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8年,全区防震减灾工作系统继续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御”的工作方 针,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为工作重 点,按照“进一步加强各级政府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以地震专业队伍监测预报为 基础,动员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全方位开展工作。 完善机构设置, 提高地震监测能力。1998年具体落实了滨行办发[1996]124号 文关于由原滨州行署地震办公室与原省属无棣大山地震台共同组建滨州地区行署地震 局(正县级事业局)的“三定方案”,组建地区地震机构,成立滨州地区地震局。地震 机构的重组,加强了全区的地震监测力量。1998年度滨州行署地震局所属单位参加全 省观测资料评比、03#水位、测震、地磁、水氡4个项目,均获优秀,大山台获数据 报送第一名、速报第二名的好成绩。 明确震情形势, 强化制度建设。 国务院国办发[1998] 1号文转发国家地震局 《关于1998年地震趋势和加强防震减灾工作意见报告的通知》中指示:渤海海峡及其 邻近地区是发生破坏性地震可能性较大的10个重点危险区之一。滨州地区作为山东省 重点监视渤海危险区的重点地区之一, 防震减灾情势不容麻痹。1998年2月,地区地 震局召集全区地震领导小组成员,收听了全国防震减灾工作的电视电话会议,宣读了 3月1日颁布实施的《防震减灾法》,并要求各级政府把防震减灾工作落到实处。沾化、 邹平、 博兴3个高烈度县,开展地震应急方案的自查工作,充实地震工作领导小组, 健全地震宏观信息网络。开展防震减灾知识教育,相关部门制定好破坏性地震的应急 预案。地区地震局将震灾综合防御工作中的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地震应急、震后救 灾4个环节中心任务分解、落实到内部各单位和人员。进一步强化监测预防制度建设。 重审紧急情况下的震情汇报程序和制度,地震现场和异常调查落实制度,震情信息观 测资料及时处理与上报制度,仪器设备维护维修制度,震情分析会商及上报制度,以 及坚持常年24小时震情值班制度。 贯彻落实《防震减灾法》,制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经国家主席江泽民签 署的《防震减灾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该法是我国第一部规范全社会防御与减 轻地震灾害活动,调整由此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重要法律。地区地震局宣传、贯彻 《防震减灾法》 ,印发宣传提纲3万份,开展了宣传月活动,在滨州市渤海七路悬挂 多幅宣传横幅标语,在颐园门口播放防震减灾知识录像。向各县市科委(地震办)下发 通知,要求各县市进行宣传、落实,借大集人员集中的机会,采取宣传车、广播、散 发传单等形式,使《防震减灾法》家喻户晓,广大群众了解了防震减灾知识,基本消 除过去“三少一恐惧”(了解少、懂得少、关心少,一提地震就害怕)的思想。4月2日 阳信3.9级有感地震, 震感面积达50平方公里,宏观震中达Ⅲ度,由于宣传《防震减 灾法》适度、到位,没有引起任何社会反响,社会秩序井然。地区地震局为防御和减 轻地震灾害,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全区的实际, 制定了《滨州地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滨州行署以滨行发[1 998] 46号文印发全区,要求各行各业认真遵照执行。山东省地震局以鲁震防字[19 98] 04号文转发全省,供各市地地震系统在制定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时参考。1 998年8月,地区地震局协助山东省地震研究院,对滨博高速公路黄河大桥进行了地震 安全性评价, 为该桥位提供了50年和100年超越概率5%和2%的地震烈度值和地震动参 数值。 审领地震专业法律执法证。 1998年9月,地区地震局协同地区法制局举办地震专 业法律培训班,全区29名人员取得执法资格,领取了防震减灾执法上岗证。为开展地 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做到依法行政。 组织参加地震知识竞赛, 普及地震知识。1998年7月,地区地震局按照《中国减 灾报》开展地震知识竞赛的要求,组织地区地直部分部、委、办、局、处及6县1市的 科委(地震办)进行了地震知识竞赛答卷活动。地区地震局向各县市科委(地震办)颁发 了竞赛优胜红旗,向地直各单位的参与者赠送了个人参与奖。 (王多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