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都市报》9月29日报道,深圳拟针对公务员设立廉政金制度,在其“安全”退休后,奖 励给本人,以杜绝公务员利用职务腐败。 所谓“廉政金制度”是指公务员在职期间建立一笔基金,逐年积累,在“安全着陆”后,奖励给 本人,以鼓励大家奉公守法。公务员廉政金制度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已实施多年,效果明显,国内有 些地方也已进行了试点。 深圳市人事局局长陈安仁指出,深圳还将进一步健全公务员行为约束机制,把监督融入公务员管 理的各个环节中,按照不同职位的能力素质标准进行录用、晋升、考核、培训等环节的管理,严格依 法行政,加强监督,避免管理的随意性和人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