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禽、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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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猪肉购销  区内居民食肉以猪肉为主。建国前,城镇肉类供应由私营肉摊根据行情定价自己收购、
宰杀和销售。农村多数自养伙宰分食,也有在集市摆摊销售的农民和肉贩子。建国初期,猪肉经营仍
以个体私营摊贩为主,供销社兼营生猪收购、调运和部分市场供应。1954年,全区收购站、组成立后,
负责生猪收购与外调,组织出口和供应京、津、沪及东北三省各大城市。1955年,由于饲料不足和瘟
疫等原因,猪肉供不应求,为了缓解供求矛盾,全区按国家政策,对生猪实行"派养派购",并预付部分
饲料(每头猪100~150斤饲料)和定金。是年,定购生猪15万头。1956年,生猪收购由"毛重定等,毛斤
计价"改为"出肉率定等,毛斤计价",实行"以质论价",收购价调高3%。7月,国务院制定了"私有、私
养、公助"和"社繁户养"、"自繁自养"等政策,此后全区生猪存栏量上升,购销量逐年增加。1958年,
生猪存栏123万头,比1952年增长0.8倍。1958年后,由于饲料不足,生猪产量逐年下降。1961年,全
区商业系统收购生猪7.49万头,销售4.26万头。肉价上涨,每公斤6~8元。在肉食供应十分紧张的情
况下,实行了城市人口凭票定量供应的办法。7月后,为保出口和军队及特需供应,停止了对城镇居
民的日常供应,只在国庆节、元旦、春节临时安排。1962年,生猪生产开始恢复和发展。国营食品部
门收购生猪,除补助饲料粮外,并奖售工业品。1963年全区食品机构恢复后,按中央规定,群众卖生
猪可奖励布票,从而使收购量大幅度增长。在货源充足的情况下,取消了军、特需供应办法。1965年,
生猪市场出现了产大于销的局面,全区食品系统遂实行预约和寄存寄养的办法,对农户饲养的30公斤
以上的克郎猪发放预购定金。是年,全区商业系统收购生猪47.01万头,销售24.45万头,猪肉按国家
牌价敞开供应。1966和1967两年,食品公司采取增设零售网点,扩大亦工亦农代销点,实行生熟兼营、
剥皮剔骨卖肉、肥膘炼油和生产队自宰自食等办法,促进销售。由于供大于需,1966年曾3次降价,
按7折卖肉。1976年,省公司在苍山县召开现场会,推广腌制咸肉的经验。是年,全区在生猪出栏旺
季腌制咸肉5.6万头。
    1979年4月,大幅度提高生猪收购价(3个等级猪价均上调29.7%),生猪生产及交售量猛增,市场供
应充足。1980~1981年,生猪外调不畅。为了促进销售,1980年曾8次降价,售猪59.33万头。是年5月
至1981年4月,对生猪经营实行免营业税政策。1981年全区生猪出栏352.47万头,存栏224.57万头,外
调116.3万头。1985年5月,取消了生猪派购政策,实行指导性议购、议销和多渠道经营。社会宰杀量
上升, 全年社会宰杀80.26万头。同时上调生猪收购价,生猪生产发展迅速,年底存栏量达420万头。
1986年,全区生猪出栏和经营量创历史最高水平,产大于销的矛盾突出,生猪价格曾一度降到每公斤
0.67元,大量母猪被宰杀。全区养猪农户损失1亿多元。翌年,生猪存栏量下降到324.98万头。由于猪
肉源减少,需求量增加,供不应求的矛盾逐渐突出,1987年下半年,各经营单位纷纷抢购,形成了"
生猪收购大战"。国有食品部门依靠自己长期经营形成的自下而上的一套完整组织体系,为与外贸部
门和刚刚兴起的个体经营者竞争,采取了压缩当地销售量,用"三快"(快收、快杀、快调运)的办法,
积极向京、津、沪等大城市提供货源,确保这些城市在涨价抢购风中的猪肉供应。1984~1988年,全
区食品部门共收购加工生猪866.4万头,占全区生猪出栏量的67%,收购资金总额1.8亿元。5年共调出
猪肉 (毛猪折肉) 48.8万吨, 占全省外调总量的三分之一。食品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9.3亿元,销售额
24.3亿元。国营食品行业创工业产值占全区商办工业总产值的92.2%,为经营历史上的最好时期。此时
期,全区食品行业拥有冷冻库库位1.3万吨,冷藏运输车130多台;冻肉调拨业务遍布全国20多个省、
市、自治区的100多个城市和单位。食品公司已形成从收购到加工销售成龙配套的经营体系。1989年,
生猪生产有所回升,  全区收购生猪246.4万头, 比1988年增长9.8%。 其中,地区国有食品部门收购
127.36万头。收购的生猪,由当地宰杀销售的18.4万头,外调销售的100.24万头。进入90年代,生猪生
产继续升温,尤其是个体经营户发展迅速,出现了不少个人或合伙兴建的小冷库和个人购置的冷藏汽
车,形成了另外一支从收购到加工销售猪肉的新军,加上外贸收购分割肉出口,全区生猪经营形成国
有食品部门、外贸公司和个体私营企业一齐上的局面。 1994年, 全区生猪出栏387.13万头,比1989
年增长57.11%。国有食品部门收购量为110.3万头,占出栏总量的28.49%。
    牛羊肉购销  牛羊肉自古为区内民间的主要肉食品,尤以回民聚居地方为最。建国前均为个体经
营,靠摆摊或走街串巷销售。建国后政府实行保护耕牛的政策,除回民经许可后可少量宰杀老残牛外,
禁止其他任何人宰杀耕牛。病老残牛,须经兽医部门鉴定,确系丧失使役能力者,方可交由国营食品
站宰杀。对养牛虽一直采取鼓励政策,但农业合作化后各地又自订了一些限制的土政策,导致养牛发
展较慢。1954年临沂食品站成立后,即经营牛羊收购、加工、销售业务,数量一直不大。是年牛存栏
量38.48万头,收购残牛5922头,当地销售2998头,外调1506头。羊存栏量38.4万只,收购菜羊7848只,
当地销售4927只,外调2451只。国营商业经营牛羊肉购销业务后,私营屠宰商仍然可以经营,但经营
量极小,有些商贩为国营食品部门代购代销。1955年后,国营食品部门的牛羊经营量逐年增加。1962
年收购菜牛4.08万头。1963年后菜牛经营量逐年下降。1969年,全区收购菜牛2.27万头,当地销售1.13
万头,其余外调。1970年后,牛羊经营量逐年下降。1972~1974年,按商业部和省计委、商业厅的通
知,连续3次调高收购价格,由原来的每百斤43.6元调至56.69元。1976年在原有奖售办法的基础上,
增加奖售化肥,但收购量仍然较少。改革开放后,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土地、荒山、荒
滩均承包给个人自主经营。全区大牲畜饲养量改变了自1958年开始连续29年下滑、徘徊的局面,1987
年大牲畜存栏量达到49.69万头, 比1949年增长5.6%。其中,当年用于出售和自食的菜牛4.52万头,比
1980年增长2.86倍。是年羊的饲养量达109.46万只,创全区历史最好水平;出栏销售和宰杀66.69万只,
比1980年增长2.3倍。1989年,全区养牛39.98万头,出栏销售和宰杀5.63万头,比1987年增加24.5%。养
羊164.79万只,比1987年增长50.5%;出栏和宰杀111.28万只,比1987年增长66.8%,均创历史最好水平。
由于市场和价格放开,个体经营牛羊肉生意者日多,加之外贸部门收购活菜牛出口香港和东南亚,牛
羊肉市场竞争也激烈起来。1990年以后,国营食品经营单位基本退出了牛羊肉市场,逐年增加的牛羊
收购、加工、销售业务基本上由个体和私营企业经营。
    禽、蛋购销  区内农民自古有饲养家禽的习惯。建国前农民多自养自食,少量上市出售。城镇则
由私商贩运供应,也有农民进城赶集出售者。建国初期,沿袭过去的渠道解决禽、蛋供应,后供销社
开始进行收购。1954年,临沂食品收购站成立,开始经营禽、蛋购销业务。商业部门收购的鲜蛋、活
禽除少量供应本地外,绝大部分外调,保证大中城市和工矿区供应,并有少部分出口换汇。历年收活
家禽不多,主要是鲜蛋。
    1954年,全区家禽存养549万只,收购鲜蛋274万公斤。1959~1962年,社员养禽量减少,蛋价升
高,城镇居民消费的鲜蛋转为定量供应。1961年收购禽、蛋实行物质奖售,每公斤禽奖售饲料1公斤,
每公斤蛋奖售粮食0.5公斤。 鲜蛋定购任务一次逐级定到公社、 大队、农户,每只蛋鸡每年定购鲜
蛋0.5~0.75公斤,在未完成派购任务的地方,鲜蛋不准进入市场。是年收购鲜蛋147万公斤,零售32
万公斤。1962年,全区家禽存养量降为428万只,国家将鲜蛋定为二类物资,实行派购政策。收购鲜
蛋改为奖售食糖和日用工业品,收购量逐年上升。1963年,家禽收购取消奖售,1965年鲜蛋收购取消
奖售,但仍实行派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逐步提高,促进了禽蛋生产迅速发展,商业禽、
蛋购销量逐年增加。1983年,家禽由二类物资改为三类,实行议购议销,1984年鲜蛋退出二类物资,
经营价格放开。全区商业收购鲜蛋635万公斤,社会零售166.65万公斤。1988年收购禽类719万只,鲜
蛋1111.8万公斤,社会零售鲜蛋389.3万公斤。1989年后,大中城市实施“菜蓝子工程”,禽蛋自给量
增加,全区外调量下降,禽、蛋收购量分别下降为699.7万只和991.3万公斤。1979~1989年,全区食品
系统经营禽、蛋实现利润1.57亿元,其中1985年实现利润2323万元,创历史最高水平。
    1990年以后,全区家禽尤其是鸡的饲养量和销售量猛增。从国外引进的大型孵化、饲养、产蛋、
宰杀、冷藏流水作业线,使养鸡实现了工厂化。个体私营的禽、蛋收购运销业基本占领了市场。许多
个体运销户将从当地收购的活鸡和鹅、鸭及鸡鸭蛋等,直接运销到沪、宁、苏、杭等城市,在农贸市
场批发销售,减少了环节,确保鲜活,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好评。1994年,全区国营食品行业经营禽、
蛋的数量及所占市场份额已经很小。

       临沂地区国营商业部分年份肉、禽、蛋收购情况表
  表8-4
┌───────┬───┬───┬────┬───┬────┐
│商品  收购量  │肥猪  │菜牛  │菜羊    │家禽  │鲜蛋    │
│年份          │(万头)│(百头)│(百只)  │(万只)│(万公斤)│
├───────┼───┼───┼────┼───┼────┤
│1952          │      │      │        │      │46.75   │
├───────┼───┼───┼────┼───┼────┤
│1957          │      │108   │316     │50.1  │816     │
├───────┼───┼───┼────┼───┼────┤
│1961          │      │32    │157     │19.9  │147     │
├───────┼───┼───┼────┼───┼────┤
│1962          │      │12    │363     │18.7  │294.5   │
├───────┼───┼───┼────┼───┼────┤
│1965          │48.1  │64    │204     │25    │422.5   │
├───────┼───┼───┼────┼───┼────┤
│1970          │102.4 │206   │32      │59.8  │706.5   │
├───────┼───┼───┼────┼───┼────┤
│1975          │102.7 │163   │19      │53.9  │451.5   │
├───────┼───┼───┼────┼───┼────┤
│1978          │107   │80    │41      │98.4  │635.5   │
├───────┼───┼───┼────┼───┼────┤
│1980          │157   │47.8  │302     │178   │1101.75 │
├───────┼───┼───┼────┼───┼────┤
│1984          │193   │81.6  │519     │207.78│635.2   │
├───────┼───┼───┼────┼───┼────┤
│1985          │236.4 │77.9  │1191.8  │344.68│539     │
├───────┼───┼───┼────┼───┼────┤
│1988          │224.4 │195.7 │2723.6  │719.21│1111.8  │
├───────┼───┼───┼────┼───┼────┤
│1989          │246.4 │284.57│4754.94 │679.67│991.3   │
└───────┴───┴───┴────┴───┴────┘

                     临沂地区国营商业部分年份肉、蛋社会零售量表
  表8-5
┏━━━━┯━━━━━━━┯━━━━━━━┯━━━━━━━━━━┯━━━━━━━━━━┓
┃商品    │鲜蛋(万公斤)│猪肉(万公斤)│牛和牛肉(头/市担) │羊和羊肉(头/市担) ┃
┃  零售量│              │              │                    │                    ┃
┃年份    │              │              │                    │                    ┃
┠────┼───────┼───────┼──────────┼──────────┨
┃1954    │              │5.27/211.2    │                    │                    ┃
┠────┼───────┼───────┼──────────┼──────────┨
┃1957    │20.5          │13.97/519.7   │                    │                    ┃
┠────┼───────┼───────┼──────────┼──────────┨
┃1961    │32            │5.23/185.45   │                    │                    ┃
┠────┼───────┼───────┼──────────┼──────────┨
┃1962    │38            │10.72/430.8   │                    │                    ┃
┠────┼───────┼───────┼──────────┼──────────┨
┃1965    │56.5          │22.5/970      │                    │                    ┃
┠────┼───────┼───────┼──────────┼──────────┨
┃1970    │62            │40.6/2424.5   │                    │                    ┃
┠────┼───────┼───────┼──────────┼──────────┨
┃1975    │67            │48.3/3237     │                    │                    ┃
┠────┼───────┼───────┼──────────┼──────────┨
┃1978    │154           │68.3/4200.5   │                    │                    ┃
┠────┼───────┼───────┼──────────┼──────────┨
┃1980    │183.63        │115.4/8553.25 │2795/7507           │28383/6548          ┃
┠────┼───────┼───────┼──────────┼──────────┨
┃1984    │166.65        │44.1/3470.3   │2767/5005           │47203/10971         ┃
┠────┼───────┼───────┼──────────┼──────────┨
┃1985    │213.4         │44/3490       │2800/5740           │82431/17960         ┃
┠────┼───────┼───────┼──────────┼──────────┨
┃1988    │389.3         │72.6/6813.3   │6937/27720          │225229/72300        ┃
┠────┼───────┼───────┼──────────┼──────────┨
┃1989    │461.3         │62.7/5994.8   │9576/34940          │333186/88180        ┃
┠────┼───────┼───────┼──────────┼──────────┨
┃1992    │              │34/2278       │                    │                    ┃
┠────┼───────┼───────┼──────────┼──────────┨
┃1994    │              │8/536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