不得阻 挠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要求,并设立了举报电话,开通了12351维权热 线,两个月内接到职工来话来访282件次,全部得到妥善处理。二是以困难职工、困难职工上大学子 女、困难劳模、困难工会干部四类人员为重点,积极开展帮扶解困活动。年内,市县两级工会组织协 调开展的送温暖活动中,共发放各种资金1133.70万元,救助困难职工56958人次。其中,发放困难劳 模救助款39.2万元,涉及各级劳模268人次,是历史上救助面最广、救助数额最大的一次;救助困难 工会干部13人次,发放救助款2万元。全市资助困难职工上大学的子女246名,发放救助款44.4万元。 积极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市直共有92家单位和101户困难职工家庭结成了对子。三是推行老板、职介 机构、市场、新增公益性岗位“四个带动”,实施“助你上岗”行动。市总工会共培养“沂蒙亲情老 板”30人,利用他们的企业吸纳3510名下岗职工就业。工会系统共建立职介机构6个,全年安置近4000 人就业。其中,市总工会职介中心安置3000余人就业。与工商部门联合在临沂批发城设立下岗职工创 业区,累计提供经营摊位1000个,使近3000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2004年,市政府及其所属部门 提供公益性岗位582个,安置下岗职工582人。四是采取“建立组织、创新形式、分类指导、深化内容、 逐步推进、加强督导”等有效措施,不断深化厂务(事务)公开工作。全市共有3898家企事业单位实 行了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其中,429家规模以上国有集体及控股工业企业全部实行了厂务公开。 事业单位中,教育系统642家,卫生系统268家,全部实行了事务公开。1796家改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 的达99.8%。非公有制企业实行厂务公开的78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