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2002年,全市物价部门紧紧围绕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工作职能和作风进 一步转变,工作的协调性进一步增强,价格改革迈出了新的步伐,各项工作开展顺利。 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为99.3%,比上年下降0.7个百分点,呈现稳中略降态势。市物 价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市级文明机关”。 【农村物价工作全面加强】 7月25日,省政府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后,按照再动员、再部署的要求,全市在县区直收费单位、乡(镇)设立公示牌935个, 公示面达100%; 在行政村设立公示牌5316个,公示面达99.6%;发放公示手册1.07万 册、公示明白纸1.84万份。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工作进行 了全面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结合涉农公示工作,建立健全了农村价格监管网络。 绝大多数县区在各乡镇设立了“乡镇物价监督管理办公室”,聘请县、镇人大代表、 政协委员、工商界人士和部分农民代表组成,全市设立“乡镇物价监督管理办公室” 70个, 覆盖面达85%。全市聘请农村物价监督员1280人,县、乡、村三级价格监督网 络初步形成。 【价格和收费改革取得新进展】 2002年,在全市GDP总额中,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比重 达到90%以上,一个以市场调节为主体的价格管理体制初步形成。制定和调整了小麦、 桑蚕茧等重点农产品价格,将桑蚕茧收购价格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实行了城 乡居民生活用电同价,电价水平每千瓦时由0.6188元降至0.52元,每年可减轻群众负 担4500万元。下调了趸售县结算价格,每年可为各县区电业部门增加收入500余万元。 开展了城市供水审价和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调查;提高了城市供水价格,制定了水资源 费、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降低了部分政府定价药品价格,制定和调整了部分医院自 制剂价格和招标药品临时零售价格。制定和调整了成品油、城市公交、出租车等公用 事业价格。调整了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将部分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性服务价格。各项 改革措施对推动全市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整顿市场价格秩序成效显著】围绕发展外经外贸、高新技术、民营经济“三个亮点” 和促进城镇下岗职工再就业,再次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了全面清理,取消了一批收 费项目,降低了部分收费标准。先后开展了银行、工商和集贸市场收费、农村中小学、 宅基地、计划生育、婚姻登记、教育、卫生收费和粮食、电力、医药价格监督检查, 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64件, 查出违纪金额8870多万元,实施经济制裁2620万元,其 中收缴入库775万元,退还用户1845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经济秩序的进一步好转。 规范和完善了价格投诉举报制度, 全市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案件301起,查处非法金 额156.44万元,退还用户133.31万元,入库8.65万元。以“诚实规范标价、制止 价格欺诈”为主题,开展了明码标价检查月活动。积极开展“双信” (物价、计量信 得过) 活动,全市有11个单位被推荐为省级“双信”单位,有38个单位被确定为市级 “双信”单位。物价检查所的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果,博兴、惠民两县物价检查所被 国家计委授予“规范化检查所”。 (王玉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