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察、检查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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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一府两院”的有关工作情况和执法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是人大代表、人大机关行使职权、发挥作用的重要形式。1995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人员紧张、各项工作繁多的情况下,根据形势需要,组织了一些活动,主要有:
人代会前的集中视察。在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召开之前,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和省人大常委会通知,于12月4~10日组织驻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视察了全市及各县区199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执行情况,工农业生产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同时重点视察了农业法、教育法、税收征管法的执行情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菜篮子”、“米袋子”工程实施情况。这次视察活动是为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全国人代会作准备而组织的,因此市人大常委会非常重视,各主任亲自陪同视察。视察分4个组在全市12个县区全面展开,共视察了184个部门单位、110个村庄、40所学校,走访接触各级人大代表和干部群众近2000人, 组织材料近10万字,形成代表建议230条。这些建议有的转交县(区)办理,有的交由省人大代表带到省人代会,属于全国性的由全国人大代表带到全国人代会,从而为代表参加会议作了较充分的准备。驻各县区的省人大代表也同时参加了这次视察,为参加省人代会准备了资料。
视察城建排水系统。针对市区排水不畅、内涝严重的情况,8月18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驻临沂城的部分代表对治理市区内涝工程进行了视察。视察人员有:全国人大代表刘伟,省人大代表阚大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郭建奎、委员胡安厚、代表于湘。视察中,代表们首先实地察看了护城河中下游拓宽清淤、新华路南段治理、临西三路南段积水区治理、东岳庙街积水治理和临西五路北段官沟排水工程等。之后,又听取了市政府及城建部门关于临沂城治理内涝工程情况的汇报。代表们在充分肯定此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提出了当前存在的城市意识不强,城建执法力度不够,配套性实施办法不健全、资金不足等方面的问题,指出了加强《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制定城建管理办法,强化执法力度,建立市区排水治涝工程责任制,加大投入等建议。以上建议已交市政府组织办理。
视察看守所监管工作。为提高我市看守所严格执法和监管工作的水平,保障人犯合法权益,12月28日组织了部分人大代表对市公安局看守所监管工作进行了一次视察。视察人员有:全国人大代表王秀君,省人大代表张怀三、王葆苓,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仁山、代表王志良。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赵恒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崔生启、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庆美、市公安局局长孙景瑞、市财政局副局长尹纪顺、市司法局副局长钱克平等参加了这次视察活动。代表们提出了若干建议,转交政府有关部门组织办理。
《山东省文化市场管理条例》执法检查。根据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关于组织检查实施情况的通知》要求,为了解该条例自1990年颁布以来的实施情况,督促我市文化市场进一步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市人大常委会精心组织,全面部署,于5~7月份组织了对全市文化市场管理情况的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参加执法检查的人员有:全国人大代表刘伟、王秀君,驻各县区的部分省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锡祥、奚霞,委员赵广建、张海明,代表李延华、薛宁东,驻各县区的部分市人大代表。在普查阶段,12个县区抽调230余名人员对文化市场进行了全面检查。7月24~27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进行了重点抽查。针对被抽查的兰山区、沂水县、费县、苍山县的书刊批发市场、录像带发行站、印刷厂、书刊零售摊点、放映厅点、舞厅及其他娱乐场所、打字复印社、乡镇文化中心等文化市场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5条综合意见,转交市政府组织办理。
《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贯彻情况调查。为总结我市贯彻《山东省民族工作条例》颁布实施5年来的经验,了解我市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11月9~21日组织了专项调查。市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同志带队,调查了全市8个县区11个少数民族村居。调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走访少数民族代表、召开座谈会以及到企业、学校、农户考察,较详细地掌握了当前我市贯彻执行条例以及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调查组还分析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相应研究了解决措施,提出了具体建议,分别上报有关领导,并送市政府组织落实。
此外,年内还陪同上级有关机关参加了环保执法大检查,进行了公司法、农业法、劳动法、矿产资源法、工会法、教育法、体育法、科技进步法、计划生育条例、减轻农民负担条例、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条例、集体个体采矿管理办法等20多个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