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了乡镇(街道)综治办建设。全市18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配齐配强专抓综治工作的 副书记, 并选配了一名专职副主任,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全市共有“专抓”副职180人,专职主任 180人,专职工作人员877人。二是抓了基层政法组织建设。各县区为适应工作需要,精简机关,充实 基层,尽量保证派出所、法庭、司法所有足够的警力和人力开展工作。三是加强了以党支部为核心的 村级配套组织建设。村居全部建立健全了集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五位一体的综治办。全市 有治安巡逻队7707支44251人,调解组织10813个32541人,普法组织11087个24470人,帮教组织9482 个18239人。四是抓了企业内保组织建设。全市所有内部单位都建立健全了保卫组织,按单位人员比 例配备了专(兼)职保卫干部,部分单位聘用了保安人员。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了对他们的业务培训和 指导,落实了值班和巡逻制度,把“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落到了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