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3年9月后,抗日根据地内工商部门奉命成立武装缉私队,在解放区各交通要道及集市上查处 走私漏税行为和禁运物品。对其中涉及武装走私、有奸细行为者及私造假印证从事政治性走私者,从 严打击。建国初期,一些不法商贩利用手中资本,大肆抢购、套购物资,哄抬物价。为此,各县人民 政府统一部署,惩办了一批为首作乱的投机倒把分子,并将大量的粮食、豆油、土布等投入市场,平 抑了物价。国家实行粮、棉、油统购统销政策后,经济检查工作以取缔私商贩运、查禁"黑市"交易为 重点,保证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实施。60年代中期后,工商部门把打击投机倒把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 务对待,维护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此期也出现了一些"左"的倾向,发生了一些冤假错案。1976年, 全区共查处投机倒把案件8387起,罚没现金408337元。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国家调整了市场管理政 策,压缩了管理品种。从1984年起,工商部门加强了对企业单位投机倒把活动的检查。全年查处违法 案件1980起,其中千元以上大要案14起。1986年4月,地区经济检查所成立。是年5月,即与有关部门 联合进行监督检查,对临沂城内1776家经营单位进行了检查,发现有问题者573家,对其中289户进行 了罚款,罚款总额13021元。同时对经营户储藏待销的过期变质商品予以查封、没收,货值近10万元。 从1987年起,重点对制造假冒伪劣商品的不法分子进行打击。是年春,莒县工商经济检查所一次查获 假玉米种子16万公斤,对20名违法分子进行了经济处罚,其中9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是 年,全区共查获各种假冒伪劣商品80余种,总价值528万元,有15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全年共举办各类假冒伪劣商品展览30余次,在社会上造成了强烈反响。1988年所查处的投机倒把案件 中,国营、集体企业违法违章者157起,占大案总数的59%。倒卖的物资多属重要生产资料和高档生活 消费品。 1989年, 全区共查处各种投机违法违章案件3193起, 其中大案要案312起, 全年罚没总额 230.04万元,为受害者追回损失179.92万元。在是年所查处的案件中,大案要案所占比重大幅度上升, 且案情复杂,案中有案,许多大案涉及几个甚至十几个单位,作案者串通一气,层层加价,环环倒卖, 牟取暴利;作案人员中,国家、企业的干部、职工所占比例上升33.9%。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仍 有上升,且手段更趋隐蔽狡诈,作案金额愈来愈大,如沂水工商局查处的一起个人倒卖卷烟179箱的 案件,价值达10万元。费县查处的该县生资公司倒卖紧俏农药10吨的案件,价值达26万元。 进入90年代,经济检查工作重点是"打防结合",实行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倒买倒卖重要工农业生 产资料、生活资料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非法活动,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良好的市场经 营秩序。1991年,查处假化肥2260吨;倒卖蚕茧11.2吨,棉花6.7吨;走私汽车31辆。共立案1184起, 万元以上的大案131起,罚没金额280.3万元。1993年,经济检查的工作重点是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 和走私贩私。 全年共查处假冒伪劣商品案件446起, 案值479万元;查处走私贩私案件496起,货值 达13605万元。1994年8月9日,《山东省惩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颁布实施,地、 县工商行政部门在全区开展了打假斗争。 是年共查处经济违章案件1449起, 其中大案99起,罚没款 514万元,为受害者追回经济损失249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