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报批各类建设用地27个批次,提供建设用地816.81公顷。完善和加强日常地籍管理,全市完 成土地登记95万宗,面积67万公顷。完成了土地变更调查工作。地籍信息系统建设按五年规划稳步开 展,第一批试点单位郯城、平邑县基本完成。规范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全市办理土地使用 权转让、抵押761宗,面积520公顷,转让金额1.62亿元,抵押金额9.1亿元。加强土地评估工作,市局 开展了临沂市城区9个乡镇(办事处)及高新技术开发区337平方公里的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工作。 郯城县作为全省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试点县,开展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沂水县开展了农用地 分等与定级的估价试点工作,为全省试点县。市辖三区全年评估土地341宗,面积400多公顷,评估地 价总额15.81亿元。费县、郯城、莒南县实行了地价管理最低限价制度。市辖三区全年完成土地测绘 任务2356宗,面积523.5公顷。加强对矿业权人的资质管理,严格执行新的审批权限和办证程序,全市 共发放采矿许可证373个,变更登记30处,延续登记115处,注销采矿登记43处。认真开展了地勘项目、 矿山企业"年检"和地勘单位资质"统检"工作。全市共统检地勘单位4个,检查地勘项目117个,统检、 检查率均达到100%。年检矿山企业566处,抽检矿山55处,并对地下开采矿山企业的"三率"指标进行了 考核。加强矿产资源补偿费地勘项目管理,组织聘请有关专家对上年度实施的7个项目设计进行了审 查。按期完成了矿泉水年度审理工作,强化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超额完成了省厅下达的入库指 标。基础测绘逐步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建立起有效的基础更新机制。完成了三区1: 1000地形图和费县、沂南、沂水、莒南县城规划区1:1000地形图的测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