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保宣传 1978年,全区各级环保部门主要利用报刊、广播、宣传橱窗、宣传车、标语等舆 论工具宣传环保方针政策。1984年6月5日,首次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此后,每 年6月5日都举行环保宣传会、环保座谈会、环保宣传一条街等活动纪念世界环境日。 1988年, 地区环保局与滨州电视台合拍《小清河,长又长……》电视专题片。同年, 与滨州市教育局编写一套《小学环境保护教育读本》, 分三、四、五年级,共三册。 1990年6月5~7日,举办“气候变暖--需要全球合作”为主题的全区环保知识电视竞赛, 并在滨州电视台播放50集反映违反环保法规行为的“广而告之” 。1992年4月24日, 组织“吉尼斯孔孟之乡齐鲁儿女十万人签名绘画--滨州长卷活动”,书法、绘画、签 名均以环境保护为题材, 在地直及7县市巡回签名,产生轰动效应。1995年起,每年 利用“六五”世界环境日,举办一次环保新闻发布会。1995、1996年开展“中华环保 世纪行”新闻采访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1999年5月7日起,地区环保局在《山东 环境报》 《滨州日报》、滨州电视台、滨州电台正式发布空气质量周报。2000年9月 28日,地区环保局、团地委等单位举办“保护环境,爱我家园”百米长卷签字绘画活 动,驻滨20余所学校的1300名师生在长卷上签字。至2000年底,全区共举行各类宣传 活动140余次,发表各类环保新闻稿件近300篇,发放各种宣传材料3万余份。 二、法制建设 1988年前,由于国家在环境立法方面尚未形成完整的法规体系, 各级环保部门的 环保法制建设也不够完善。1989年起,全区先后制定“八五”“九五”环保普法和依 法行政五年规划。至1995年底,制定了《滨州地区环境保护局具体行政行为一览表》 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程序》《环境信访工作程序》《征收排污费工作程序》《查处 违法案件程序》以及《污染纠纷工作程序》等。1997年起,连续三年对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的情况进行执法大检查。2000年,全区开展环境 保护行政执法年活动,环保、监察、法制、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密切配合, 相互协作,保障了“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圆满完成。