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经济发展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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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内经济素以农业为主。长时期内,由于受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束缚,社会经济发展缓慢。抗日战
争和解放战争期间,在共产党创建的沂蒙革命根据地内,解放区人民先后通过减租减息和土地改革运
动,成立了变工队、互助组和贸易合作社,使根据地内的农业和工商业生产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就全
区范围来看,由于绝大多数县城和集镇长期为日伪和国民党反动派所占领,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物质
财富和自然资源被大量掠夺,民族工商业遭到摧残,加之处在战争环境中的解放区人民为了夺取革命
的胜利,在多数青壮年先后参军和外出“支前”后,家中妇女和老人又承担起了为几十万部队提供衣、
食所需的重任。连年的战争、敌人的掠夺破坏和过量的人力、物力付出,这些诸多因素在客观上严重
影响了当时临沂地区经济的发展。1949年,全区社会总产值仅为6.07亿元(1980年不变价,下同),
人均占有109元;工农业总产值5.79亿元,人均104元;工业总产值0.11亿元,仅占工农业总产值的1.9%;
粮食总产量11.58亿公斤,人均占有量为207.5公斤。
从1949年到1994年,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临沂地区的经济,按其特点,可分为四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为1949~1957年。建国后,区内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顺应人民渴望医治战争创伤、发展
经济的要求,采取了稳定社会、恢复经济、发展生产的政策和步骤,建立了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平衡
财政收支,调运货物,稳定物价和市场,在短时间内便控制了经济命脉。在建国前老解放区内已实行
土地改革的基础上,1950年10月,又在新区开展了新的土改运动,没收地主土地分给农民,使45.7万
户无地、少地的农民获得了339万亩耕地,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1951年12月,中共
临沂地委作出《关于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的决议》,引导农民走互助合
作的道路,使区内农业互助组发展到13万个。到1952年,全区社会总产值达到7.8亿元,比1949年增长
28.6%; 工农业总产值达到7.28亿元, 比1949年增长25.7%, 其中农业总产值和工业总产值分别增长
25.1%和55.4%;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1.4亿元,比1949年增长56.3%;粮食总产量达到13.75亿公斤,
比1949年增加2.17亿公斤, 增长18.7%,粮食人均占有量由1949年的207.5公斤上升到230公斤,增长
10.6%。在完成恢复国民经济的任务后,从1953年始,全区进入了有计划地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
主义改造的时期。中共临沂地委根据中共中央于1952年底提出的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
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党在过
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指示精神,及时总结了莒县爱国村党支部书记吕鸿宾创办全省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
社的经验,积极引导全区农民走合作化的道路,到1955年,全区农业合作化达到高潮,共建立农业合
作社1.3万个。其间,全区农村学习莒南县厉家寨合作社大搞治山治水的成功经验,发扬“愚公移山,
改造中国”的精神,开展了大规模的以“治山治水”为中心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活动,到1957年底,
全区土地有效灌溉面积扩大到66万亩,比1949年增长8.5倍;修造小型水库60座,库容量达1756万立方
米;实有林地面积达209.6万亩,比1949年增加141.2万亩。在实现农业合作化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
造的同时, 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也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个国民经济五年计划的实施和
“三大改造”任务的完成,使全区经济基本保持了良好的发展秩序,到1957年,全区社会总产值和国
民收入分别达到9.4亿元和6.5亿元,比1952年的恢复时期增长20.5%和14.6%;工农业总产值达到8.12亿
元,比1952年增长11.5%;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到2.19亿元,比1952增长56.4%;工农业比例关系亦由
1952年的2.4∶97.6改变为7∶93。 全区经济建设出现了建国后第一个最好的发展时期。不足之处是:
由于1955年下半年开始出现急躁倾向和过急的建立高级农业社,加之自然灾害等因素,使1956~1957
年全区经济发展速度减缓甚至降低。
第二阶段为1958~1965年。1958年,临沂地区和全国、全省一样,开展了"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
的运动。本因急于求成而刚刚建立起来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被合并,"升级"为"一大二公"的人民公
社。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内,全区即建立人民公社193处,全区150万个农户680余万人口在人民公社的
体制下实行政社合一,推行供给制,大办公共食堂,过所谓"共产主义"集体生活。在工业"以钢为纲"、
"十五年内赶上英国"的口号鼓动下,不顾秋收大忙,在区内掀起了"大办钢铁"的热潮。是年秋,大批
农民离田务工、学生停课劳动,全区组成70万人的"钢铁大军",建成各种土炼炉2.53万座和一批小高
炉。到1959年,仅区内沂蒙山区尚有大小炼铁厂近百处,职工和民工10万余人,大小煤矿井2000余眼,
挖煤工14万人。这种超越实际可能,违背客观规律的做法,使生产力受到严重破坏,导致积累与消费、
重工业与轻工业比例严重失调,能源、原材料供给不足,工业经济畸型发展。由于大批劳力投入钢铁
生产,全区秋季作物没能及时收获,致使当年粮油作物丰产而不丰收,使刚刚恢复与振兴的经济建设
遭到严重挫折,从而导致了为期3年的困难时期。农、轻、重的比例由1957年的93∶5.9∶1.1变为1960
年的77.7∶9∶13.3;轻、重工业比例亦由84.4∶15.6变为40.4∶59.6。1960年,全区基建投资额10710万
元,为1957年的6.2倍。粮食总产由1956年的16亿公斤减少到13.5亿公斤,棉花、花生产量分别下降66%
和88%, 农业总产值下降7%。 粮食征购由1956年的2.49亿公斤上升到3.61亿公斤, 农民人均口粮由
1956年的188.5公斤下降到不足100公斤,全区许多人因此而患"水肿病",死亡率一度上升。在"大跃进"
运动中,全区虽因违背客观经济规律导致经济发展遭受严重挫折,但此期的经济活动亦取得了一定成
绩: 1958~1960年, 全区建成大中型水库28座,库容量达25.14亿立方米;建小型水库153座,库容
量7594万立方米。这些水利工程,在全区的农业生产中特别是在60年代初期开始的"稻改"工作中,发
挥了重要的作用,至今仍是全区的主要水资源。另外,在大办钢铁的同时,地、县均办起了一批国营
工厂,为全区工业经济的发展打下了基础。自1960年冬起,根据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
高"的八字方针,地委、专署从本区实际出发,制定了一系列调整经济运行的措施。在工业方面认真
执行中央发布的"工业七十条"和"手工业三十五条",大力压缩基建战线,控制基建规模,降低工业发
展速度,调整工业内部结构,关停并转了一批工业企业,精简下放了一批职工;在农业方面,调整了
农村生产关系和农业政策,将"一大二公"的人民公社所有制调整为"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管理体制。
停办了农村公共食堂,纠正了"一平二调"的错误,对大办钢铁中"平调"社员的东西进行退赔,仅临沂
市就归还生产队牲畜33900头,大型农具及车辆4500辆,家具和小农具5.7万件,房屋1160间,归还社
员现金80余万元。减少粮食征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提高农业的生产力水平。由于认识统一,措施
得力,使全区经济在短时间内便得到了恢复与发展。1965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到10.44亿元,其中
农业总产值达到9.53亿元,比1960年增加2.4亿元;粮食产量达到175亿公斤,比1960年增加4亿斤;工
农业产值之间的比例由1960年的22.3∶77.7调整为1965年的8.8∶91.2,轻、重工业产值比例亦由同期
的40.4∶59.6调整为67.2∶32.8。全区国民经济各方面的比例关系趋向协调,经济形势已全面好转。
第三阶段为1966~1978年。1966年下半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乱了临沂地区经济转入正常
发展的进程。自是年冬至1969年中央关于解决山东问题的"十条"下达前,临沂地区社会经济秩序全面
混乱,生产指挥体系连遭破坏,"停产闹革命"的口号使许多企业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在农村批判
资本主义倾向,大割"资本主义尾巴",致使农业生产受到极大影响。此期,在全区经济领域内,一是
国民经济比例严重失调。在工业方面,虽然"五小"工业开始萌生,但由于片面强调重工和军工,导致
投资结构错位,1970年,全区对农业的基建投资仅为27万元,轻工业投资为441万元,而重工业投资
则高达3648万元,重工业投资额分别是农业、轻工业投资额的135倍和8.3倍。到1975年,虽然对农业
的投资增加到75万元,轻工业投资为486万元,而重工业投资仍高达3314万元,从而造成工业发展与
农业大区极不适应的状况,制约了农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全区农业内部结构亦不合理,强调"以粮为
纲", 片面追求粮食生产,忽视和排斥经济作物和多种经营生产,农林牧副渔五业比例严重失调。以
1971年为例:是年,全区种植业、林业、牧业、副业、渔业的总产值结构比例分别为73.5∶3∶14.5∶
7.5∶1.5;二是经济效益下降。10年间全区工业企业共增加投资2.37亿元,但其产值只增加3.1亿元,
投资效益极低。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消耗大量增加,企业连续出现亏损现象。1973~1976年,在全民独
立核算工业企业中,亏损企业的亏损总额累计高达8633万元,年平均亏损2158万元,盈利企业的盈利
总额为1.01亿元, 亏损总额与盈利总额之比为1∶1.2;每百元固定资产原值实现利税由14元降至10.1
元;可比产品总成本由1.4亿元上升至2.15亿元。主要工业产品成本高、质量低、品种不对路的现象相
当普遍。
"文化大革命"期间,特别是"文革"前期,临沂地区的国民经济尽管受到了严重冲击和损失,但就
整个"文革"十年来看,特别是"九·一三"事件后,由周恩来、邓小平先后主持中央日常工作,全区干
部、群众自觉排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极左路线干扰,国民经济也在困境中有了不同程度的发
展:10年间,全区工业基建投资总额达2.37亿元、是前17年投资总额的1.7倍,全区仅全民独立核算工
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就达3.54亿元,工业总产值达524亿元,是1966年的5倍,年均增长17.6%。农业生
产有所发展,其间用于农田基建的投资达1.1亿元。到1976年,全区农田有效灌溉面积达600.6万亩。
占耕地面积的43%。1976年与1966年相比,农机总动力增长9.8倍;化肥施用量(实物量)增长1.4倍;
粮食总产由同期的20.2亿公斤增加到29.2亿公斤;粮食单产由165公斤提高到288.5公斤,提高74.8%。
粉碎"四人帮"后, 全区社会秩序逐步安定, 经济开始恢复和发展, 1978年,全区工农业总产值达
30.33亿元,比1976年有了较大增长。但由于长期形成的左的错误思想尚未彻底根除,全区经济在粉碎"
江青反革命集团"之后的两年内仍呈缓慢发展态势。
第四阶段为1979~1994年。1978年底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全
党工作重点,临沂地区开始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1979年后,区内改革首先在农村开始。
以“大包干”为主要形式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很快取代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旧体制。家庭
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建立,改变了过去统一指挥、集中劳动、共同分配的体制,形成了“分户经营、自
负盈亏、自我发展”的新的经营管理模式。由于这一新的生产关系适应现阶段农村生产力的水平,因
而极大地调动了全区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在此基础上,地委、行署遵照中央和省的政策、规定,又结
合本区实际,进行了如下农村改革:一是取消统购统销制度,实行合同定购制,完成定额计划外的农
副产品可自由买卖;二是大幅度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逐步缩小工农业产品的剪刀差,实行“双轨
制”价格,搞活流通,活跃市场;三是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改变了过去自给、半自给性的、经营单一
的自然经济状况,鼓励农民搞多种经营,区内农村经济开始向以农业为基础,农、林、牧、副、渔综
合发展,工、商、运、建、服同时并举的商品农业的轨道转变,从而改善了农村劳动力的从业结构;
四是恢复了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培植专业户,鼓励个体经济和联合体经济,形成了多种经
济成份并存的局面。上述政策、措施的出台与落实,大大解放了农业生产力,过去长期对农业的投入
所形成的巨大潜力也得以充分释放,促进了全区农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到1984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
到37.5亿元,比1978年增长99.5%,年平均增长12.3%,比前26年(1952~1978年)3.8%的平均增长速度
高出8.5个百分点。 在粮田面积比1978年减少30.6万亩的情况下, 粮食总产却创历史最高水平, 达
到46.75亿公斤,比1978年增加16.35亿公斤,相当于前26年的粮食增长量。花生与棉花产量分别比1978
年增长1.1倍和1倍,果品总产量和肉类总产量分别达到67.9万吨和23万吨,分别是1978年的3.3倍和2.3
倍,在农业总产值中,林、牧、副、渔四业的比重由1978年的19.6%上升到31%;农民纯收入由85.5
元提高到339元。此期,区内城市的改革亦开始起步:企业改革以搞活为目标,逐步地、不同程度地
扩大了企业的生产经营权, 增强了企业的活力, 使企业由过去单纯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984
年与1978年相比,全区工业总产值由11.6亿元增加到22.3亿元, 平均年增长11.5%; 轻、 重工业的比
例由52.6∶47.4变为61.4∶38.6。
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下发。翌年2月,中共临沂地委根据中央决
定精神,结合临沂的实际,制定了《临沂地区经济体制改革试行方案》,从此,全区开始进入以城市
为重点的全面改革阶段。在工业方面:全区自1985年以来,深入进行了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重点的经
济体制改革,下放企业中层干部任免权、内部机构设置权、生产经营计划权、自有资金使用权、职工
奖惩权和联合经营权等,并在全民所有制企业中全面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1986年,地委、行署制
定了搞活企业的"二十条",使企业改革有了突破性的进展。1987年,全区县属以上工业企业全面推行
了承包经营责任制,并将竞争机制引入承包。是年底,全区有187户县属以上国营工业企业正式签订
了承包合同,占此类企业总数的90.7%。155户县以上集体工业企业亦签订了承包合同,占85%。之后,
又先后采用了风险抵押承包、企业兼并、股份制、劳动优化组合、满负荷工作法等改革措施,使企业
的承包改革日趋完善。上述改革,增强了企业的活力,提高了企业在新的宏观约束下自我改造、自我
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1987年,全区工业总产值达49.29亿元,占工农业总产值的54.8%。首次超过
农业总产值。 工农业产值比例发生了历史性的转变。 1989年与1984年相比, 全区工业企业总产值
由22.3亿元增加到83.9亿元,增长2.8倍;全民独立核算工业企业的利税总额由1.4亿元提高到4.2亿元,
增长2倍。
在农业方面,自1985年起,全区农村的改革开始步入第二阶段。全区农村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家庭
承包经营责任制。增强集体经济组织的服务功能,在学习"诸城商品经济大合唱"经验的基础上,开展
不同形式、不同层次的社会化服务。改革农村商品流通体制,建立并完善农产品市场体系,把发展商
品生产作为农村第二步改革的主要目标。继续调整产业结构,促进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领域转移。针
对本区乡镇企业起步较晚的问题,地委、行署于1986年11月作出了《关于加快发展乡镇企业的若干问
题的规定》 , 使全区乡镇企业产值以每年50%左右的速度递增。 至1989年,乡镇四级工业产值达到
45.6亿元,占全区工业产值的54.3%,占据了全区工业的"半壁江山"。此期,由于农业投入相对减少,
种植业比较利益明显下降,以及家庭经营规模狭小和自然因素的影响,全区种植业在1984年达到高峰
之后出现滑坡, 几年间处于徘徊状态, 发展后劲不足。 1989年,全区粮食总产量为43.7亿公斤,比
1984年减少3.05亿公斤。但从总体上看,全区农业还是较过去有了较大发展:1989年,全区农业总产
值达到41.3亿元,比1984年增长10.1%,居全省首位,人均农业总产值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水果、肉
类和水产品产量分别达到41.98万吨、34.46万吨和10.79万吨,比1984年分别增长53.8%、49.8%和116.7%;
农民纯收入由339元增加到536元;农业生产力水平有了较大提高:1989年全区拥有农机总动力247.97
万千瓦,机耕面积达803.4万亩,占耕地面积的63%;农村用电量和化肥施用量分别达4.71亿千瓦时和
25.62亿吨。大中小型水库为1387座,总库容量46.9亿立方米,有效灌溉面积达571.25万亩,占耕地面
积的44.8%,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增强。
在流通领域,多种经济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的商品流通体系逐渐形成,
打破了城乡市场由国营与合作商业独家经营的局面。如商业,全区全民、集体、个体网点的比例关系
由1984年的1∶8.3∶35.9变为1988年的1∶7.5∶55.9;从业人员比例关系也由1984年的1∶2∶3.4变为1∶
2∶6。1989年,全区实现社会商品零售总额48.93亿元,分别比1949年和1978年增长53倍和4.2倍。其中
国合商业实现商品零售额29.8亿元,比1978年增长2.6倍,占社会零售总额的60.9%,城镇集体商业和
个体商业零售额为19.1亿元,比1978年增长392倍,比重为39.1%。与此同时,集市贸易和专业批发市
场在流通体制改革中迅速发展, 到1989年, 全区共有集市977处, 比1984年增加398处;年成交额达
24.1亿元,比1984年增长3.1倍。专业批发市场的兴起,大大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到1988年底,全
区共建成纺织品、小百货、五金、皮毛等专业批发市场86处,仅临沂市城区的纺织品、小百货、成衣
鞋帽和五金钢材4个批发市场,日成交额就达120万元,客商涉及苏、浙、皖、粤、桂、豫、冀、川等
十几个省、市。临沂城区专业批发市场后发展成为闻名全国的商品批发城。
1984年后,临沂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推动横向经济联合的"三十条"规定和省的有关政策,及时制
定了发展横向经济联合的措施。1986年5月,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搞活企业促进横向经济联合的试
行办法》,收到了显著效果。1989年,临沂地区已同全国26个省、市的94个地市和141所大专院校、科
研单位建立了跨省区、跨行业、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的经济技术联系,达成经济技术协作项目
2197项,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1897项,引进资金2.1亿元,代培大中专生和聘进技术人员9551人次,收
集信息1.5万余条,开发新产品246个,协作进、出物资总额19.6亿元。
为了扩大对外开放,尽快发展外向型经济,地委、行署于1988年4月作出了《关于发展外向型经
济的若干试行规定》和《临沂地区发展外向型经济规划》,促进了全区外向型经济的发展。1989年,
全区出口商品达15大类400多个品种。外贸收购总值8.9亿元,比1984年增长3.9倍。到1989年,全区共
利用外资6977万美元,签约项目117项,"三资"企业发展到23家,其中仅1989年就利用外资达1940万美
元。此外,临沂地区还争取了一批国际无偿援助项目。到1989年底,外国政府或民间组织已确认的援
助项目38个,援助金额3180万元。用于解决贫困山区人畜吃水、扩大农田灌溉及发展种植、养殖业等。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改革开放以来,全区交通运输和邮电事业有了迅速的发展。1989年底,全区
公路通车里程达5572公里,比1949年增长17.88倍。公路密度为0.24公里/平方公里,比1949年增长17.46
倍。公路晴雨通车里程达4105.2公里,其中,沥青路面974.3公里。全区有公路桥涵1735座,长79362米。
其中特大桥10座,长8213米;大型桥梁154座,长28117米。公路与公路桥梁的快速修筑,基本改变了
沂蒙山区交通闭塞的落后状况。1978年,全区尚有25%的乡镇、45%的村不通汽车。到1989年,全区实
现了乡乡通公路和94%的行政村通车。1984年底建成通车的兖石铁路结束了本区无干线铁路的历史。
兖石铁路区境内长230公里,属一级线路。1985年12月竣工的石臼港已建成10万吨级泊位2个,万吨级
杂货泊位1个。岚山港有2万吨、5000吨、1000吨和500吨泊位各1个。全区形成了公路、铁路、港口相
配套的综合运输体系。1989年,全区完成货运量2749.5万吨,完成客运量2481.9万余人。1989年,全区
邮路总长4201公里,比1949年增长5倍。邮电业务总量2266万元,是1949年的129倍。全区市内电话装
机22264部,农村电话装机11838部,平均每万人近29部。
10年改革开放,使主要国民经济指标有了明显增长。社会总产值,国民收入和工农业总值分别由
1978年的33.5亿元、18亿元和30.3亿元上升到1989年的143.7亿元、55.6亿元和125.2亿元,分别增长2.9
倍、2.1倍和3.1倍。
进入90年代,地委、行署一方面根据中央要求,实施了“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的措施,
协助企业清理“三角债”,完善第二轮承包,深化以国有企业改革为重点的全面改革;一方面大力弘
扬沂蒙精神,同时抓好列入国务院18个连片扶贫计划和省计划的沂水、沂南、蒙阴、平邑、费县、临
沭的开发性扶贫。地、县直各部门包点扶贫,动员社会力量参予贫困山区开发建设,争取尽快摘掉贫
困帽子。1990年,全区人民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振奋精神,真抓实干,取得了全区经济
持续高速发展,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的好成绩。全年实现工农业总产值116.96亿元。同比增长12.1%。提
前两年完成了“七五”计划指标,提前3年实现了第一个翻番。通过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村经济有了新的发展。全年实现农业总产值37.92元,同
比增长7.6%。但由于经济环境趋紧,尽管全区乡以上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79.04亿元,较上年增长14.4
%, 工业经济效益却出现了较大滑坡。 地方预算内全民所有制工业实现利税1.86亿元, 比上年减少
26.9%;工业销售利税率为9.82%,比上年降低4.26个百分点。1991年,继续加大治理整顿措施,调整
农村产业结构,发展乡、村两级各类服务组织,增加农业投入,使农业总产值达到85.18亿元(按1990
年不变价,下同),同比增长6.5%;乡以上工业总产值132.86亿元,同比增长21.7%。经济效益大幅回升。
全部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实现利税5.65亿元,比上年增长32.9%;亏损企业减少了27.9%。
1992年1月,地委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强调要抓发展优质低耗高效
农业,大力兴办乡镇企业,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稳定农村
各项政策,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措施,促使全区农业和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7月,中共中央总
书记江泽民视察临沂,写下了"弘扬沂蒙精神,振兴临沂经济"的题词,极大地鼓舞了全区人民。继夺
得夏粮丰收,单产、总产均创历史最好水平的佳绩后,临沂市进入全国农村综合实力百强县行列,名
列山东省26个经济强县第2位。该市罗庄镇、兰山、银雀山、金雀山办事处、大岭乡、义堂、傅庄、
白沙埠、盛庄镇等9个乡镇办事处进入全省经济百强乡镇行列。在邓小平南巡谈话鼓舞下,全区改革
开放掀起了新高潮。根据中共十四大确定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积极推动企业建立现代企
业制度。年底,由临沂纺织品站改组而成的“山东环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拉开了全区推
行股份制的序幕。同时,地委、行署加大对外开放的力度,于5月6日召开了全区对外开放会议,强调
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进一步增强加快对外开放,发展外向型经济的责任感和紧迫感。11月30日又
在香港举行了临沂对外经贸洽谈会, 扩大了招商引资渠道。 全年签订合同并经批准的利用外资项目
137个,合同利用外资8152万美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3倍和6.6倍;全年完成出口商品收购额18.5亿元,
比上年增长12.3%。 大改革、大开放带动了大发展。全年完成了工农业总产值282.6亿元,比上年增长
29.9%;全部独立核算企业实现利税9.7亿元,比上年增长77.1%;全区完成财政收入6.12亿元,比上年
增长20.9%。
1993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解放思想,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发展,保持稳定,使
全区经济继续快速健康发展。地委行署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指示,下决心制止"三乱"(乱集资、乱摊派、
乱达标升级),以减轻农民和企业负担,调动农民积极性,促进农业的全面发展,并提醒各级要抓好
乡镇企业的发展,使其成为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4月8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对全省发展乡镇企
业的先进市县(区)、先进乡(镇)和先进企业进行表彰,临沂市及该市罗庄、付庄镇、大岭、册山乡、
兰山、银雀山办事处等榜上有名。9月,临沂市被农业部表彰为全国发展乡镇企业的先进市(全省唯一
受表彰的市)。是年,全区高优高效农业开发项目建设共完成投资1800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10%。工
业改革力度加大,在培植骨干企业,形成规模经济和试行股份制、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彻底转换企业
经营机制方面有了较大突破。从1992年开始,全区创建了四大企业集团,并开展"创建兰陵式企业"活
动。兰陵酒厂一家所实现的利税,就相当于全区财政收入的八分之一。学习诸城市"先出售,后改制"
的经验,全区有36家县(市)直企业改组为责任股份公司。公路建设再创佳绩,全长163公里的沂蒙公路
于年底建成通车。对外开放,收效颇丰,1993年新批准三资企业172个,合同利用外资1.34亿美元,分
别比上年增长48.1%和64.4%; 外贸出口收购额28.7亿元, 比上年增长64.9%; 专业批发市场总成交
额64.8亿元,比上年增长67.7%。尽管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全区全年仍完成工农业总值454亿元,比
上年增长74%,提前7年实现了第二个翻番。财政收入9.9亿元,比上年增长74.9%。1994年,地委、行
署紧紧抓住经济发展这个中心,先后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快企业集团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农业
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意见》,转发地区农委、农业局《关于稳定完善土地承包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报告》,
召开了全区深化企业改革工作会议。全年粮食总产量同比增长7.6%,花生产量同比增长23.1%,水果
总产量同比增长10.1%,肉蛋奶总产量增加28.9%,水产品产量同比增长19.4%,乡镇企业完成产值520
亿元,实现利税50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0%和31.6%。全区乡及乡以上工业完成总产值190.7亿元,同
比增长37.25%;实现利税19.95亿元,同比增长49.7%;财政收入13.2亿元,比上年增长了33.3%;全区
实现了村村通电;全年投入3.4亿元建设市场,全区市场达到912处,年成交额125.4亿元,较上年增长
88%。全区市场建设居全省之首和全国前列。全区共组建股份制企业158家,有56户县属以上企业"先
出售后改制"改组为内部职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实现了速度效益双丰收。1994年,全区出口商品达15
大类400多个品种,出口商品供货额39.8亿元。到1994年,全区共利用外资2.4亿美元,"三资"企业发展
到441家;到1994年,全区公路通车里程达5156.5公里,比1949年增长14.5倍。公路密度为0.3公里/平方
公里,比1949年增长18.4倍。其中,干线公路总长度1502.3公里。全区有公路桥涵2000多座。全区实现
了乡乡通公路和95%的行政村通车。是年,全区完成货运量1665万吨,完成客运量1205万人次;1994年,
全区邮路总长3411公里, 邮电总量1.72亿元,是1949年的207倍。全区有电话机8.31万部,平均每万人
86部。
临沂地区经济改革的过程,是新旧体制转换的过程。15年的改革与发展使主要国民经济指标有了
明显增长:国内生产总值和工农业总产值分别由1978年的15.5亿元和30.3亿元上升到1994年的234.4亿
元和587.8亿元,分别增长14.1倍和18.4倍。虽然临沂地区经济在15年改革开放进程中获得长足发展,
但在经济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为:农业生产徘徊,发展后劲不足;经济结
构失调,供需矛盾加剧;工业生产滑坡,经济效益低下,市场销售疲软,资金循环不畅;宏观调控乏
力,计划、市场脱节;生态环境恶化,资源开发失调等等。这些在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有待于今后通
过进一步深化改革,使之逐步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