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7年,全区土地管理系统认真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 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不断更新观念、转变职能、深化 改革,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 加强土地管理队伍和法制建设。 地区土地管理局按照地区行署办公室滨行办发 〔1996〕71号《关于印发〈滨州地区土地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 案〉的通知》要求,完成了机构设置、职能分工和人员配置工作。各级土地管理部 门以“忠于职守、通晓业务、秉公执法、热情服务”为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土地管理 队伍的建设,大部分县市实行了服务承诺制度,设立了政务公开栏、监督箱。强化职 业道德教育和廉政建设,土地管理队伍内部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地区土地管理局先 后举办了非农业建设用地大清查培训班、城镇农村日常地籍管理培训班、分管土地管 理乡镇长培训班,土地干部培训中心也于下半年立项动工。制定和完善土地管理地方 性规章6项, 使干部群众的土地法制观念明显提高。强化土地监察,加大土地违法案 件的查处力度,土地违法案件下降率10%,结案率97%,群众集体上访次数减少5%, 人民来信访得到了及时处理。 坚持“开源” 与“节流”并重。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进一步加强土 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明令冻结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一年,确实需要占 用耕地的报国务院审批。为了节约用地和切实保护耕地,地区土地管理局组织力量开 展了城镇土地集约利用与管理的调查,摸清了全区城镇土地的家底。全区城镇建城区 用地面积82.5平方公里,尚未充分利用与管理的土地面积为19.5平方公里,占建城区 面积的23.3%。 用地管理工作中,严格控制各项非农业建设用地规模,凡能利用城镇 存量土地的要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决不批准新征土地,促进了土地资源优化配置,提 高了土地利用率。 4月15日以来,全区除批准油田建设占用耕地180.32公顷外未再审 批一分耕地。全年共审批非农业建设用地855.97公顷。搞好土地开发复垦是保持耕地 面积相对稳定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发挥全区后备土地资源优势,各级政府成立了 土地开发复垦领导小组,制定了开发复垦规划和具体的优惠办法、政策,增加了资金 投入,调动了开发复垦土地的积极性。如无棣县继续坚持走吸引外资滚动开发的路子, 又与外商签定了开发1667公顷荒地协议。 沾化县一次出让给澳大利亚外商1万公顷土 地搞农业综合开发。全区共开发复垦土地5983公顷,其中耕地2924公顷,为保持耕地 面积动态平衡提供了保证。 强化土地信息和档案管理。 惠民、无棣、阳信、沾化4县土地管理局,按照国家 土管局颁发的《县级土地管理档案分类方案》和《土地管理档案构成一般要求》,集 中时间、集中人员对1987年建立以来的档案进行了整理,全部达到了省先进单位标准。 全区土地管理局被省档案局批准为档案管理先进系统。全区各县市土地管理局全部配 备了微机、传真机,初步实现了信息处理微机化。 完善地籍管理。地籍管理是整个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全年重点完成了以下几个 方面的工作: 加强了日常地籍管理,全面实行了土地证年检制度;全部完成了7县市 的城镇土地定级估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告了地价;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 抵押、企业破产、改制等进行了土地资产评估,共评估土地1027宗,评估价格30多亿 元;举办了建制镇地籍调查培训班,全面开展了建制镇地籍调查工作。 布置安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是中共中央、国务院 中发〔1997〕1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文件中规定的 重要任务之一。根据中发[1997]11号文件的要求,地区土地管理局制定下发了《全 区各级土地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举办了全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培训班;地 区行署办公室下发了《关于修编滨州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通知》,成立了地区修 编领导小组;地区修编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关于抓紧编制部门(系统)土地利用规划 的通知》,召开了专项规划联络员会议,布置了专项规划任务。 【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定工作全面完成】为缓解人地矛盾日趋尖锐化的状况,切实保护 好耕地资源,地区土地管理局从1995年开始,根据省、地有关要求,科学规划,精心 组织,历经两年多的时间,于1997年全面完成了全区县市、乡镇、村级基本农田保护 区的划定工作,顺利通过地区验收,各县市被评定为优秀。为搞好这次基本农田保护 区划定工作,地区行署先后出台了《滨州地区全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调整工作方案》等 4个政策性文件; 各县市、乡镇政府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护农田的具体规定;利用 报纸、 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筹措资金200多万元,保证了 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土管部门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工作 质量达到了国家和省技术规程的要求;对划定的基本农田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并 狠抓落实。 全区共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430132.46公顷。 其中一级保护面积 357894公顷, 二级保护面积44682公顷,三级保护面积26808公顷,保护率达到96.27 %。 全区共绘制保护区图16518幅,埋设保护标志5384块,签定责任书5498份,圆满 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保护任务。 【开展保护耕地宣传活动】 4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 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5月20日,中共山东省委、 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贯彻中发〔1997〕11号文件大力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 的通知》(鲁发〔1997〕9号文件)。各级党委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结合“6·25”土地 日,开展了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工作。地区土管局与中共滨州地委宣传部联合下发 了《关于开展土地宣传月活动的安排意见》;与地区教委联合组织在全区中小学中以 “珍惜土地,爱护家园,保护耕地”为中心的电视讲话;地区土管局局长栾绪仁就中 发11号文件的贯彻落实接受了电台、 报社记者采访;全区印发学习材料5.5万册,散 发宣传材料6万份,张贴“冻结”用地通知6000张,制作横幅、永久性标语210幅,制 作宣传栏(牌)110余块,出动宣传车18辆。 【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 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和省委〔1997〕9号文件要求,全区土地管理 部门开展了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全面清查工作。 6月,行署办公室以〔1997〕67号文 件下发了《关于开展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的通知》,对清查的范围和内容、清查的方 法和步骤,清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做了具体详细的安排。地区和各县市成立了清查工作 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建立了清查工作举报中心,设立了举报电话,组建了清查队伍。 各县市对清查内容,按国家、集体、宅基用地分类逐项摸底调查,做到分类分步实施。 据统计, 1991~1997年,全区各类非农业建设用地共计113991宗,8753.72公顷,其 中耕地3098.5公顷。 在用地总量中未经批准的用地8795宗,2204.62公顷,其中耕地 959.14公顷,分别占总数的7.71%、25.18%、和30.95%。共处理清查出来的各 类土地违法案件7191件,1246.6公顷。 (孙金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