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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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2005年1月,新一届市局领导班子成立后,经过认真调查研究,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公安工作“一二三六五”的总体工作思路。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二十公”、全省“二十一公”精神和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精神,树立“一个理念”(亲民公安理念),突出“两条主线”(平安聊城建设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打造“三型机关”(学习型、服务型、开拓型),建立“六个机制”(信息灵敏、处置妥善的维稳机制,攻坚克难、重案必破的打击机制,动静结合、网络健全的防范机制,立足服务、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保障机制,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省厅提出的“五个不发生”的工作目标。全市公安机关紧紧围绕市局党委总体部署,精诚团结,开拓进取,努力打造“亲民公安”品牌,各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实现了新提高、新发展。先后7次在公安部组织召开的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29次在省厅召开的会议上介绍了经验做法,公安部、省厅在聊城召开了10次现场会,有20余项工作进入了全省先进行列。圆满完成保卫任务450批(次),确保了来聊领导的绝对安全和每项活动的万无一失。加强信息灵敏、处置妥善的维稳机制建设,共收集上报情报信息6328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40余次,为领导决策提供了依据。在开门大接访活动中,共接待群众来访649起,结服率达93.9%。完善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较好地维护了政治稳定。加强攻坚克难、重案必破的打击机制建设;加强动静结合、网络健全的防控机制建设,坚持狠抓“五大网络”建设和农村治安承包责任制,初步形成了集打防管控为一体的治安防控体系,治安局势保持了持续平稳的良好势头。加强立足服务、廉洁高效的管理机制建设,强化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和危险物品专项整治。公安部和省厅先后三次在聊召开现场会,推广招聘合同制消防员和文职雇员的做法。加强装备精良、技术先进的保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经费保障标准,扎实开展“金盾工程”,狠抓装备投入,为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加强素质强警、从严治警的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建设。大力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省公安厅于8月在聊城召开了全省交警系统正规化建设现场会。市公安局先后被评为全省劳动教养工作先进单位、集中处理群众信访问题先进单位,并荣记集体二等功;被省人事厅、省政府评为全省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全市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先进单位、市级精神文明单位、政务信息先进单位、政务督察工作先进单位、“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先进单位和市政协提案办理先进单位。东阿县公安局退休民警陈金良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一等功,阳谷县公安局钟希和被省公安厅荣记个人一等功。交巡警支队莘县大队大队长王峰被评为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另有56个集体、299名民警荣立集体或个人三等功。

【打击刑事犯罪】全市公安机关积极实施“三级主侦、信息导侦、科技强侦、基础固侦、文化铸侦”的“五侦”战略,以“命案必破”、“重案必破”为龙头,以打黑除恶、打击绑架、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和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为重点,多措并举,重拳出击,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认真贯彻落实命案必破工作目标责任制,成功破获了莘县“2.14”投毒杀人案、火车站“3.12”恶性杀人案、高唐“4.10”绑架杀人案、临清“4.15”绑架杀人案等一大批影响大、危害大的恶性杀人案件,全市共破获命案67起,破案率达91.78%。年内共破获刑事案件8183起,刑拘犯罪嫌疑人4445人,逮捕1840人,劳教198人,同比分别增长15.33%、31.04%、10.05%和273.58%。进一步完善“破案追逃”新机制,共抓获逃犯325人。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行动取得明显成效。共破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2950起,抓获相关犯罪嫌疑人1479人,追缴被盗抢机动车296辆,缴获赃款赃物总价值868.47万元,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弘扬了正气,确保了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发展。

【打击经济犯罪】全市各级公安经侦部门紧紧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充分发挥“打击、服务和参谋”三大职能,在打击防范严重经济犯罪能力、健全内部单位治安防控网络、强化队伍正规化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非法传销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虚开发票犯罪、保险诈骗犯罪4个专项斗争,共受理各类经济犯罪案件354起,立案303起,破案220起,涉案金额达3亿元,避免和挽回损失7472万元。刑事拘留243人,逮捕101人,取保候审82人,移诉136人,劳动教养14人,人民法院判决56人。相继侦破罗国文特大非法传销案、凌云特大票据诈骗案、杨振明特大合同诈骗案等一大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危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沉重地打击了经济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110报警服务】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的要求,把以动制动、快速反应作为110报警服务台建设的首要目标,紧紧围绕打造“亲民公安”品牌和“平安聊城”建设工作,不断加强软、硬件建设,最大限度地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及时制止和打击了各类现行违法犯罪活动。在日常110报警服务工作和接待群众中,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按照《110接处警工作规范》的要求,坚持做到“耐心接听电话,细心记录情况,诚心处理问题”。按照省公安厅三台合一的工作要求,经过长期准备,于10月实现了全市110、122、119三台合一,年内,110报警服务台共接警53475起,处警39488起,其中刑事案件6931起,治安案件11688起,接受求助8001起,咨询5986起,出动警力128799人次,车辆39488车次,破获案件5303起。

【公安交通管理】围绕“一降两保”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多措并举,标本兼治。一是完善了勤务工作机制,通过调整民警路段承包方式,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和控制,路面承包与道路安全管理工作更加符合实际、更加有效。二是坚持开展了治理“双超”、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集中联合整治交通秩序活动,以及危险化学品运输,无牌无证、假牌假证、挪用号牌等专项整治行动。在打击盗抢机动车违法犯罪活动中,全市累计查获被盗抢机动车118辆,抓获犯罪嫌疑人55人。三是集中开展了“百日交通安全竞赛”活动,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加大了路面管理、“五进”宣传、车驾管、危险点段排查治理等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力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全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1774起,死亡318人,受伤1901人,直接经济损失569万元。除经济损失有所上升外,其它三项主要指数同比分别下降了5.3%、3.64%和2.5%。同时,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工作率先在全省取得了显著成果。8月,省公安厅在聊城召开了全省公安交警队伍正规化建设现场会,总结推广了聊城交巡警支队的经验做法。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4月21日,全省交警系统财务管理工作会议在聊城召开,推广了交警支队财务管理的工作经验。

【消防管理】聊城市公安消防支队以“161”工程建设为总抓手,强化教育管理,夯实基层基础,狠抓监督防范,全面推进了部队正规化和消防工作社会化。全市部队未发生任何等级责任事故。全市消防部队扑救火灾938起,参加社会抢险救助666次,投入车辆2392台次,动用警力15878人次,抢救遇险群众85人,保护建筑136413平方米,抢救和保护物资价值9137万元,实现连续11年无重特大火灾。加大部队改革力度,继续面向社会招收消防文职雇员,5月31日,省公安厅在聊城召开全省消防文职雇员招收管理工作会议。率先在全省开展了争当优秀消防监督员活动,全面推进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和消防宣传“四进”工作。10月26日,省消防总队在聊城召开深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两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按照“四统一、五规范”标准,规范合同制消防队,提高了部队战斗力。部消防局先后4次到消防支队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实地调研;7月26日,省政府召开调度会,对茌平、东阿两县公安合同制消防队伍规范化建设给予了高度评价;9月25日,公安部发展与规范以地方政府消防力量为主体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座谈会在山东召开,现场观摩了聊城市合同制消防员、消防文职雇员队伍建设情况,向全国推广了消防支队的经验做法。

【户政工作】全市共登记常住人口5758418人,共登记出生人口55317人,死亡28701人,自然增长率为4.66‰。迁入62467人,迁出58280人。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2005年2月1日起,实行新的户籍管理模式,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全面放开了县域内户口迁移政策,为加快发展小城镇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放宽投亲人员户口迁移条件的限制。在全市逐步推行“以房管人、以静制动”的实有人口新型管理模式,进一步增强了实有人口管理为现实斗争服务的实效性。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已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展开。

【出入境管理】全市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真落实“出入有境,服务无境”的服务承诺,深入推进各项出入境管理业务和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提升为民服务工作水平,共受理审批公民出国(境)5050余人次,比上年同期增长29%。同时,认真查处出国(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共查处公民出国(境)弄虚作假申请12人次,查控法定不准出境人员申请5人次,有力地维护了出入境秩序。

【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建设,完成了县级公安机关局长、政委的调整交流,共提拔交流县级干部34人。调整后县市局、分局局长全部为副县级领导干部。顺利进行了市局机关及直属单位人员调整和分局的警务改革,提拔科级干部近400人,较好地解决了民警的职级待遇问题。进一步下沉警力,东昌府分局和开发区分局警务改革后,机关警力占总警力的10%,基层一线占90%,其中派出所占52%。大力加强了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正规化建设,全市派出所、交警大队、交警中队、刑警责任区中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以及车管所、警务工作站等基层窗口单位基本实现了正规化。

(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