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1997年,滨州地区的劳动工作以服务于经济建设、服务于基层、服务于职工 群众为宗旨,坚持《劳动法》的统领地位,坚持稳中求进,全面学习贯彻中共十五大 精神,解放思想,突出重点,着力解决劳动工作中事关改革发展和稳定大局的突出矛 盾和问题,就业服务功能进一步强化。深入扎实地实施了再就业工程;克服困难,企 业解困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深化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保障功能切实增强;劳动监察工 作体系逐步完善,劳动关系调整更加规范;职业技能开发体系基本健全;安全生产局 势相对稳定。为全区改革、稳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积极探索并完善企业内部分配机制。按照对企业工资总额实行分级分类管理的原 则,会同财政、税务、国有资产管理等部门到企业现场办公,进行了1996年度工资总 额的审核确认。从滨州地区实际出发,经过详细调查和充分论证,代行署起草了《关 于国有企业经营者实行年薪制试点的意见》。指导、帮助企业推行岗位技能工资制, 理顺分配关系,完善分配形式。结合全区经济发展状况,经省政府批准,将最低工资 标准由每月150元调整为160元。 劳动监察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劳动关系趋于规范。 结合“三五”普法和第四个 《劳动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扫除了许多盲区和死角。依 法实施劳动监察, 全区共涉及用人单位2500家次、职工18143人次,发放限期整改指 令书105份,清退童工8名,纠正工时不合理企业570家,补签劳动合同2.1万份,清欠 养老金578.13万元,清退风险金431万元,补发工资546万元,年检合格企业占企业总 数的65.6%。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等100余起,群众来信1058件次、来访1034人次, 做到件件有落实,依法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劳动争议仲裁工作向基层推进,邹平、 博兴、滨州市、惠民已全面建立了乡镇劳动争议协调组织,成立了机构,配备了人员。 加强劳动合同管理,重点抓了乡镇、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的签订、鉴证,指导并完成了 全区金融、保险、电力、烟草等中央、省属企业的劳动合同实施工作,维护了劳动关 系的和谐、稳定。 职业技能开发体系不断完善。1997年走出了一条职业技能开发同就业与再就业相 结合的路子。基本形成了技工教育由市场决定施教的格局。根据市场需求,灵活设置 专业,办学方式多元化,提高了培训质量。年内,全区共招收技校生3054人,有技校 12所,在校学生达6737名,2468名技校毕业生顺利通过职业技能鉴定,2131人获得中 级工证书,占毕业生总数的86.3%,推荐就业率达81%。职业技能鉴定体系逐步完 善, 全区已有职业技能鉴定所7处,鉴定工种分布较为合理,能够适应现阶段鉴定需 要。 下半年组织了第一次由社会人员参加的13个工种的鉴定工作,656人参加,并对 化工系统110名技师的任职资格进行了考评, 颁发了资格证书。各技工学校的规范化 建设进一步加强,地区技工学校和滨州市技工学校被省政府授予省级重点技工学校。 安全生产保持了相对稳定的局势。认真贯彻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 示和全省安全生产电话会议精神,积极开展查思想、查组织、查制度、查措施及自查、 抽查活动,全区共查处事故隐患1392起,使工矿企业的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 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四项指标比1996年均有下降,遏制了重大事故的发生,确保了香港 回归和党的十五大“两大盛事”期间的安全生产,受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检查组充分 肯定。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了第七次“安全生产周”宣传教育活动。经过不 懈努力,使包括滨州化工厂炼油装置拆迁等几项大的事故隐患得到了彻底整改,受到 社会各界好评。严肃事故查处,保持了较高的结案率,达到了教育本人、教育群众、 严肃纪律的目的。 全年共检验特种设备286台、锅炉压力容器1000余台次、气瓶3345 只,培训特种作业人员5000余名,促进了全区安全生产。 【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取得新成绩】伴随下岗职工的增加和困难企业的增多,1997年, 就业与再就业工作已经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了有关部门共同 参与、社会各界关注的良好氛围,保持了全区就业局势的稳定。(1) 多渠道安置实现 就业、再就业。本年度全区共安置18440人就业,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74%。截止1997 年底, 全区共有地、县市县属企业840家,职工147218人;县以上国有、集体企业共 有下岗职工19804人,通过多渠道安置与自谋职业相结合分流安置11291人,再就业率 57%。(2)市场就业观念基本形成。取消了计划经济下指令性安置就业的做法,劳动力 的招聘、流动等实现了市场运行;用人单位实现了用工自主;求职者已开始摆脱依赖 政府安置的心理,就业靠素质、上岗靠竞争的新型就业观逐步确立。(3) 政府创造环 境促进就业与再就业。 行署以滨行发[1997]108号文印发了《关于加快实施再就业 工程,促进下岗职工和社会失业人员就业的通知》及搞活国有大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和流通企业的意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收到了一定的效果。(4) 积极开展技能 培训, 增强下岗职工再就业的能力,全年共培训下岗职工5753人,结业率为93%,培 训后再就业率达84%。(5)完善措施,搞好就业服务。为鼓励、支持下岗职工到乡镇企 业工作,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提供代存档案、代缴养老保险、连续计算工龄等项服务, 并积极开展职业介绍、就业训练、养老失业保险、合同鉴证“一条龙”服务,市场机 制运行良好。(6) 实行劳动预备制度,初、高中毕业生没有升入高一级学校有就业要 求的,追加1~3年的职业培训,才允许就业。 【困难企业解困工作逐步走向正轨化】(1) 加强领导,实行责任制。中共滨州地委、 行署以滨发[1997]17号文件印发了《关于做好困难企业解困工作的通知》,各县市 委也先后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把解困工作列入了党委、 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2) 千方百计筹措资金,确保解困措施落到实处。全区各县市 普遍建立了帮困资金制度, 多渠道筹集资金,1997年全区共筹集帮困资金311万元, 累计救助困难企业231户次、困难职工11996人次,发放帮困资金266.2万元。(3)实行 解困与再就业的紧密结合。帮助困难职工再就业,是使其解困的根本措施,各县市从 自身实际出发,开辟多种渠道,为失业、下岗职工提供就业岗位,帮助其彻底解困, 发挥了积极作用。 【滨州市新建两处再就业市场】 1997年6月,为鼓励、扶持下岗职工通过自主经营解 决生活困难,在滨州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由滨州市劳动局牵头,市属有关部 门共同参与,在滨州市黄河三路至黄河四路间的渤海六路建立“光彩事业一条街”, 在黄河二路至黄河三路间渤海七路以西的大观园商场建成“大观园光彩事业商场”。 两个再就业市场共投资30多万元,总面积15000平方米,摊位800余个,安置下岗、失 业职工500余人,促进了全市再就业工作的全面展开,社会效益明显。 【无棣县推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根据鲁政发[1995]97号文件《关于城镇企业职工 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试点意见》,在地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无棣县劳动 局从本县实际出发,经过反复论证、测算,出台了全县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制度试 点方案, 于1996年12月1日正式运转。一年来,为全县125个统筹企业的12596名职工 建立了花名册和职工个人帐户,发放了《企业职工医疗保险手册》和《职工个人专用 病历》。参加企业和职工人数分别达到应参加的95%和97%,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切身 利益。 (朱兴才 耿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