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水行政依法管理。年内向市政府提报了《临沂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河道采砂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全市共征收各类水行政规费1406万元,比上年增长71.4%。依法查处各类 水事违法案件131起,挽回经济损失129万元。二是水资源管理。以强化权属管理为重点,加强了取缔 违法取水、非法打井工作力度。为全市1015个非农业取水单位换发了取水许可证,对1125个单位进行 了取水许可年审,办理取水许可手续67份,新办取水许可证50份。完成了对全市43个排污口的水质监 测和测流任务。重点抓了省下达的取水计量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在临沭、蒙阴、沂水三县安装智能 控制柜48台、PS写卡机三部,超额完成安装任务。三是水利建设资金管理。通过加强财务管理,保证 了各项水利资金专款专用。年内,先后通过了国家审计署郑州特派办对全市水利建设资金全面审计、 沈阳特派办对沂沭河洪水东调工程建设资金审计、上海特派办对国债资金审计和山东省财政厅对防汛 岁修工程资金的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