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特定环境,使临沂地区分属于鲁南、鲁中、滨海三大战略区。其间,在临 沂地区境内,除先后驻有中共中央山东分局、中共中央华东局等省级和大区级党的首脑机关外,中共 鲁南区党委、鲁中区党委、滨海区党委和解放战争后期建立的中共鲁中南区党委均成立并长期活动于 临沂境内。这些区党委又各自领导着若干个地委。地区志所记述的,只是与现行区划有密切关系的有 关地区级党的领导机构。 中共台枣地委 1939年1月,中共鲁南特委在苍山南坡正式成立,对外称“八路军第三工作团”。宋子成任特委 书记。特委内设组织、宣传、社会、统战、政府工作、军事、职工、青年、妇女9个部。辖临郯、临 郯费峄四县边区、临费、费县、峄县、滕县等县委。1939年7月,中共山东第一区党委(又称大鲁南区 党委)在沂水岸堤(现属沂南)成立,鲁南特委归其领导,不久,将特委改称地委,鲁南特委遂改为一区 党委四地委。许言任代理书记,同年12月,由李乐平接任书记。四地委设组织、宣传、民运、军事、 政府工作、社会、青年、妇女等8个部。四地委辖临沂、临郯、郯马、临郯费峄四县边区、赣榆、东 海、苍马、邳县等县(工)委,地委机关主要活动在临沂、郯城一带。1940年5月,撤销山东一区党委, 成立鲁南、 鲁中区党委。 7月, 在原一区党委四地委的基础上组建中共鲁南区党委三地委,李乐平 (1940年11月离职)、杨涤生(1940年11月至1941年8月)先后任书记,杨士法(1941年8月任职,主持 工作)任副书记。三地委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社会部、武委会、工委、农委、青委、妇委等 9个部门,辖临沂、郯马、苍马、东海、邳县、峄县等县(工)委。1941年10月后,日军对鲁南根据地进 行大“扫荡”,翌年春,日伪顽又大举进犯邳北地区,三地委所辖地区均为日伪顽侵占。为此,山东 分局和鲁南区党委于1942年12月决定撤销鲁南三地委,在其辖区内建立沂河地委,作为在敌占区开展 斗争的秘密组织。沂河地委由韩去非任书记,孙黎明(1944年5月任职)任群委会书记,辖邳县、临沂、 兰陵等县委。1944年夏,鲁南形势明显好转,临郯邳根据地重新恢复。是年8月,鲁南区党委决定撤 销沂河地委,重建三地委。由王六生任书记,李青任副书记。设组织、宣传两个(科)部和武委会、农 委会、青委、妇委等部门。1945年9月,王六生调部队工作,李青接任书记,李广(同年底至1948年春) 任副书记。此时,兰陵县委撤销,临沂县委于10月划归滨海区党委领导。1948年7月20日,中共鲁中 南区党委在沂水武家洼村成立,下辖7个地委,原属鲁南区党委的鲁南三地委改为鲁中南区党委五地 委。1949年7月,五地委更名为台枣地委,先后辖双山、费县、赵镈、苍山、兰陵、临城、邳县、峄 山、临西、枣庄、铜山、丰县、沛县、华山等县(工)委。 中共沂蒙地委 1939年7月,山东一区党委成立后,曾建立过二地委,由王子文任书记。因其所属地区处在胶济 铁路中段,敌人控制很严,故二地委主要活动于沂水、蒙阴一带。1940年10月鲁中区党委成立后,决 定撤销原一区党委二地委,于1941年2月在沂南县朱家里庄建立鲁中区党委二地委,又称沂蒙地委。 王涛(1943年3月离职)、王一平(1943年3月任职)先后任书记,王涛(1943年3月任职)任副书记。沂 蒙地委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敌工部、直属工作部和青委、妇委、《沂蒙导报》社等机构,辖 沂水(沂中)、沂南、蒙阴、费北、沂临边、费东、蒙山等县(工)委。1945年10月,地委书记王一平调山 东野战军第四师任政委后,王涛继任书记。1948年2月董琰代理地委书记 (同年7月正式任职) ,王文 轩(1945年12月至1946年12月)任副书记。至1946年7月,沂蒙地委辖沂北、莒沂、沂东、沂水(沂中)、 沂南、沂源、蒙阴、费东、蒙山等县委,均属现临沂地区。鲁中南区党委成立后,二地委(沂蒙)改为 鲁中南区二地委。1949年7月,更名为沂蒙地委。至建国前,沂蒙地委先后由董琰(1949年6月离职)、 张洪涛(1949年6月任职)任书记,周星夫(1949年8月任职)任副书记。地委设组织部、宣传部、民运 部和青委、妇委等部门。 中共滨海地委 1938年8月,中共苏鲁豫皖边区省委决定,在莒县大店(今属莒南县)建立中共鲁东南特委,景晓村 (1939年3月离职)、高克亭(1939年3月任职)先后任特委书记。特委设秘书处和组织、宣传、统战、军事、 社会、职工、青年、妇女8个部。1939年7月一区党委建立后,鲁东南特委于同年9月改称为一区党委 五地委。高克亭(1940年10月离职)、王众音(1940年10月任职)先后任地委书记。地委设秘书处、组织部、 宣传部、 统战部、 军事部、政府工作部、社会部、工委、农委、青委、妇委、滨海时报社等部门。 1940年5月中旬,一区党委撤销后,原一区党委五地委直接由山东分局领导。1940年10月鲁中区党委成 立后,五地委改由鲁中区党委领导。1942年3月,中共山东分局决定,将鲁中五地委和鲁南四地委合 并,成立滨海地委,直属中共山东分局领导。4月,滨海地委成立,由王众音任书记,王永福任副书 记。地委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党校、工委、农委、青委、妇委、滨海时报社等部门。1943年 4月,山东分局报请中共中央批准,撤销滨海地委,成立滨海区党委,由原一一五师教二旅政委符竹 庭任区党委书记,张晔任副书记。原属滨海地委领导的各县委统归区党委领导。同年9月,为加强对 这一地区的领导,滨海区党委决定在滨北地区组建一地委(亦称滨北地委,因一地委党政军机关驻地 和所辖范围现多不在临沂地区,故从略)。10月,在临沭中心县委的基础上组建滨海区二地委(亦称 滨南地委) 。 滨海二地委先后由张雄(1944年10月离职) 、谷牧(1944年10任职)任书记,王永福 (1944年10月离职)任副书记。二地委设组织、宣传和政府工作3个部。1945年9月至翌年7月,二地委 班子作了调整:1946年4月谷牧调走后,由田海山接任书记。1944年6月,在日照中心县委的基础上建 立了滨海三地委(又称滨中地委)。三地委由田海山任书记,内设组织、宣传等部,辖莒南、莒中、日 照、赣榆、莒临、芦山等县(工)委。1946年4月,三地委撤销后,其所属的日照、竹庭(赣榆)划归二地 委,莒县、莒南为区党委直属县。同年7月,撤销了滨海区党委,将滨海区一地委(滨北)划归胶东区党 委,在原滨南、滨中地区的范围内建立了中共滨海地委,直属华东局领导。滨海地委由谷牧任书记, 孙汉卿任副书记。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民运部、城市工作部、国军部、社会部、支前司令部、 群委会、《滨海农村报》社、党校等部门,辖莒县、莒南、日照、临沂、临沭、郯城、东海、竹庭8 个县和新海连办事处。1948年7月鲁中南区党委建立后,滨海地委改为鲁中南区六地委。地委书记仍 由谷牧担任,副书记由郑子久担任。1949年7月至建国前,六地委又更名为滨海地委,郑子久任地委 书记。地委设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民运部、农委、青委、妇委等部门。 中共沂水地委 新中国成立后,中共沂蒙地委机关尚驻在蒙阴县坦埠,1950年3月迁至沂水县城,领导人未变, 机构只设组织部、宣传部、青委和临时机构锄奸委员会。辖沂水、沂源、沂南、蒙阴、蒙山、莒沂6 个县委。1950年4月,沂蒙地委改为沂水地委,辖沂水、沂南、沂源、蒙阴、蒙山(1952年2月撤销)、 莒沂、莒县、莒南、日照9个县委。1953年7月,中共山东分局决定撤销沂水地委,将所辖日照县委划 归胶州地委,其余各县委均划归临沂地委。从1950年5月至1953年8月,沂水地委设秘书处(1952年改为 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纪委、研究室、机关党委、《沂水农村》报社、工委、农委、 青委、妇委、党校等部门。 中共沂水地委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1950年5月至1953年8月) 书 记:张洪涛(1951年4月离职) 周星夫(1951年4月至1952年9月代理书记,1952年9月任职) 副书记:周星夫(1952年9月离职) 赵明德(1953年4月任职) 木 森(即侯东升,1953年4月任职) 中共临沂地委 建国前,中共滨海地委驻竹庭(赣榆)县赵班庄(现归江苏省),1949年8月移驻莒南县大店,1950年2 月迁入临沂城。地委主要领导人未变,其工作机构有秘书处、组织部、宣传部、社会部、职工委员会、 青委、妇委、党训班和临时性机构锄奸委员会、肃反委员会等。下辖莒南、莒县、日照、临沭、郯城、 临沂、竹庭、东海8个县委。1950年4月,中共山东分局将滨海地委改为临沂地委,下辖临沂、郯城、 临沭、苍山、兰陵、费县、赣榆(竹庭)、邳县、东海9个县委和新海连市委。1950年4月至1953年8月, 由杨士法(1951年12月离职)、郑子久(1951年12月至1952年12月)、李华林(1953年4月任职)先后 任地委书记,郑子久(1951年12月离职)、李华林(1951年12月至1953年4月)、朱奇民(1953年4月任 职)任副书记。此期,地委设有秘书处(1952年9月改为办公室)、调研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纪检委、机关党委、农委、工业部、党校(党训班)、工委、青委、妇委等部门。 1953年7月,沂水地委撤销后,除日照县委划归胶州地委外,其余各县委均划归临沂地委。同时, 将原属滕县地委的平邑县委也划归临沂地委。将临沂地委原辖的赣榆、新海连、东海、邳县等县、市 委划归江苏省,并撤销了兰陵县委。翌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撤销中共山东分局,成立中共山东省 委,临沂地委隶属山东省委领导。1956年2月,胶州地委撤销后,日照县委又划归临沂地委。3月,临 沭县委撤销。1958年10月,沂南县委撤销。1961年8月,临沭、沂南两县恢复。从1961年8月至1966年5 月,临沂地委辖临沂、郯城、苍山、莒南、日照、莒县、临沭、沂水、沂南、沂源、蒙阴、平邑、费 县13个县委(其中临沂县从1958年12月至1963年3月曾改为县级市)。1953年8月至1966年5月,临沂地委先 后设置的工作部门有:办公室、纪检委(1955年9月改称监察委员会,1963年8月又改为省监委驻临沂监 察组)、政策研究室(1962年5月撤销)、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部(1956年6月建,1958年6月撤, 翌年3月恢复,1962年6月又撤)、工业部(1953年8月撤,翌年3月恢复,1956年9月改称工交部)、工业交 通部(1962年5月撤)、工业交通政治部(1964年6月设)、生产互助合作部((1954年8月设)、农村工作部(1959 年1月由生产互助合作部改,1962年5月撤,翌年4月恢复)、财贸工委(1953年10月建,1954年6月改为财 经贸易部)、财经贸易部(1954年6月设,1962年5月撤)、财贸政治部(1964年6月设)、文教工作部(1956年6 月设、1958年6月撤)、工委、青委、妇委、档案局(1962年12月设)、机关党委、党校、《临沂大众》报 社(1953年9月创刊,1963年2月停刊)等。 “文革”开始后,临沂地委于1967年1月24日被造反组织夺权。1969年8月,在临沂地区革委会中 设地革委党的核心领导小组,行使原地委的职权,由军代表葛志华任组长。1971年11月18日至20日, 临沂地区召开了首次党代会,选举产生了中共临沂地区第一届委员会。地委成立后,很长时间没有工 作部门,直至1975年才陆续恢复设置了一些工作部门,从1975年5月至1976年10月,临沂地委先后设有 如下工作机构:办公室、研究室(1976年6月恢复)、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机关党委(1974年11月恢 复) 、党校 (1972年9月由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改建) 等。1976年10月至1983年10月,地委实行常委会制, 1983年10月机构改革后,地委取消常委会制,建立委员会制。1976年10月至1994年12月,临沂地委先 后设有如下工作部门:办公室、研究室(1978年5月撤,1981年7月恢复)、机要局(1990年3月设机要处, 1994年2月改称机要局)、保密委员会办公室(1990年3月设,同时挂保密局的牌子)、纪委(1979年6月设地 委纪检组,1981年改称地委纪检委,1984年4月改称中共临沂地区纪检委)、组织部、老干部局(1984年8 月设老干部处,1988年6月改称老干局)、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1979年3月设政法领导小组,1981年 12月改称政法委员会)、企业政治部(1984年1月设,1987年3月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1991年7月 设)、农村工作部(1984年1月设,1990年4月撤销)、机关党委、党校、党史资料征集委员会(1981年12月 设党史征集领导小组,1984年9月改称党史征委) 、《临沂大众》报社(1985年1月复刊)、档案局(1979年 11月设局,1984年8月改为处,1985年又称为局)、档案馆(1981年4月恢复)、对台工作办公室、组织员 办公室(1984年4月设) 、讲师团(1984年6月设) 、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1989年9月设) 、对外宣传办公室 (1991年7月设) 、信访办公室(1987年4月设)、人大联络处 (1984年12月设,1988年9月撤销) 、接待 处(1987年5月设)等。 从“文革”至1983年9月,临沂地委仍辖13个县委。1983年9月,国务院批准临沂撤县改市,1984 年1月1日,临沂县委改为临沂市委。1984年6月,设中共石臼港办事处工委。1985年4月,将日照县和 石臼港办事处合并成立日照市,组成中共日照市委。1989年底,日照市委、沂源县委因区划调整划出。 1992年底,莒县县委亦划出。至1994年底,临沂地委辖临沂市委和郯城、苍山、莒南、沂水、蒙阴、 平邑、费县、沂南、临沭9个县委。 中共临沂地委主要负责人任职情况 (1953年8月至1994年12月) 书 记:李华林(1954年11月离职) 朱奇民(1955年4月至1959年7月任书记,1959年7月至1963年8月地委设书记处,从1959年7月至1963 年1月任第一书记) 薛亭(1963年8月任职至“文革”“一·二四”夺权) 刘湘(1971年11月至1973年9月任职) 薛亭(1973年9月至1975年5月) 朱奇民(1975年5月至1978年7月) 李洪成(1978年8月至1986年3月) 刘明祖(1986年3月至1989年1月) 王渭田(1989年1月至19992年2月) 王久祜(1992年2月任职) 副书记:朱奇民(1955年4月离职) 赵明德(1955年12月离职) 刘维理(1954年11月至1959年7月) 李希平(1956年6月至1959年7月) 薛亭(1956年6月至1959年7月) 1959年7月至1963年8月,地委设书记处,下列人员为书记处书记: 书 记:刘维理(1963年3月离职) 李希平(1962年1月离职) 薛亭 张学伟(1960年1月任职) 李永臣(1960年10月任职) 张清波(1960年10月任职) 高凤林(1961年5月至1963年2月) 副书记:张学伟(1963年8月至“文革”一·二四夺权) 李永臣(同上) 张清波(同上) 毕汝成(1964年11月至“文革”“一·二四”夺权) 刘华南(1965年7月至“文革”“一·二四”夺权) 第一副书记:李洪成(1975年5月至1978年7月) 副书记:谭子银(1971年11月至1973年9月) 马萍(同上) 薛亭(同上) 王任之(1973年9月至1983年10月) 张学伟(1973年5月至1982年9月) 田义生(1973年5月至1981年9月) 刘华南(1973年5月至1979年3月) 李福崇(1975年5月至1982年3月) 于 湘(1979年1月至1983年10月) 尹书信(1979年4月至1983年10月) 张清波(1980年12月至1983年10月) 徐子光(1981年6月至1983年10月) 远 东(1982年6月至1986年3月) 熊可山(1982年3月至1983年10月) 栾培琴(1982年8月至1983年10月) 牛耀宗(1983年10月至1987年5月) 刘兴武(1983年10月至1990年12月) 王渭田(1986年3月至1988年12月) 辛允岩(1987年5月至1989年10月) 王久祜(1989年10月至1992年2月) 张守业(1989年10月任职) 李祥栋(1990年12月任职) 王宗廉(1992年8月任职) 乔延春(1992年8月任职) 张 凯(1994年3月任职,挂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