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9年, 滨州地区人民防空工作坚持“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 方针,认真贯彻执行《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突出依 法行政、依法建设,完成了年度计划的各项任务。 人防指挥通信工程批准立项。依据全省“九五”人防建设计划,结合滨州无一处 人防部门自建的人防工程的状况,经多次研究和反复酝酿,拟定新建一处人防指挥通 信工程。4月5日,上报省人防办公室申请立项。经省人防办领导现场考察,4月15日, 以鲁防办[1999]49号文,《对滨州地区人防指挥通信工程申请立项的批复》同意立 项。 该工程位于滨州市黄河八路北侧,总建筑面积3800平方米,其中:地下750平方 米, 地上3050平方米,主要用于人防指挥通信,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级别为5级。年内 省人防设计院进行了现场考察,完成了可行性研究,方案设计正在进行。 建立防空警报试鸣制度后,首次试鸣取得成功。根据《人民防空法》、《山东省 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和地区行署办公室《关于同意建立防空警报试鸣日制度的 批复》 ,6月30日,在滨州城区组织了建立防空警报试鸣制度后的首次试鸣并取得成 功。为确保试鸣成功和达到良好效果,试鸣前地区人防办公室对警报设施进行了全面 检查,督促警报设置单位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维修,并召开了设置单位负责人及管 理人员会议,学习了《人民防空法》和省、地有关文件精神,下发《关于进行试鸣防 空警报的通知》 400余份, 对试鸣工作提出了要求,作出了具体安排。试鸣前5天在 《滨州日报》和滨州电视台发布公告,进行了广泛宣传。 实现无线短波数据通信联网。根据省人防办公室的统一安排,12月,滨州地区无 线短波数据传输设备安装、调试一次成功,并与省台和其他市地台联网。利用无线短 波数据通信网,平时能方便地与各市地进行联系,传递文字、图片信息,为机关办公 服务;战时、灾害发生时,可以利用该网抗毁能力强的特点,为指挥机关服务,保证 通信联络的及时、可靠。 人民防空教育常抓不懈。滨州地区人民防空教育自1987年起,列入人防工作的重 要日程。1999年,有7所中学的2708名初中二年级学生接受人民防空知识教育。12月, 由地区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对学生进行考试,并由地区人防办公室、地区教委领导 带队, 到各学校巡回检查,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98%以上。至年底,全区累计受 教育学生2.42万名。是年,滨州地区人防办公室被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评为人民防 空教育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 坚持依法行政。在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基础上,为规范执 法行为,地区人防办公室制定了《关于一九九九年执法责任制工作安排意见》,明确 了指导思想,提出了具体措施和要求。⑴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执法过程中坚持 向当事人实行“三个公示”,即:公示执法身份、公示执法依据、公示执法程序,自 觉接受监督,保证人防行政执法的公正性。⑵坚持文明执法。做到持证上岗,公开公 正,态度和蔼,举止文明,高标准、严要求,有力地推动了文明执法工作的健康发展, 促进了人防行政执法建设。⑶认真履行职责。在坚持全面执法的情况下,年内,主要 对滨州市区两年来新建民用建筑缴纳人防易地建设费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0多个少交、 漏交人防易地建设费的单位进行追缴;对12处人防工程和防空地下室进行普查、登记 和建档,对普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商请所在单位认真抓好落实。 ⑷抓好执法监督管理。做到三及时三到位。即: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工作指导 及时;监督到位、管理到位、重点工作把关到位。 (王奎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