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21世纪经济报道》7月31日报道,温岭位于浙江省东南沿海,隶属台州市,111万人口,是全 国有名的“百强县”,作为国内最早试行干部辞职制度试点的县市之一,2001年5月14日出台了《中 共温岭市委关于领导干部辞职制度的暂行规定》。 这项规定提出了干部辞职的13条标准,大致划分为6类,其一,政绩平平或群众公认程度低的; 其二,决策失误造成损失的;其三,失职渎职的;其四,未完成公开承诺的;其五,品行差的;其六, 身体状况欠佳的。 据温岭市委组织部提供的材料,辞职制度施行后,一共有21名市管干部辞掉了领导职务。其中有 3名乡镇长助理和副镇长因为政绩平平、称职率低而辞去现任职务;有2名副镇长因为辖区内出现重大 事故引咎辞职;有10人因为赌博等被查处而被责令辞职;有8人因为个人原因而自愿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